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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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
职业病防治原理(续)
• 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
– 预防、消除危害源头
• 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
– 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评价 – 健康监护制度
• 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
– 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 – 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
法定职业病
定义: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 而引起的疾病。
• 参照执行:其他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制定办法
方针与原则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 国家建立工伤社会保险制度 • 依靠科学技术,调整产业结构 •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 职业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
– 诊断原则
• 职业史、危害接触史 • 现场危害调查评价 • 临床表现、实验室辅
助检查 • 三人以上集体诊断 • 推定诊断原则
– 《诊断证明书》
• 诊断医师共同签署 • 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 诊断争议鉴定
• 诊断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受理鉴 定申请
• 两级鉴定,省级鉴定终结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家库 • 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及其专家抽取
办法 • 回避原则
–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
• 提供现场危害监测资料 • 提供劳动者健康监护资料
– 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
• 保障方面的规定
– 疑似职业病人获得诊断保障 – 职业病人待遇保障
• 就医、治疗、康复、工作安排 • 经济补偿 • 费用承担责任 • 用人单位变更时职业病人的安置
(5种)
• 其它职业病(5种)
•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3种)
共计:115类
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职业病防治活动 • 控制最主要、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
– 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 – 按照职业病名单实施管理
• 适用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 济组织(用人单位)理论上说,不包括没有职 业危害的用人单位
• 立法意图
– 明确劳动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 – 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者
健康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 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 – 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职责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
• 主要内容
–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 制定防治规划(方案)、建立有效的制度 • 职能机构及人员配备、层层落实责任
– 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 接触职业危害 – 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 – 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法定职业病目录
• 尘肺(12+其他)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0+其他)
• 职业性皮肤病(7+其 他)
• 职业性眼病(三种)
• 职业中毒(55+其他 )
•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 病(3种)
•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 职业性肿瘤(8种)
立法背景
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 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 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可持续发展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多种所有制与发展市场经济 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用工制度改革与流动劳动者的形成 加入WTO带来的挑战
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
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公开原则,与现有医政管理法律法规衔接 – 与现有职业病待遇规定和社会保障立法相衔接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
• 职业病诊断
– 诊断机构条件
•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的医疗卫生机 构
•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 政部门批准具有职 业病诊断资格
– 诊断人员
• 执业医师 • 依法取得职业病诊
断资格
– 劳动者有选择诊断 地的权利
– 对粉尘、放射性、急性职业危害的特别规定
• 如第23条: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 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 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 控制职业危害转移的规定 • 地区之间转移 • 承包、转包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
• 立法意图
– 体现保护受害者和职业病患者权益 – 理顺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体现公平、公正
– 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
• 法第十三条 • 条例第十一条:《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危害控制 – 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 –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一般职业危害与严重职业危害 • 普通职业危害与特殊职业危害 • 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危害,积极治理现有企业危害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促进经济发展
职业病防治法立法指导思想
• 明确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权利义务关系
– 职业病防治义务人——用人单位 – 健康权益主体——劳动者
• 转变政府职能
依法监管、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障
• 处理好三类法律关系,政事分开、政企分开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 政府与管理相对人(用人单位、服务机构) – 职业卫生服务提供者与用人单位
• 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行业自律、工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职业病防治原理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职业病的特点
– 可预防而难以治疗:从源头控制 – 人为性:规范用工行为,规范作业行为
• 疾病控制的公共卫生理论
– 通过法律和教育手段,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实施综 合防治策略
• 职业病防治与传染病防治的区别
– 治理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 消除传染源(治疗病人)、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
依靠科学技术和产业进步
•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 防治和保护劳动者的新技术、新工艺
• 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研究 ,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
• 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材料, 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 、材料
前期预防
• 立法意图:控制危害产生源头 • 主要内容
– 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度
• 工作场所危害监测评价、危害警示标志、危害控制措施
– 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
• 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健康体检规定 • 紧急情况下应急体检规定 • 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续)
– 作业管理制度
• 原材料和设备使用管理 • 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与维护管理 • 内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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