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全案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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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项目全案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合同经办人: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合同经办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甲方就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广告推广等事宜达成本合同,双方恪守信用,共同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全程独家销售代理之物业

1.1受托物业名称:

1.2受托物业位置及规模:

物业位置:

占地面积: 28987平米

建筑面积: 84896.53平米

其中住宅面积: 55572.05平米

商铺面积: 4717.95平米

地下室面积: 22659.6平米

架空层面积: 1366.93平米

容积率: 2.1

1.3受托物业类型:在本合同约定服务期内,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营销策划、

销售代理、广告推广以上全部物业。

第二条本合同服务代理期限

2.1起始日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

2.2终止日期:自本项目入伙后 2 个月止或者期限未满但代理销售目标全部完

成后乙方人员撤出销售现场之日。

2.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后续合作事宜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

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3.1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1.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1.2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3.2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3.2.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3.2.2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四条双方权责

4.1甲方权责:

4.1.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

料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甲方提供本项目公开

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

房屋结构、房屋装修、材料标准、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

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对外《委托销售代理证明》以确

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并承担上述资

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1.2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

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

2)乙方提出的整体营销策略、房号销控方案、价格方案、各类促销方案等须经

甲方同意双方会签后方可实施。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价格方案建议确定本项

目最终价目表和营销方式。

3)乙方在项目销售代理期内应该把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控制在整体可售单位

总销售金额的 1.0 %以内。总体营销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所有宣传推广、广告

(包括广告牌及广告制作包装、媒体发布及制作)、售楼资料、展场(包括各

种模型、展板、有关销售资料之编辑及制作、展销会的场地租用及布置)、

销售期内促销活动(包括公共营销活动及各类营销促销活动)等费用。

4)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

第一时间内告知甲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人员如有调动,需经甲方同意,

根据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项目小组人员进行重新安排调换,乙方小

组工作人员对本项目各工作职责必须按个人简历所述内容职责对本项目严

格履行。

5)甲方有权对购房客户给予折扣优惠,甲方享有对违约客户的定金没收权。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并对乙方提交的报告、方

案和建议进行修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和实施;有权调取乙方在该项目的客

户资料。

7)甲方对物业的销售价格(甲乙双方共同达成该销售价格)、销售争议、广告发

布及销售代理工作具有最终决定权。

8)对于每月的销售业绩,甲方须在乙方提交销售统计结算单后三日内给予确认。

9)甲方享有对房号销控表的最终销控权。

4.1.3甲方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媒体等签订合约,

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短信宣传费、广告、售楼资料及售楼处的电话初

装费、水电费、固定电话通讯费、ADSL网络开户费及使用费、售楼处办公所

需的设备(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电话、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销售电

脑、复印纸、饮水杯等)及清洁用品等日常费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

方案委托上述相关单位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售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

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为客户提供看楼的交通工具。负责现场甲、乙双方需

要协调的各类工作事宜。

4.1.4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若甲方逾期15日未支付乙方服务报

酬,乙方将调整现场销售人员,并有权暂停工作。若甲方逾期30日未支付

乙方服务费,则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甲方后撤场,甲方

须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阶段的服务费用。

4.1.5甲方委托乙方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广告推广本项目全部物业,乙方代理期

间内,甲方不得将本项目委托予第三方进行策划、销售。

4.1.6甲方委派专人负责收取客户定金、购房款、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

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

4.1.7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

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

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

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

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

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4.1.8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

归属于乙方,甲方在本项目范围内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乙方向甲

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房地产销售代

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未

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交的策划工作报告及成果公开发表或

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如设计院、广告公司等)以外的第三方。

4.2乙方权责:

4.2.1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任何有关商业的、项目的、公司的机密,有维护甲方

企业形象的责任和义务。

4.2.2乙方具备市级的房地产交易代理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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