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受理,并作出决定;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出庭。
大家知道,要想一个医疗上发生的事实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是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相关鉴定后满足医疗事故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
而认定医疗事故也并不是常识里的一般认为,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用恰当、客观的方法才能达到标准的。
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相信您和小编一样好奇,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2、事故鉴定。
医疗事技术故鉴定程序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法医临床鉴定注意事项、鉴定范围以及鉴定流程
法医临床鉴定注意事项、鉴定范围以及鉴定流程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及其他相关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对诉讼中涉及的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与生理功能、生理病理状况及其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科学的检验、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是活体和文证。
活体检验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
文证审查是鉴定人根据提供的临床资料等书证内容进行审查分析、研究的过程。
一、鉴定注意事项:1、必须重视对医疗纠纷或事故的情况调查、现场勘验和现场保护,这不仅可以为进一步确定法医学检验的重点、检验的步骤、方法提供参考,还可为做进一步的法医学检验、药物检验提供材料,并可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提供必要的文证、物证等。
2、在医疗纠纷的鉴定中,由于临床学分科多、专业性强、技术更新快,应注意邀请或询医疗纠纷发生单位以外的临床专家,这样既能帮助对医疗纠纷正叠光X现金发放中正和处理,同时对临床医疗质量和平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
3、尸体检验力争尽早进行,解剖前应结合调查情况和有关病历材料初步分析可能导致死亡的原因,以确定解剖方式。
尸体解剖务必全面、系统、规范。
剖检中,该取的组织检材应按规范取足,各重要生命脏器的病理组织学检查一般是不可缺少的。
怀疑系中毒致死的,必须取足心血、肝、肾等组织,留做药物化验。
药物化验不仅要做定性分析,还必须做定量测定。
4、伤残鉴定的时间具体要看进行伤残鉴定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
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如果是因为侵权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所需要的时限;还包括损伤后因接受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疗以及必要的康复或功能锻炼,难以独立从事正常社会活动所需的休息(误工)期、因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受限所需的护理期、因损伤康复而需适当补充营养物质的营养期。
医院的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院的司法鉴定是什么一、医院的司法鉴定是什么医院一般是不可以做司法鉴定的,做司法鉴定一般是具有鉴定许可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才能进行司法鉴定。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二、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程序1、委托需要司法鉴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自己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2、受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及时作出受理的决定。
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3、鉴定实施30日内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出具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且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三、司法鉴定所需材料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
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医疗损害指的是医疗过程中对患者造成身体上或心理上的健康损害。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医疗损害的鉴定程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基本流程和相关问题。
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基本流程1.受理阶段:当患者或其家属对医疗机构提出医疗损害赔偿请求时,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
同时,医疗机构也有义务协调相关材料、证据以及医疗记录的提交,并保护好当事人的隐私权。
2.鉴定机构选择阶段:受理医疗损害赔偿请求后,医疗机构和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协商选择具有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鉴定委托协议并向选定的鉴定机构提交相关资料。
5.诉讼程序阶段:鉴定报告作为法庭的一个重要证据,对于协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起到重要的作用。
当事人可以根据鉴定报告的结果进行诉讼,并要求法院对相应的医疗损害进行赔偿。
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中的相关问题1.鉴定机构选择问题:在选择鉴定机构时,需要考虑其资质、能力和独立性等要素。
协商一致的选择鉴定机构有利于增加程序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2.证据材料的提交问题:在鉴定前,双方需要协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保证鉴定过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医疗机构有义务保护好患者的医疗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4.鉴定报告的权威性问题:鉴定报告作为法庭的一个重要证据,需要具备权威性。
鉴定机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并且鉴定报告应当合理、科学、客观以及公正。
5.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根据鉴定报告的结果,可以作为医疗损害赔偿的依据。
有关方面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关赔偿,以减轻患者或其家属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对于确定医疗损害和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程序中,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保护好证据材料、确保鉴定过程的透明性和权威性以及合理进行医疗损害赔偿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通过完善的鉴定程序,可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持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的稳定。
医疗纠纷鉴定流程怎么走
医疗纠纷鉴定流程怎么走一、受理阶段:1.接到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委托后,鉴定机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委托方,确认鉴定请求的具体事项和相关资料的提交要求;2.委托方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病历、医学影像资料、医生诊断等;3.鉴定机构接收完整的资料后,书面通知委托方交纳鉴定费用,并与委托方签订鉴定委托协议。
二、鉴定准备阶段:1.鉴定机构组织鉴定专家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研究评估,确定鉴定方案和鉴定方法;2.鉴定机构向委托方通知鉴定时间、地点和需要参与的人员;3.委托方应当按时参与鉴定,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鉴定实施阶段:1.鉴定机构组织鉴定专家对相关证据资料进行审查和鉴定,并编写鉴定意见书;2.鉴定专家可以要求委托方提供补充的相关证据资料;3.如果需要,鉴定机构可以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研究有关问题;4.鉴定机构通知委托方领取鉴定意见书,并告知诉讼参与方。
四、鉴定意见书编写阶段:1.鉴定机构提请鉴定专家就鉴定问题尽快提交鉴定意见书;2.鉴定意见书应包括鉴定结论、鉴定事实依据、鉴定理由等内容;3.鉴定意见书应当由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发,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4.鉴定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方,另一份作为鉴定机构档案留存。
五、鉴定结果通知阶段:1.鉴定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交给委托方,并告知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委托方收到鉴定意见书后,可以根据需要向法院起诉。
六、法院申请鉴定阶段: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满意鉴定结果,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进行重新鉴定;2.法院接到申请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将安排重新鉴定。
以上是一般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流程,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发生医疗争议,最好确保提供真实、全面的相关证据,同时,选定有资质、权威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首先,立案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第一步,当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发生时,受害人或其家属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便会立案。
立案后,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后续的鉴定程序。
其次,鉴定申请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重要环节之一、当事人在诉讼中需要提出鉴定申请,请求法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鉴定申请应包括被鉴定人的基本信息、鉴定请求的具体事项、鉴定方法及证据等,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
第三,鉴定组成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核心环节之一、法院会按照规定从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鉴定经验的专家、鉴定人员中抽取并组成鉴定组。
鉴定组成员通常由多名鉴定人员组成,其中应包括医学专家、法医鉴定专家、律师等人士。
鉴定组成员应独立、客观地进行鉴定工作。
其四,鉴定过程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关键环节之一、鉴定过程包括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检查、采集及分析相关证据、查阅相关医疗记录、审查医疗经营行为等。
鉴定过程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鉴定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
第五,鉴定结论及报告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的最终结果。
鉴定组根据鉴定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和相关数据,经过专业研究和评估,作出鉴定结论,并将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
该鉴定结论在医疗纠纷案件审判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重大影响。
总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工作,其过程需要严格遵循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
只有通过科学、客观的鉴定过程,才能确保医疗纠纷案件的公正、公平解决,维护受害人及公众的合法权益。
医院误诊司法鉴定流程
医院误诊司法鉴定流程一、引言。
当我们怀疑医院存在误诊情况时,司法鉴定是一种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途径。
这个流程虽然有点复杂,但了解清楚会对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很有帮助哦。
二、准备阶段。
(一)收集资料。
1. 病历资料。
- 这是最重要的部分。
要收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检查报告(如X光片、CT报告、血液检验报告等)。
这些病历资料是反映患者就医过程和病情的关键依据。
- 注意病历资料要完整,有时候医院可能不会主动提供全部资料,我们得自己去医院的病案室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复印。
2. 其他相关材料。
- 患者的身份证明,因为在鉴定过程中需要明确患者身份。
- 如果有与误诊相关的其他证据,比如和医生的谈话录音(如果是合法取得的)、当时就医的缴费凭证等,也一并收集起来。
(二)选择司法鉴定机构。
1. 查找合法机构。
- 可以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本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单。
这些机构必须是经过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登记并且有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
- 不要轻信一些没有资质的小机构或者所谓的“有关系”的机构,只有合法的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才会被法院认可。
2. 评估机构信誉和专业能力。
- 查看机构的口碑,可以向有过类似经历的朋友打听,或者在网上搜索该机构的评价。
- 了解机构内鉴定人员的专业背景,最好是有医学背景和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这样在鉴定医疗误诊这种既涉及医学又涉及法律的复杂问题时会更专业、准确。
三、委托鉴定阶段。
(一)提出鉴定申请。
1. 向法院起诉(可选)- 如果打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院误诊问题,可以在起诉时向法院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
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抽签或者其他法定方式选择司法鉴定机构。
- 这样做的好处是鉴定过程会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鉴定结果的公正性更有保障。
2. 直接委托(有风险)- 如果不通过法院,患者一方也可以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但是要注意,这种情况下,医院可能不认可鉴定结果,在后续的协商或者诉讼中可能会要求重新鉴定。
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二)受理(三)初次鉴定(四)补充鉴定(五)重新鉴定(六)复核鉴定(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八)出庭。
热门城市:鸡西律师唐山律师聊城律师天水律师盐城律师无锡律师贺州律师庆阳律师东营律师泸州律师司法鉴定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司法鉴定是法律上非常具有说服力以及根据的鉴定手段,很多案件以及纠纷都会需要做司法鉴定,那么对于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很多人都关注的,对于这个话题,小编为大家简单说明一下。
一、做司法鉴定的程序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而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司法鉴定受理时间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三、司法鉴定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也讲究回避制度,即是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金陵司法鉴定所医疗损害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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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之前,首先进入委托受理阶段。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解读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解读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旨在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
下面是对该指南的解读: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
指南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和技术能力,鉴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二、鉴定程序和鉴定标准
指南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结果应当客观、准确、科学、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规范要求。
三、鉴定内容和鉴定方法
指南规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过错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等。
鉴定方法应当包括临床医学、法医学、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和技术方法。
四、鉴定报告的撰写和鉴定意见的采纳
指南规定,鉴定报告应当客观、准确、简明、规范,鉴定意见应当经过专家讨论和审查,并在法庭上得到充分的听取和辩论。
五、鉴定结果的异议和复议
指南规定,鉴定结果如有异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重新鉴定,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复议或者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工作流程【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文主要介绍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一、鉴定的受理(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审核鉴定委托书审核委托鉴定事项是否明确、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委托人是否签字或盖章。
【司法鉴定委托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归档。
——审核鉴定材料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
【鉴定材料】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6归档。
——商议委托鉴定事宜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鉴定文书的送达方式、需要退还的鉴定材料及退还方式、需要补充的`鉴定材料及时间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见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附属材料归档。
(二)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鉴定机构负责人在《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受理,以及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承办人、鉴定费等事项。
(三)受理----由承办人负责1、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鉴定机构财务人员收取委托人鉴定费后,应当出具税务凭据。
【收费凭据复印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8归档。
——办理受理登记手续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示范文本格式,与委托人签订一式两份《司法鉴定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
【司法鉴定协议书】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2归档。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现实生活屮都会和医院打交道,医患Z间的关系也是比较紧张的。
如果遇到医疗损害时大部分人都会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办。
医患双方往往会各执一词,在这时就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365律师为您解答。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首次鉴定由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医学会组织。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屮,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
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屮;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屮。
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If there is a project, first consider whether anyone will do it.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
近些年来,医患纠纷越来越激烈,而产生医患纠纷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发生后,司法鉴定就成为了解决医患纠纷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那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1、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听证会;3)鉴定⼈进⾏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书。
3、书⾯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的⾝份、联系⽅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2、当事⼈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1)当事⼈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观点及理由;5)当事⼈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的提问;6)当事⼈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员回避;7)当事⼈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陈述意见;8)当事⼈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书上签字。
3、书⾯陈述意见的重要性。
当事⼈的书⾯陈述意见是鉴定⼈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了解当事⼈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材料,对鉴定⼈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对鉴定结论具有⼀定的影响,故书⾯陈述意见是⼀份⾮常重要的鉴定⽂书。
该书⾯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应简明⽽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的意思,⼜达到影响鉴定⼈的效果。
4、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
当事⼈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民法院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民法院决定。
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1)鉴定⼈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盾的;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法有缺陷的;5)鉴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6)同⼀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准确鉴定因素的。
医疗鉴定流程及手续
医疗鉴定流程及手续一、申请医疗鉴定1.患者或其家属可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医疗鉴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患者的身份证明、病历、诊断证明、相关照片、检验报告等资料,同时应注明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2.申请书应详细描述疾病的发病过程、治疗情况、医疗费用等情况,并提供相关医学证据和证明材料。
3.申请书应在医疗鉴定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发送。
二、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1.医疗鉴定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医生对患者进行鉴定。
鉴定委员会应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确定鉴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通知患者或其家属参与。
2.鉴定委员会应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的专家参与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准确。
3.鉴定委员会应当以尽可能公正、严谨的态度对患者进行鉴定,不偏不倚地提出专业意见。
4.鉴定委员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
5.在鉴定过程中,鉴定委员会应尊重患者的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确保鉴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三、出具鉴定报告1.鉴定委员会应在鉴定结束后,及时出具鉴定报告,详细说明鉴定的目的、范围、方法、过程和结论。
2.鉴定报告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治疗情况、预后评估等内容,同时应明确鉴定结论及其依据。
3.鉴定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注明鉴定委员会的名称、章、日期等相关信息,保证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申请人收取鉴定报告1.申请人应根据鉴定委员会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鉴定报告。
申请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2.申请人领取鉴定报告时,应认真核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可向鉴定委员会提出。
如发现报告中有错误或遗漏,申请人应及时提出异议,鉴定委员会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3.鉴定报告一经领取,申请人即视为对鉴定结果表示接受,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得撤销。
医疗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什么医疗司法鉴定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鉴定人员,通过对法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术的应用,对特定案件中的相关医学问题进行客观、科学的鉴定工作。
医疗司法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下列步骤:1.起诉阶段医疗司法鉴定是在刑事或民事案件中的一项独立调查活动,首先需要由案件当事人或相关方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
鉴定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初步判断案件是否符合鉴定要求。
一旦确认符合要求,受理鉴定申请,并告知相应的鉴定程序。
2.准备阶段在受理鉴定申请后,鉴定机构进行案件准备工作,包括整理鉴定材料、确定鉴定的具体任务、查找相关的医学文献、公示鉴定程序等。
此阶段要确保鉴定人员了解案件的所有相关信息并准备好鉴定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3.现场调查和取证阶段在案件需要现场调查的情况下,鉴定机构会组织鉴定人员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和采集必要的物证。
现场调查可以帮助鉴定人员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为鉴定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同时,鉴定机构还可能根据需要进行证人询问或听证,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证据。
4.鉴定过程阶段鉴定过程是核心环节,也是最重要的阶段之一、鉴定人员在此阶段根据案件所涉及的医学问题,进行必要的研究和分析。
他们会对相关的医学文献进行查找和阅读,借助各种医学检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对物证进行检验,同时还可能进行实验室分析和病理解剖等工作,以明确案件中的关键医学问题。
5.鉴定结论阶段鉴定人员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阅、研究和分析后,将得出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应基于客观、科学的医学知识和技术,并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证据支持。
鉴定结论会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申请人、当事人和法院,并可能要求鉴定人员出庭作证以说明鉴定结论的依据和来龙去脉。
6.审核阶段鉴定机构的领导层会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确保鉴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鉴定结论在科学、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得出。
审核结果可能对鉴定结论进行修改或者进行补充说明。
怎样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是什么
怎样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是什么当我们遇到了医疗事故之后,想要向医院进行索赔,一般是需要一个医疗损害的鉴定书才可以成功索赔的。
但是因为我们缺乏相应的知识积累。
对医疗损害的鉴定的了解也不多。
所以在一些问题上我们是不清楚的。
比如我们应该怎样去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那么怎样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为您介绍一下。
一、怎样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程序是什么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相互身份的证件等等。
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
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
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疗技术问题说不清楚、对于鉴定程序也缺乏了解,往往是带有鉴定的要求就直接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
鉴定中心的接待人员,从方便鉴定的角度出发,会按照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填写或者撰写相关的文书,但是,这样的帮助是出于对患者及其家属方便的基础上的,如果相关工作人员不提供这样的方便的,患者及其家属也不要生气,按照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应当撰写相关申请的。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撰写相关材料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请求协助和帮忙。
其实医疗损害鉴定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时鉴定人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医疗资料,制定符合个案的鉴定步骤与方法;3、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
医疗鉴定流程
医疗鉴定流程医疗鉴定是指通过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鉴定和评价。
医疗鉴定的流程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医疗事故的处理和医疗纠纷的解决。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疗鉴定的流程。
一、受理阶段。
1. 提交申请,当医疗事故发生或者医疗纠纷产生时,相关当事人可以向医疗鉴定机构提交申请,要求进行医疗鉴定。
申请材料应包括相关的医疗记录、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
2. 受理申请,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安排鉴定人员进行初步审查,确定鉴定的程序和方法。
二、调查取证阶段。
1. 调查取证,鉴定机构将组织专业的医学人员对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询问相关当事人、收集医疗记录等。
2. 评估分析,在取得足够的证据材料后,鉴定人员将对相关证据进行评估分析,确定医疗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三、鉴定结论阶段。
1. 鉴定结论,根据调查取证阶段的工作,鉴定人员将形成鉴定结论,对医疗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
2. 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机构将根据鉴定结论出具鉴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鉴定的程序、方法、过程和结论,以及鉴定人员的签字和盖章。
四、结果通知阶段。
1. 结果通知,鉴定机构将鉴定报告送达申请人和相关当事人,并告知相关程序和结果。
2. 结果解释,在通知结果的同时,鉴定机构将对鉴定结论进行解释,解答相关当事人的疑问。
五、结果执行阶段。
1. 结果执行,根据鉴定结论,相关当事人将按照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执行,包括赔偿、治疗等。
2. 监督检查,鉴定机构将对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鉴定结论得到有效执行。
以上就是医疗鉴定的流程,通过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行鉴定,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公正的结果和保障。
希望相关人员在面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时,能够了解并遵循医疗鉴定的流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纠纷的解决和医疗安全的提升。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1.立案阶段:当医疗纠纷案件进入法院立案阶段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
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审查。
2.鉴定机构选择阶段:法院通常会从司法鉴定委员会或司法鉴定机构名单中随机选取一家鉴定机构,或者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
选定鉴定机构后,法院会发出指定鉴定通知书,通知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作。
3.鉴定准备阶段:鉴定机构接到鉴定通知后,会与当事人约定鉴定时间和地点,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医疗资料和证据材料。
鉴定机构会派遣符合条件的专家组成鉴定组,负责进行实地勘察、调查核实,收集证据等准备工作。
4.鉴定过程阶段:鉴定组根据鉴定通知书的要求,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和研究,结合案件材料、实地勘察、调查核实等,进行医学鉴定。
鉴定组会根据需要进行实验室检验、技术设备检测等辅助鉴定工作,并对案件相关的医学问题进行专业分析和评估。
5.鉴定意见编制阶段:鉴定组根据鉴定结果和专业意见,编写鉴定意见书。
鉴定意见书会详细说明鉴定程序、鉴定方法、鉴定结果以及鉴定依据,对案件的医学问题进行解释和评价,并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预测和判断。
6.鉴定意见提交和质证阶段:鉴定机构在完成鉴定意见书后,会将意见书送交法院,并通知当事人注意查看。
在庭审阶段,法庭会根据需要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例如询问鉴定结论的具体依据,鉴定方法的科学性等。
7.鉴定结果意见阶段:法庭会在考虑鉴定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对医疗纠纷案件作出判决。
鉴定意见书作为专家意见的重要依据,对法院判断和裁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之,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是经过立案、鉴定机构选择、鉴定准备、鉴定过程、鉴定意见编制、鉴定意见提交和质证、鉴定结果意见等多个阶段,由法院和鉴定机构协作完成的一项专门任务。
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医疗纠纷案件中的医学争议,并提供专业的医学鉴定意见,协助法院正确判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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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什
么
对医疗事故进行司法鉴定时,首先要向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由鉴定机构组织卖家进行技术鉴定。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日常生活中,发生医疗事故往往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一时情绪激动的病人家属甚至会到医院闹事。
对于医疗事故等有专业的医疗司法鉴定机构,他们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也是法庭上重要的裁判依据。
那么医疗司法鉴定机构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二)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二)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三)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四)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综上所述,可看出医疗司法鉴定机构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相当审慎的。
事关生命,对于每个环节的严苛把控都不为过。
从反复鉴定、论证直到出具最后的鉴定文书,这一过程中都需要双方当事人提供充分地证据加以辅助。
因此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必须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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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评估应考虑因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