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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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理性思考
发表时间:2016-03-17T13:41:02.280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7期作者:纪宗宝[导读]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应急型政府,实现政府应急管理的常态化,已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摘要: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社会生活中各种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各种危机已由非常态化的偶发转变为常态化的频发,政府作为公权的代表,必须在处理危急事件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建立应急型政府,实现政府应急管理的常态化,已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关键词:应急型政府;危机管理;常态化
解决公共危机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经常由于在处理公共危机时,没有针对性的常设机构,使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时变的被动,笔者通过分析政府在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了几项解决路径,仅供参考。
一、我国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缺失我国目前仍处在发展中国家的位置,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还有许多制度不是很完善,由于公共危机涉及到的领域较多,需要多个部门来协调处理,但在具体事务的决策上,必须有专门的机构来解决。而我国恰恰在这方面比较缺失,在很多危机发生前无人处理,致使很多可以避免的危机被矛盾激化而失去控制,这将大大降低政府采取措施缓解矛盾的有效进程。(二)管理层级太多,基层政府缺少处置危机事件的应有决策权我国政府的管理层级是金字塔式的,领导层人员少,基层的人员多,而权力大多掌握在领导层手中,当发生危机时,基层人员无权进行处理,要一层一层向上级汇报,这种集权式的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来说有其优点,但在公共危机发生时,弊端就凸显出来,政府组织层级过多,权力过于集中,基层组织缺乏决策权,层级汇报不仅拖延了办事效率,还促使危机矛盾激化,加重公共危机带来的后果。(三)危机管理与“常态管理”界限不清常态管理是指政府相对于平稳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处于正常运行态势下所进行的管理,而危机管理,则是自然环境或者社会冲突灾难性事件所引发的日常情况下的政府管理,公共管理是应急管理与常态管理的统一体,之间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常规性公共管理中潜藏着非常规性的因素,而在非常规性公共管理中也蕴含着常规管理的一般规律。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要寓危机管理的意识于常态管理的实践中,在常态管理中要有危机意识,在危机管理中要有长效措施,把管理的危机意识贯穿于管理始终,并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以防止、减少危机的发生。正确认识并注意处理好公共管理中的“危机管理”与“常态管理”的辩证关系,将有益于克服日常公共管理中的麻痹思想,有效避免和正确处理公共危机事件,而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管理非常欠缺,往往把常态管理和危机管理混为一体,使危机管理出现错综复杂的局面。
二、国外应急管理的模式及常态化管理对我们的启示发达国家在政府应急管理方面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大体上可分为三种模式:美国模式、俄罗斯模式和日本模式。美国模式的总特征为“行政首长领导,中央协调,地方负责”,应急管理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 1803 年关于 newhampshire 城市的火灾法案。这个法案被认为第一个灾害法规。后来,随着通过的各种灾害法规的增多,政府处理危机的工作也变得更为普遍。美国危机系统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分散管理、统一管理、整合发展三个历史阶段。在这三个历史发展过程中使美国的应急管理系统趋于完善,形成了在美国总统领导下的、由美国国土安全部统一规划、协调的庞大系统。这一系统有其明确的职能、工作方式和理念。应急管理的常态化显而易见。俄罗斯模式的总特征为“国家首脑为核心,联席会议为平台,相应部门为主力”。20 世纪 90 年代初,俄罗斯公共安全研究扩展到预防和降低风险、减少自然灾害和技术性灾害发生的目标上。苏联解体后,普京执政后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体系,签署了《俄罗斯联邦战时状态法》,至此,俄罗斯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俄罗斯现行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是以总统为核心,以联邦安全会议为决策的中枢系统,政府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化解和处理国家发生的各种公共安全事件。日本模式的总特征为“行政首脑指挥,综合机构协调联络,中央会议制定对策,地方政府具体实施”。特别是在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日本内阁确定了公共安全的管理内容,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事件安全三个范畴的综合管理。日本现今的公共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是:以法律为依托,以首相为最高指挥官,内阁官方负责整体协调和联络,通过中央防灾会议、安全保障会议、金融危机对策会议等决策机构制定危机对策,由国土厅、气象厅、防卫厅和消防厅等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合和实施。
三、建立应急型政府,实施政府应急管理常态化(一)建立应急型政府,实施政府应急管理常态化,就要加强危机意识,领导干部和政府行政机关的人员是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危机意识的养成是处理公共危机的关键。因此,首先要加强领导层的危机意识,同时在危机预防的管理中,要科学预测发生危机所处的环境、几率和情报等,做到防患于未然,让危机的常态化管理成为现实。(二)积极推动政府应急管理常态机构的建立建立政府应急管理的常态机构,设立处理危机事件的专属职能部门,再由职能部门建立统一的数据库、遥感等立体监测的综合信息处理系统。当爆发公共危机时,该职能部门可以代表国家对危机事件进行具体的指挥和调控,让国家在第一时间获得危机事件的信息,及时作出决策,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把公共危机的损失降到最低。(三)制定并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任何法律的制定都是为了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法可依。当公共危机发生时,政府也必须要依据法律对危机事件进行处理,避免权利的放大和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使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时有法可依。对于危机事件,能够做到有效预防是最重要的措施,要逐步制定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把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纳入正规的法律渠道。(四)完善公共危机信息公开制度
公共危机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要让公众能够了解到公共危机的发展进程和处理的结果,让他们了解到政府为了化解危机所做的努力,这有助于化解公众矛盾,避免公众情绪激动而使危机加重,也有利于树立政府在公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另外,信息公开可以拉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距离,让政府了解公众的意见,帮助公众更好地解决问题
(五)改革组织系统,提高地方政府决策效率
在处理公共危机问题时,常常会因为程序的繁琐影响解决问题的进程,因此,改革组织系统,对提高地方政府决策效率尤为重要。政府组织结构的简化,首先要做的就是简化中间环节,自上而下建立垂直型的组织结构,在发生危机时,可以在第一时间传给政府,这将大大提升政府在应对危机事件的决策能力。
(六)注重公共危机管理的国际合作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任何一国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性危机的发生都可能波及到其他国家,任何一种危机都可能是国际性的危机。特别是在发生公共危机时,政府要提高公共危机的治理能力,在危机管理中积极寻求合作,通过国际组织在资金、技术、人力上的支持,尽快化解危机,将危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结语
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是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目标,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政府要更加重视危机管理,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完善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的管理模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参考文献:
[1]朱正威,张莹.发达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2006,3.
[2]斯亚平.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