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

合集下载

门诊输液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输液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输液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输液工作,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输液工作,应遵循人文关怀、科学管理、合理经济、操作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门诊输液工作应按照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确保医疗秩序井然,医疗质量安全。

第四条门诊输液工作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管理技能,确保门诊输液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五条医院应配备有专业的输液设备和设施,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输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对门诊输液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输液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门诊输液工作档案,记录门诊输液的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第八条门诊输液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保障患者的利益。

第九条门诊输液工作中应注重团队协作,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推动门诊输液工作的发展和提高。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对门诊输液工作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输液工作流程第十一条门诊输液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患者就诊登记;2. 医生诊断开具输液单;3. 护士核对输液单和患者信息;4. 护士准备输液药品和设备;5. 护士进行输液操作;6. 护士记录输液信息。

第十二条输液工作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嘱,选择适当的输液药品和剂量,确保输液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输液药品应按照要求进行储存和使用,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输液工作中应注意对输液设备和器具进行消毒和保养,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第十五条输液工作中应注意患者的情绪和生理状况,提供人文关怀和贴心服务,让患者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第三章输液工作管理第十六条门诊输液工作应由专业护士进行,护士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门诊输液工作。

第十七条门诊输液工作应遵循医嘱,确保输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不得随意更改医嘱或延迟输液时间。

输液安全新标语

输液安全新标语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输液安全新标语篇一:关于加强门诊输液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门诊输液医嘱管理的通知各临床科室:依据市卫生局、药监局对临床静脉用药的管理规定:所有静脉输液药品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剂量、间隔时间、频次要求,开具医嘱。

不得擅自更改使用频次,超量、违反两剂间隔时间用药,由此引发纠纷、事故后果自负!近期临床上出现超剂量,间隔时间短用药引发肾脏损伤的不良反应的临床报道。

希望广大医务人员引以为戒!医政科、门诊办公室20XX年6月8日篇二:输液质量安全输液操作规范与输液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医护人员输液安全知识、输液操作规范的学习和培训:临床药师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安全输液相关知识培训,如静脉输液相关的基础知识;静脉治疗前各项评估;各种药物的ph值、渗透压及对血管的刺激;各种药物溶媒选择;常见药物配伍禁忌;输液反应观察及处理等。

二、保持配药间(室)环境的整洁:注意环境、人员的清洁卫生,并符合院感要求。

配药及输液操作过程中,减少配药间(室)及病房人员流动,避免扫地、扫床,以减少空气中的尘粒。

三、严把药物及输液器具关:液体药物使用前要认真查看瓶签是否清晰,是否过期。

检查瓶盖有无松动及缺损,瓶身、瓶底及瓶签处有无裂纹。

药液有无变色、沉淀、杂质及澄明度的改变。

输液器具及药品的保管要做到专人专管,按有效期先后使用。

输液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液器具的有效期、包装的完整性,要认真查看包装袋有无破损,用手轻轻挤压塑料袋看有无漏气现象。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输液器具。

四、严格输液操作规程:护士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的操作规范,一人一针一管,无菌操作遇可疑药品、可疑用法,可疑剂量时要及时与临床医师、药房药师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对输液病人要定期巡回观察,严密观察输液反应,及时更换液体,说明注意事项。

静脉输入过程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医护人员在静脉输液操作前有效地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

安瓿先割锯再用75%酒精棉签消毒后折断,以达无菌目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4.02•【字号】•【施行日期】2013.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技术准入,确保患者就医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基层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牧业医院、国营农牧场卫生院及门诊部、诊所等。

二、开展静脉输液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从事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至少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医疗卫生机构未配备注册医师和护士,没有相应的急救药品和设备的,不得开展静脉用药业务。

三、开展静脉输液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掌握常用药品的配伍禁忌、输液反应及抢救原则和方法,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方能从事静脉输液业务。

四、开展静脉输液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要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诊所基本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五、开展静脉输液必须配备相应的抢救设备、药品和给氧装置。

使用药品、一次性静脉输液器具等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正规渠道采购。

严格按规定目录配备和使用药品,不得超目录用药,使用后的一次性静脉输液器具做到及时消毒毁形,并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类处理。

六、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做到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

门诊输液和注射管理制度

门诊输液和注射管理制度

门诊输液和注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门诊输液和注射管理的质量和安全性,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设备,确保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门诊输液和注射项目,包含液体药物、营养支持等。

第三条门诊输液和注射工作应遵从科学、规范的原则,进行确认、核对、验证,严禁违规操作。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门诊输液和注射的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并追溯相关的信息,以保证安全性和效果。

第二章药品和设备管理第五条医院药库应按规定建立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物的储存、配送、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门诊输液和注射所需的药品应在医疗用具专供专用区域储存,确保药品的保管条件和有效期限。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药品应立刻停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医院应加强对输液和注射设备的管理,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医院要求门诊输液和注射操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医疗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

第十条门诊输液和注射操作人员应接受规范化培训,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和常见问题处理技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考核,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知识水平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医院要求门诊输液和注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需佩戴工作服和手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十三条医院要求门诊输液和注射操作人员严格依照医嘱执行,履行签名核对和信息记录的责任,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门诊输液和注射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和操作要求。

第十五条门诊输液和注射前必需核对患者的身份,确认医嘱准确无误。

门诊输液和注射操作人员要求在操作前自洗双手,并进行适当的消毒,以保证操作的卫生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医院要求门诊输液和注射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应标注日期、时间、病人信息及相关药物信息,进行签名核对。

卫生部关于医院管理制度及输液管理的相关规定_0

卫生部关于医院管理制度及输液管理的相关规定_0

卫生部关于医院管理制度及输液管理的相关规定篇一:输液大厅卫生管理制度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门诊输液大厅卫生管理制度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输液大厅内禁止下列行为: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输液大厅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1、输液大厅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医务人员负责监督。

2、医院行政办公室人员每周对输液大厅卫生进行督查一次,不合格的按医院规定处罚。

四、责任要求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

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3、保洁人员要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篇二:卫生部关于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卫生部关于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关于 门诊输液病人 管理规定2

关于     门诊输液病人         管理规定2

关于印发《西吉县中医医院门诊输液病人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科室:我院门诊输液室主要负责门诊病人的注射、输液治疗,以方便病人。

为规范和加强医院门诊输液病人的管理,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规范技术操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西吉县中医医院门诊输液病人管理规定》,经2011年5月31日院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并贯彻执行。

附件《西吉县中医医院门诊输液病人管理规定》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西吉县中医医院门诊输液病人管理规定一、护士工作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口罩,操作前洗手,做到态度严谨、工作认真、手法轻巧。

二、室内空气、地面要做到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各种浸泡物品的消毒液按规定时间更换,并做好登记。

各种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要重新灭菌。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清点药物和设备,双方无异议时方可离岗。

四、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治疗前必须严格核对治疗单和药物。

(三查:查药品有无变色、沉淀、包装有无裂痕,药物的有效期,配伍禁忌,批号;七对:对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过敏药物是否已做过敏试验)。

五、治疗时,应见“西吉县中医院门诊临时医嘱单”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执行,发现有配伍禁忌时,应告知主治医师并拒绝执行。

在无配伍禁忌情况下,所配液体如果出现混浊、沉淀等情况时,护理人员应该立即停止用药并告知主治医师。

六、对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在注射前必须做皮试,观察20—30分钟等无过敏反应时方可注射。

在输液过程中随时巡视输液病人,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生输液反应及药物过敏等意外,应立即停药并报告医师,实施抢救措施。

七、门诊医生开具的液体预计下午五点下班前输不完的,门诊护士应告知主治医师,主治医师应主动联系患者至急诊科输液。

遇特殊情况液体于下午五点未输完者,主治医师应陪同门诊护士输完液体,以防输液反应等意外情况发生,决不容许让病人把吊瓶提回家输液。

八、各种物品、药品分类放置、位置固定、标签完整、字迹清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保持整洁有序,用后放回原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01•【文号】国卫办医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医疗机构门诊工作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2年6月1日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不含急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互联网门诊)质量管理。

第三条门诊指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根据患者有效挂号凭证提供疾病咨询、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依法执业,在本机构执业范围内提供相关门诊服务。

第五条门诊质量管理是指按照门诊质量形成的规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对门诊服务要素、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与控制,以实现门诊质量持续改进的过程。

第六条门诊质量管理是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将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体系,明确负责门诊日常管理工作的部门,建立门诊质量管理制度,按照院、科两级责任制不断完善门诊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收集、分析、反馈门诊质量数据,推动门诊质量持续改进。

医院门诊输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输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门诊输液患者的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输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所有输液治疗工作。

三、组织管理1. 门诊输液室设立专门的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本制度。

2. 门诊输液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输液室的安全、质量和效率全面负责。

3. 门诊输液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输液安全。

四、操作规范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输液器具、药品及注射部位的无菌。

2.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名称、剂量、浓度、给药途径等信息。

3. 严格执行输液速度控制,根据患者病情、年龄、体质等因素合理调整输液速度。

4. 严格执行静脉穿刺技术,选择合适的穿刺部位,避免损伤血管。

5. 输液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液,并采取相应措施。

6. 输液结束后,及时清理输液器具,做好废弃物处理。

五、药品管理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入库、出库、调剂等环节严格遵循药品管理规范。

3. 输液药品使用前,核对药品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安全。

六、应急预案1. 输液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液,给予相应急救措施。

2. 输液过程中发生输液反应,立即通知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救治。

3. 输液过程中发生输液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监督检查1. 门诊输液室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2. 医院管理部门定期对门诊输液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门诊输液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门诊输液室将确保输液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关于规范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

成都军建烧伤医院
关于规范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
门诊部各科室:
据国家卫计委统一安排,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成都市卫计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2016年8月3日文件)等文件精神,请各科室各级医生严格把控用药原则,严控“大处方、滥用抗菌药物”现象,减少输液不良反应,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降低药占比,遵循“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全面加强门诊输液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

详情见附件《成都军建烧伤医院门诊输液管理制度》。

特此通知。

成都军建烧伤医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医院关于我院门诊输液管控的重要通知

医院关于我院门诊输液管控的重要通知

医院关于我院门诊输液管控的重要通知各位病友:
为加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我院将于12月起停止门诊输液,具体安排如下:
12月1日起停止门诊所有抗生素的输液,12月7日起停止门诊所有输液。

确需输液的门诊患者须按以下流程执行输液医嘱:
1、由门诊医生填写《门诊输液转诊单》。

2、患者持《门诊输液转诊单》到急诊室(2号楼1楼),急诊医生在接到门诊输液转诊申请时,审核处方并填写《门急诊输液联系单》后给予开具相应医嘱。

3、患者持《门急诊输液联系单》直接在急诊室付费及配药。

4、在本院输液的患者请到注射室(1号楼1楼)出示《门急诊输液联系单》执行输液。

门诊转诊输液患者输液天数原则上不超过3天,急诊输液患者仅限 1天。

门诊确需输液的五种情形包括:1、患者有吞咽功能障碍;2、患者有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3、患者出现病情危重且发展迅速的;4、需要对症治疗的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的;5、本院配备药物只有静脉给药途径的。

静脉输液是风险相对最高的一种给药途径。

输液有不可估量的潜在
危害:1、降低人体免疫力;2、损伤人体肝肾等器官;3、增加交叉感
染的风险4、;除了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药物过敏反应之外,常见的输液反应有发热反应、急性肺水肿、肉芽肿、静脉炎、空气栓塞、液体外渗、神经损伤等;
5、过度输注抗菌药物会导致人体内有益菌群失衡,耐药菌乘虚而入,甚至出现多重耐药的〃超级细菌〃。

〃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给药原则,也是我国卫计委所确定的合理用药原则。

感谢各位病友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为人类的健康而努力!。

门诊输液室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输液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门诊输液室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门诊输液室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管理工作;设护士长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2. 护士长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制度,对护士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 护士负责执行本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三、设施与环境1. 输液室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清洁区、污染区分开,标志清楚。

2. 输液室环境整洁,空气流通,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 输液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急救需求。

四、人员管理1. 护士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持有执业护士证。

2. 护士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患者,尊重患者隐私。

3. 护士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操作规程1. 输液前,护士应核对患者信息、药物名称、剂量、浓度、有效期等,确保无误。

2.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戴好口罩、帽子,保持手部清洁。

3. 输液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输液结束后,护士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

六、查对制度1.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查药品、查配药、查患者;对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过敏药物是否已做过敏试验。

2. 严格执行床旁查对制度,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通过询问家属进行识别。

七、消毒隔离1.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操作时戴好口罩、帽子,保持手部清洁。

2. 每日进行空气消毒,定期对室内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3. 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压脉带制,防止交叉感染。

八、急救处理1. 护士应熟悉急救知识,掌握急救技能。

2. 发现患者出现输液反应或药物过敏等意外情况,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医师。

3. 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确保患者安全。

九、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护士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护士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门诊输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输液安全管理制度

门诊输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门诊输液过程中的操作流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减少潜在的医疗事故发生,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门诊部门的输液操作和管理。

1.3 法律依据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标准制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职责与权限2.1 医疗机构领导医疗机构领导应加强对门诊输液安全工作的重视,确保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支持,为门诊输液安全提供保障。

2.2 门诊部门负责人门诊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实施门诊输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门诊输液操作规范、风险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门诊输液全过程安全可控。

2.3 医护人员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门诊输液操作,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好患者的相关记录、观察和护理工作,确保输液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三、门诊输液设备管理3.1 输液器材采购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需求和安全要求,选择合格的输液器材进行采购,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产品质量标准、数量、日期等相关要求。

3.2 设备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输液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购进、验收、领用、分发、维修和报废等环节的记录和监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输液设备进行质量控制,包括设备的校准、使用寿命检测、维修质量评估等,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制度,保证输液设备的质量稳定和安全可靠。

四、医护人员管理4.1 人员培训医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具备正规的输液操作培训和实践经验。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包括理论知识、操作规程、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4.2 人员健康和卫生医护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事输液工作的要求。

并要求医护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定期洗手、消毒,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

医院关于加强我院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医院关于加强我院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医院关于加强我院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各行政、业务科室:为规范我院临床静脉输液行为,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保证患者安全,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院静脉输液管理通知如下,请各行政、业务科室加强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规范我院临床静脉输液行为,提高医务人员静脉输液安全意识,保证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及安全,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缓解群众就医负担。

二、工作要求1.从事临床静脉输液操作的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2.业务科室应加强对临床合理静脉输液相关规章制度及知识的学习,定期组织科内讨论与学习,不断提高临床静脉输液合理应用水平。

3.医务处、质量管理科、护理部、门急诊部、药剂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培训后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经过考核合格者方可允许开展静脉输液业务。

培训、考核工作将纳入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内容。

4.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脉输液使用指征,遵循“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具体使用指征见附件1。

5.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临床静脉输液行为的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临床科室的静脉输液管理工作及医务人员的个人静脉输液行为进行检查,了解门、急诊静脉输液使用比例,并组织开展静脉处方点评工作,重点关注输液的必要性,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跟踪管理,持续改进。

6.医院要加强合理使用输液的宣传教育,在门诊及住院部病区张贴醒目的静脉输液健康教育展示板,免费向患者发放健康教育手册,医务人员在患者入院时对患者进行口头的健康宣教,利用我院信息平台将临床合理静脉输液相关规章制度及知识挂网,以方便患者及我院医务人员学习。

门诊输液室日常管理制度

门诊输液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门诊输液室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门诊输液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2. 护士长负责门诊输液室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护理操作,监督护理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3. 护士负责患者的输液、注射等治疗工作,确保患者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

4. 医师负责对患者进行诊断、开具医嘱,指导护士进行操作。

三、环境与设施1. 门诊输液室应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

2. 保持室内清洁、安静,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3. 设施设备齐全,包括输液床、输液架、治疗车、注射器、输液器、药品、消毒物品等。

四、操作规程1. 患者就诊时,护士应核对患者信息,了解病情,根据医嘱进行输液、注射等治疗。

2.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三查七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操作过程中,护士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戴好口罩、帽子,保持双手清洁。

4. 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并处理输液反应。

5. 输液完毕后,护士应向患者交代注意事项,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五、药品管理1. 药品分类存放,标签清楚,专人负责管理。

2.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过期、变质、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六、消毒隔离1.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2. 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确保无菌操作。

3. 每日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清洁。

七、交接班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护士长负责监督交接班。

2. 交接班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用药情况、治疗情况、注意事项等。

3.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患者安全。

八、患者教育1. 向患者及家属宣传输液、注射等治疗知识,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意识。

2. 解答患者疑问,消除患者紧张情绪。

3. 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品,确保治疗效果。

九、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门诊输液室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

医院门诊静脉输液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静脉输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门诊静脉输液管理,保障患者输液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所有静脉输液治疗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医院设立门诊静脉输液管理小组,负责门诊静脉输液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四条门诊静脉输液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门诊静脉输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门诊静脉输液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3. 监督检查门诊静脉输液工作执行情况;4. 及时处理门诊静脉输液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患者安全;5. 定期对门诊静脉输液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五条从事门诊静脉输液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 通过医院组织的静脉输液专业培训;3.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第六条门诊静脉输液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输液安全;2. 正确评估患者病情,合理选择输液药物及输液方式;3. 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4.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了解患者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设备与耗材管理第七条门诊静脉输液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门诊静脉输液耗材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采购、储存和使用,确保其质量。

第九条门诊静脉输液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输液设备、耗材,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章患者安全管理第十条门诊静脉输液前,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评估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输液药物及输液方式。

第十一条输液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输液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如出现不适,应及时就诊。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医院定期对门诊静脉输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规范、患者满意度等。

第十四条对考核优秀的门诊静脉输液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整改。

门诊输液管理规定

门诊输液管理规定

门诊输液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门诊输液的管理,严格控制门诊输液量,现对门诊输液规定如下:
一、门诊各科室只有副主任以上医师可直接开具输液处方,其他级别医师若需开具输液处方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审核,不经审核,一律做不合格处方处理。

二、审核由副主任以上医师在处方的背面签名、盖章及日期。

有专家门诊当天一律由当日专家审核,无专家的由本科室门诊副主任以上医师审核,本科室无副主任以上医师的由附近相近科室副主任以上医师协助审核。

三、从本周三起,门诊病人不再到门诊药房领取输液的药,而是直接由静脉配置中心进行配药,然后输液室负责挂水。

门诊输液治疗单作为病人缴费及每次输液的凭据。

具体流程:1、医生开具并打印输液电子处方,书写纸质输液治疗单;2、病人凭输液治疗单缴费;(输液处方留输液室??)3、病人凭输液治疗单到输液室登记准备输液;4、静脉配置中心配药、病人落座等待;5、病人输液。

第三条实施注意事项:
1、门诊输液将使用电子系统进行输液管理,输液处方由系统直接归类,静滴处方一律归到静脉配置中心,其他用法的仍归到门诊大药房。

故医生书写处方应看清用法,不能搞错。

2、金仕达HIS系统和微软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均可开具输液处方。

3、静脉配置中心配药和输液室输液一律以输液处方为准,输液治疗单应和处方一致,不一致的由门诊医师到输液室修改,晚间无门诊医生在,输液室有权拒绝不一致的输液治疗单,造成纠纷的责任归当事医生。

4、不得开具外带的药。

防止多开天数造成病人退费。

5、本规定从2013年4月17日周三起实行。

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切实加强我县村级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确保患者就医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制定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加强村级医疗机构输液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静脉输液审批制度1.对全县范围内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级医疗机构实行静脉输液报批制度,经县卫生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静脉输液。

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机构不得开展静脉输液。

患者在村级医疗机构就诊过程中因病情需要必须输液的,未取得静脉输液资格的机构应及时将其转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治;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2.县卫生局统一部署组织,对乡村医生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知识、输液不良反应应急处理能力等相关技能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常用药品的配伍禁忌、抢救设备和抢救药品的应用、输液反应及抢救原则和方法,确保输液安全。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参训对象要开展静脉输液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考核合格者,允许开展输液业务。

3.村级医疗机构静脉输液资格审核,先由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村级医疗机构静脉输液标准》(附件1)进行自查,自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村级医疗机构静脉输液审批表》(附件2),由所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报县卫生局进行复核、审批,审核达标者由县卫生局授予静脉输液资格。

二、规范村级医疗机构业务管理1.开展静脉输液的村级医疗机构必须配备相应的抢救设备、药品和给氧装置,并确保设备完好率100%。

使用的药品、一次性输液器具等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规定。

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具,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类处理。

2.乡村医生要严格掌握输液指征,认真遵循“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注的不静注”的用药原则。

加强医疗机构医院静脉输液管理实施办法(县区级医院全面取消门诊静脉输液)

加强医疗机构医院静脉输液管理实施办法(县区级医院全面取消门诊静脉输液)

加强医疗机构医院静脉输液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治疗效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使患者得到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治疗,根据国家和我省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遏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以及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静脉输液管理的重要意义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静脉输液管理的重要意义,通过规范静脉输液管理,进一步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强化医疗安全监管,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二、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加强对医师的培训和指导,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具体使用指征如下:(一)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

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二)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三)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

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四)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五)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六)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七)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八)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三、尽可能减少不必要静脉输液2019年6月10日起XX市人民医院已全面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

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名单见附件)务必于2020年1月1日前全面取消门诊(儿科、急诊科除外)患者静脉输液,具体的实施方案请于2019年10月1日前报我局医政医管科备案。

规范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

规范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

标准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
关于标准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
门诊部各科室:
据国家卫计委统一安排,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方法》(卫生部令第84号)、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xx]42号)、《成都市卫计委关于标准医疗机构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xx年8月3日文件)等文件精神,请各科室各级医生严格把控用药原那么,严控“大处方、滥用抗菌药物”现象,减少输液不良反响,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降低药占比,遵循“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那么,全面加强门诊输液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

详情见附件《成都军建烧伤医院门诊输液管理》。

特此通知。

成都军建烧伤医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门诊输液平安管理的通知xx-03-13 16:52
各临床科室:
依据市卫生局、药监局对临床静脉用药的管理规定:所有静脉输液药品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剂量、间隔时间、频次要求,开具医嘱。

不得擅自更改使用频次,超量、违反两剂间隔时间用药,由此引发纠纷、事故后果自负!
近期临床上出现超剂量,间隔时间短用药引发肾脏损伤的不良反响的临床报道。

希望广阔医务人员引以为戒!
医政科、门诊办公室
xx年6月8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强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确保输液安全和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请各科室各级医生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严格把控用药指征,尽量选择使用中医中药进行治疗,坚决杜绝“大处方、滥用抗菌药物”等现象,减少输液不良反应,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降低药占比。

如因病情需要必须进行输液治疗的,接诊医生要征求患者本人和家属的意见、负责签署好相关的知情同意书。

需要输液治疗连续三天以上的,接诊医生要反复、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建议并要求患者进行住院观察治疗,以确保安全。

医务科
二0一八年六月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