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损耗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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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1达到有效管理物料超损,
二、适用范围:
2.1适用于东莞兴开泰所有物料.
三、定义:
3.1来料不良------产
品规格书等要求,
.
3.2制程不良------DIP组装、
功能失效等不良品.
3.3物料损耗------
管理不当导致物料遗失的,都属于“物料损耗“范围内.
3.4试产/实验/调试------涉及到新产品试验或实验过程中,生产单位在物料损耗
允许范围内的,不属于“物料损耗“范畴.
四、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在线不良品(含来料、制造)的反馈、及时检查统计并作退库处
理.
4.2品质部:负责对不良品性质判定及辨别材料所属供应商的评定,提供不良品检
验报告.
4.3采购部:负责对来料不良品处理意见的评审以及提供物料成本单价.
4.4物料仓:负责不良物料的管理并监督、统计并跟进落实相关部门不良品的处理
结果.
4.5PMC计划部:负责编制物料超损标准以及相关超损物料采购申请.
4.6财务部:负责最终决议的执行
4.7总监(总经理):负责争议物料、处理方案的最终裁决权.
五、不合格物料的界定:
5.1生产来合格物料界定.
5.1.1来料不良退供应商.
5.1.1.1兴开泰IQC检验发现来料是因为供应商本身缺陷或是在运输原因造成
外观不良、功能不良且不能达到AQL接收标准,不良责任属于供方,
原则上直接做退货处理.
5.1.1.2部门电子物料(例如:MOS、IC)IQC按照常规检验合格入库,但部份功
能只有在生产或者老化实验时才能发现,如经过分析确认不是由于
我司员工、设备、操作方法、环境造成,由此造成的不良由供方赔
偿相关损失,包括连带报废物料的损失的浪费工时等.
5.1.1.3IQC按国标准GB、T2828抽样方案进行检测,发现不良但又在允收范
围内的物料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良不在“物料损耗”范围规定内.
5.1.1.4已被IQC判定为不合格但由于生产急需使用而作为特别采用(MRB)处理
的物料,在制程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属“来料不良”范围,必须
走(特采流程单),前提是非致命问题,致命问题直接退货处
理(退货2个工作日内完成),由最高裁决权裁决,过程中所有
的损失需要重新评审,具体操作参考文件(不合格品质控制程
序).
5.1.1.5来料不良处理流程:
5.1.1.5.1所有负责人在拟定的时间要求内没有完成的,且后续没有任何进展,则
罚款物料总额的2%.
事例:物料总额10000RMB,即罚款10000*2%=200RMB.
5.1.1.5.2所有负责人在拟定的时间要求内没有完成,且超出时间完成的,即要
求说明原因并给予警告,累计三次后,第四次则开始罚款,罚
款物料总额的2%.
事例:物料总额10000RMB,即罚款10000*2%=200RMB.
5.2制程不良.
5.2.1对于PCB、FPC、线材、光电开关、包装材料等物料的外观在生产部第一个
投入这些物料的工序确认出来的不良归属于来料不良,对于在
后面工序发现的不良归属于生产制程不良.
5.2.2对于热电偶,温控开关在做功能测试检验工艺确认出物料不良归属于来料
不良,对于首件之后或是在后面工序发现的不良归属生产制造
不良.
5.2.3在生产过程中因机器、设备抛料、功能不良、返修等不确认因素,造成物
料损耗比率在允许的范围内的,不在“物料损耗”范围规定内.
订单损耗
5.3物料损耗(其它).
5.3.1对于在制程中发现的物料不良能确认是供方造成的,其处理方案依次为采
购与供应商沟通换货.
5.3.2生产部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良物料,生产部对其进行隔离并按原料、作
业区分统计不良现象及数量,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表)交由
品管部进行检验.
5.3.3品管检验员对于生产退料的不良数量、现象以及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再
确认,确认无误后交品管部负责人签章审合格后返还至生产
部,防止物料缺失.
注明:如果生产部对品质部判定标准产生异议时,可寻求部门领导处理.
5.4试产/实验/调试.
5.4.1针对正常试产、实验的产品(机器设备调试,产品验证,老化实验)等产
生的不良品在列表之内的,不属于“物料损耗”范围规定内.
5.5不合格品数据统计.
5.5.1物料员填写≤生产超领单≥及≤生产超领处罚明细表≥,≤生产超领处罚明细表≥
提交品质部主管核准,品质部评判损耗类型,根据损耗类型到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主管按管理规范责追究落实到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经理按管
理规范责追究落实到第二责任人,对应责任人及主管/经理签名确认. 5.5.2财务部根据≤生产超领处罚明细表≥核算对应损耗金额,损耗金额按照管理规范在
绩效考核中体现.
六、物料超损统计及费用产生:
6.1PMC计划部根据仓管员所发的日报统计生产部每同所有超损物料明细(含物料
名称、件数等信息),并在每月23-25日将其统计汇总后,经生产部、采购
部、品质部等部门会签经总监、副总监核准后交由财务部,要求会签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6.2财务部成本会计根据当月物料超损数量计算超损所产生的费用(直接采购成本)
总额,组到生产部门主管、经理确认.
6.3生产部主管、经理以物料超补费总额为赔偿标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组别
和每一名管理与员工承担,具体责任赔偿详见本办法第七节.
七、物料超损费用承担与计算方式:
7.1费用产生负第一责任:物料使用、损耗直接责任人、助拉、拉长、主管、经理.
7.1.1作业制程中人为造成物料损坏或由于管理不当导至物料遗失责任人,赔偿其
该工位超损物料的20%,其费用于绩效考核中计扣.
7.1.2此生产拉线线长、组长承担超损费用总额的10%.
7.1.3此部门主管、经理承担超损费用总额的5%.
7.2费用产生负第二责任:以部门拉组为单位.
7.2.1物料领用单位,以该部门拉组全体员工(当事人、拉长、助拉、主管除外)
为责任对象,赔偿其该部门当月产生超损物料费用总额的65%,统一平均分摊于个人,其费用于绩效考核中计扣:
案例说明:
7.2.1.1某拉4月份在制造过程中超补物料已经超过允许范围,并产生实际
总额查账用100RMB元整.
7.2.1.1.1作业制程中人为造成物料损坏或由于管理不当导致物料遗失
直接责任人,赔偿其该工位超损物料的20%,计算:
100*20%=20RMB元整.
7.2.1.1.2该线长、组长承担超损费用总额的10%,计算: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