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写作中数字的规范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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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中数字的规范用法

要点总结:

统计表中的数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

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

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等必须使用汉字;

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公历时间使用阿拉伯数字;

农历时间使用汉字。

一、时间

(一)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以及时、分、秒,这是一个完整的时间系列,均应用阿拉伯数字来表示。

1.年份不能简写

如:1978年不能写成78年,容易产生歧义

2.世纪和年代要用阿拉伯数字

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应写成“20世纪90年代”

3.年月日中阿拉伯数字与汉字不得混用

如:“二00九年一月一日”应写成“2009年1月1日”

4.时、分、秒要用阿拉伯数字(时、分、秒的分隔符为冒号)

如:15:40(15时40分)14:12:36(14时12分36秒)

注:因与赛事比分易混淆,可不用分隔符,统一用成时、分、秒。

(二)农历及历史纪年等均应使用汉字

1.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农历)月日,均应使用汉字。

如:“八月十五”即中秋节不能写成“8月15”

“大年三十”不能写成“大年30”

“丁丑年二月十二日”不能写成“丁丑年2月12日”

2.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如:“秦文公16年”应为“秦文公十六年”并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秦文公十

六年(公元前750年)。

3.“星期计日”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星期2”应为“星期二”

注:在英语中,“星期二”是一个单词“tuesday ”,不是“星期”和“二”的组合。也就是说,“二”是一个语素。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二、数量值

(一)具体数量值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

1.统计表中的数值

(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温度)等

如:481:500、12.6、34.5%、1/4、20℃

2.物理量的量值

如:500克、12.8平方米

3.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21.35元、48岁、11个月

注: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如前后都用的阿拉伯数字,整数一至十也要用阿拉伯数字。如:一个人、三本书、四种产品、六条意见、读了十遍、五个百分点、“三本书共168元”应统一为“3本书共168元”

4.比较精确的数目

如:我们学校有1256个学生,79位教职员工。

(二)概数(约数)使用视情况而定

1.概数乱用阿拉伯数字。

如:“6.7岁”应写为“六七岁”

注: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能用顿号顿开。

2.约数使用视情况而定

约数有两种情况:凡是带“几”字的,必须用汉字;其他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则必须视上下文而定,以局部体例的统一为原则,可使用阿拉伯数字。

如:“10几斤”应为“十几斤”

“几10万分之一”应为“几十万分之一”

“17人死亡三十余人受伤”应为“17人死亡30余人受伤”

(三)数字单位不能乱用

如:“7万3千9百元”应为“73900元”或“7.39万元”。

注:在非科技出版物中,可以“亿”“万”作单位;数值特别大,还可“亿、万”同时使用。然而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为单位。

如:我国1990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1亿3368万2501人。

注: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移行。

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使用浪纹式连接号“~”。

如:150千米~200千米、-36℃~-8℃、2500元~3000元

三、定型词或词组等

1.定型的词组或词组中的数字违规乱用阿拉伯数字。

如:“十月革命”不能写作“10月革命”

“第三世界”不能写成“第3世界”。

“二万五千里长征”不能写成“25000里长征”

“八国联军”不能写成“8国联军”

定型的词组:一O五九(农药内吸磷)、二O九师、“九一三”事件、“一二·九”运动

2.文学作品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白发三千丈”改为“白发3000丈”

3.代号、代码和序号要用阿拉伯数字。

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

如:23/24次特别快车、97号汽油、维生素B12等。

四、竖排文章中的数字

提倡横排。如文中多处涉及物理量,更应横排。

标题可竖排,竖排文字中涉及的数字除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应一律用汉字。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和符号均按顺时针方向转90度。

五、“二、两、俩”的区分

1.当作数字或在数学中,用“二”不用“两”。

如:“一加一等于二”“一元二次方程”

2.序数、小数、分数中用“二”不用“两”。

如:“第二”“二哥”“零点二”“二分之一”

注:但根据阅读习惯“零点二”应为“0.2”“二分之一”可写成“1/2”或“一半”

3.在一般量词前个位数用“两”不用“二”,多位数中的个位数用“二”不用“两”。

如:“两个人”不能写成“二个人”

“去了两次”不能写成“去了二次”

“去了十二次”不能写成“去了十两次”

注:为了统一,“去了十二次”标准的写法应为“去了12次”)

4.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通用,只是在质量单位“两”前用“二”不用“两”。

如:“二尺布”和“两尺布”通用

“二两油”不能写成“两两油”

5.“俩”读“liǎ”时

①表示两个,如:“你俩,我俩,他俩”;

②表示概数“不多,几个”的意思,如:“就这俩人”“有俩钱”……但“俩”字后不能跟“个”字或其他量词。

编者注:以上规定依据国家1996年6月1日起实施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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