2018年夏航季航班时刻配置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航明传电报
签批盖章 王志清 等级 平急 局发明电〔2018〕76号
民航局关于下发2018年夏航季
航班时刻配置政策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
根据2018年民航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2018年夏航季航班时刻配置的基本思路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控运行总量调整航班结构,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着力提升民航发展质量。
经研究,民航局制定了2018年夏航季航班时刻配置政策,现予下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继续把控运行总量
(一)航班时刻配置基准。
2018年夏航季换季时刻协调,以2017年夏航季季初航班时刻总量和季末航班时刻总量的平均数为基准,主协调机场和辅协调机场增量控制在3%以内,胡焕庸线东
共4页
南侧机场时刻总量增量控制在5%以内,胡焕庸线西北侧机场时刻总量增量控制在8%以内,非协调机场中最大增量不超过30%。
2018年夏航季6-9月,航班时刻配置总量,严格控制在2018年夏航季换季初的时刻总量范围之内,不得新增。
(二)繁忙航路点飞行总量把控原则。
空中飞行6600米以上,途经周口VOR(ZHO)、合肥VOR(HFE) 2个航路交叉汇聚点,以及空中飞行使用A461 河口VOR(HOK)—OBLIK航段、R343合肥VOR(HFE)—MADUK航段,A593大王庄VOR(VYK)—泊头VOR(BTO) 3个航段,以2017年夏航季季初航班时刻总量和季末航班时刻总量的平均数为基准,实施总量把控。
2018年夏航季6-9月,每日7点至23点实施总量把控。
2018年夏航季其他月份的7-11点、19-23点,实施总量把控,其他时段放开。
二、着力调整航班结构
(三)调减首发航班起飞时刻数量。
2018年夏航季,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机场按照机场容量标准75%的目标,调减首发航班起飞时刻。
2017年夏航季首发航班机场放行正常率低于80%的机场,从2018年夏航季起,单跑道机场首发航班起飞时刻安排调减到容量标准的80%,双跑道及多跑道机场调减到容量标准的75%。
(四)调整干线机场之间航班间隔结构。
枢纽干线机场之间,有些时段航班密集,有些时段无航班,航班时间间隔不合理,要进行航班时刻结构调整,做到同一航线的时刻编排间隔基本均衡。
(五)调整干线机场与支线机场之间的时刻分布结构。
受地
形气候复杂、保障能力较低、起降标准较高的限制,经常出现航班无法起降的支线机场,如果调整起降时间,就可以正常起降,这类航班要结合实际进行时刻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实施航班时刻主动归还和航班时刻互换制度
(六)航班时刻主动归还。
航空承运人可以主动归还暂不使用的航班时刻,归还期满后航班时刻自动返回给航空承运人使用,归还航班时刻应当遵照下列规则:归还的航班时刻应当具有历史优先权;归还航班时刻应当提前至少4周向协调人提出;一个航季内归还次数仅限一次,归还时段应为连续自然周且不超过整航季的三分之一;归还期间免于考核航班时刻的执行率。
(七)航班时刻互换。
时刻库内同类航班时刻之间可以进行等量互换,航班时刻互换应当遵从下列规则:按照在同一机场一个换一个的原则;用于交换的航班时刻,应当至少运行满1个航季且具有历史优先权;新分配的航班时刻,以匹配起降时刻为目的且在1小时时段内的,不受至少运行满1个航季且具有历史优先权的限制,可以直接进行航班时刻互换。
对符合条件的航班时刻互换,协调人应当予以确认并修改时刻库。
四、推进机场容量科学管理
(八)航班时刻主协调机场容量管理。
21个主协调机场实施容量精细化管理,按照民航发【2017】115号文的要求,由地区管理局会同相关单位对主协调机场24小时的容量,按照每小时、每15分钟的最大起降架次、最大起飞架次、最大降落架次进行细化,
作为航班时刻配置的依据。
必要时,民航局将对主协调机场实施周总量控制。
请各地区管理局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报民航局审核批准。
(九)航班时刻辅协调机场容量管理。
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与主协调机场使用空域存在重叠、运行密切相关的机场,纳入航班时刻辅协调机场名单。
辅协调机场早6—10点以及其他必要的时段,确定为协调时段。
辅协调机场名单、协调时段以及容量标准、协调参数,请各地区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2018年3月15日前报民航局审核批准。
2018年起,辅协调机场容量管理工作,与主协调机场相同,均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评估,报民航局审核批准和公布。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8年1月10日
抄送:局领导,总飞行师、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综合司、航安办、国际司、运输司、政工办,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民航局空管局,各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
承办单位:空管办综合处 电话:6409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