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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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为更好的落实和执行《干部管理条例》,特制订干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管理干部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30%绩效工资,第二次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第三次给予降职、撤职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1、出现迟到、早退、无条(证)外出,缺勤而事先未获得批准者;
2、在上班时间内聚众聊天、打牌、下棋、睡觉、玩手机、打游戏、吃东西、无故离岗、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和视频者;
3、对本部门员工假期、加班申请、考勤记录审核不严;
4、酒后上岗者(除陪业务客户或经领导批准外);
5、检查出本人所管理辖区内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者
6、因本人原因工作未及时交接到位给公司及他人造成损失者;
7、检查出本人所管理辖区内的有垃圾的;
8、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
9、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中出现打电话、说话、看电子书、打游戏、睡觉等扰乱活动纪律行为者;
10、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读书、培训活动或累计两次无故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
11、不服从上级管理,用言语顶撞上级者,或是用冷暴力消极怠工者;
12、集团经理办公会、生产管理会议安排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完不成者;
13、一个月内不组织召开部门例会或车间晨会者;
14、利用职务影响力,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5、监管不严,部门出现失盗,给公司造成2000元以下损失者;
16、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出现批量废品,一批次价值在3000元以下者;
17、把关不严,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复采购,给集团造成2000元以下损失者;
18、审核、把关不严,经手签字事项出现问题,给集团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
19、部门间协作出现推诿扯皮,不敢担当者;
20、部门员工出现违规操作,损坏公司财物损失额在1000元--3000元者;
21、非故意(或因技术熟练程度原因)损坏公私物品材料不及时上报,隐瞒事实真相者;
22、对公司职能部门在行使职权不理解、不配合、吵闹,又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诉者;
第二条:管理者监管责任,本部门员工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管理干部承担员工处罚额的20%-30%的管理责任;部门同一个员工一个月内被连续集团通报两次以上,直接给予管理干部警告处分(以集团通报为准)。
1、无故迟到、早退、无条外出者;
2、上班期间①聚众聊天;②打牌、下棋;③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④吃东西;
⑤无故离岗;⑥睡觉;⑦玩手机,打游戏、与工作无关上网、看视频者;
3、谎报假期、考勤、加班者,缺勤而事先未获得批准的;
4、酒后上岗者(除陪业务客户或经领导批准外);
5、不执行7S管理,同一问题被督查部门两次通报者;
6、组织集体活动时不遵守活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被通报者;
7、在生产区内抽烟者;
8、偷盗公司财物者;
9、故意损害公司财物者;
10、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1、部门员工存在不到下班时间停止工作、等待就餐或提前就餐的;
第三条管理干部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第二次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承担损失额20%责任。
1、部门考勤谎报、瞒报,隐瞒员工旷工事实或协助员工造假代签各种假条者;
2、在生产区内抽烟和发现他人抽烟不追责者;
3、利用职务,损公肥私,假公济私者,操纵谈判、招标者;
4、部门物资失盗造成2000元-5000元损失的;
5、部门员工偷盗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2000元-5000元损失的;
6、部门员工打架斗殴不加制止、隐瞒不报者;
7、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2000元-5000元经济损失者;
8、利用集团资源谋取私利者;
9、出现批量废品给公司造成3000元-10000元经济损失者;
10、接受下属、业务单位、客户宴请者;
11、向公司相关的业务单位或个人借款者;
12、管理不到位,审核不严,造成采购计划失误出现物资积压三个月以上者;
13、发生自然灾害、人为原因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在12小时内知情隐瞒不报或怕承担责任有选择上报,贻误时机者;
14、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者有选择上报者;
15、审批流程、票据签字程序,把关不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2000元-5000元者;
16、把关不严,落实不到位,出现库存物资重复采购,给公司造成2000-5000元经济损失者;
17、对采用正确手段指出自己缺点、错误及提出批评员工采取不理智的态度、泄私愤、扬言打击报复者;
18、问题处置不当,不及时汇报,导致在集团内外造成群体上访事件者;
19、在工作中造谣、传谣,给公司形象或领导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
20、在本职工作管理范围内发生隐患不报者;
21、因应急情况离开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到位,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第四条管理干部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免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取消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如给集团带来经济损失,承担经济损失额30%经济责任。
1、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被拘留或拘役者;
2、鼓励或变相鼓励员工发动骚乱、赌博、参加邪教组织者;
3、工作期间蓄意挑起事端,打架斗殴者;
4、泄露公司产品、图纸资料、销售信息、物价信息、组织架构调整、会议资料、人事信息、内部决定等信息的;
5、盗窃公司财物者;发现公司财务受损、丢失不管不问者;
6、部门员工盗窃公司物资单次金额在3000元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失盗物资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年度累计旷工15天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部门员工连续两次违反公司安全、设备、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9、索要回扣、贿赂,在客户、下属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10、以权谋私,以个人喜好干涉内部分配,,截留工资奖金,对员工工资弄虚作假,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