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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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证监上字[1993]128号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证监上字[1993]128号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正文:----------------------------------------------------------------------------------------------------------------------------------------------------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1993年12月17日证监上字〔1993〕128号)各上市公司:为加强证券市场管理,使上市公司的运作规范化,现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规,对有关上市公司向股东以股票的形式分配股利(即送股)和配售发行股票(即配股)做如下规定:一、上市公司向股东配股应符合以下条件: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前次发行包括配股等其他发行方式,间隔计算以前次的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招募文件公布日期到本次配股说明书公布日期的间隔为准;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6.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而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体普通股股东;7.本次配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原有总股本的30%;发行B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还应遵守有关该类别股份的其他法规的规定;8.配售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财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值。

二、上市公司向股东送股应符合以下条件:1.已按规定弥补亏损(如果有的话)、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2.动用公积金送股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少于股本的50%;3.发送的股票限于普通股,发送的对象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而规定的日期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全体普通股股东;4.因送股增加的股本额与同一财务年度内配股增加的股本额两者之和不超过上一个财务年度截止日期时的股本额。

农商行配股方案

农商行配股方案
该阶段主要包括对配股方案的调 研、制定和论证,以及向监管部 门报批和公告等准备工作,预计
需要3个月。
实施阶段
该阶段主要包括配股方案的推广 、路演和定价等工作,预计需要
2个月。
后期结算阶段
该阶段主要包括配股的结算、登 记等后续工作,预计需要1个月

实施步骤流程
第一步
准备配股方案,进行市场调研和 风险评估,制定配股方案。
农商行应密切关注市场反应,及时调整策略和措施,以稳定股 价和提升投资者信心。
附录与附件
01
02
03
配股方案详细内容
包括配股数量、价格、时 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监管部门批复文件
中国证监会和银保监会对 农商行配股方案的批复文 件。
农商行董事会决议
农商行董事会关于配股方 案的决议及相关说明。
THANK YOU
建议与展望
完善治理机制 加强信息披露 优化业务结构 关注市场反应
农商行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确保配股资金的有效使用。
农商行应加强配股方案的信息披露,及时披露相关进展和实施 情况,确保投资者对配股方案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农商行应继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强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 的创新和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
能会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和业务范围。
对公司战略的影响
02
配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战略规划可能会发生变化,以适应新
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环境。
对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的影响
03
配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可能会发生变化,如对
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等。
05
配股方案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
风险因素分析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为规范向原股东配售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配股”)的行为,我们对有关配股规定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配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一)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三)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四)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间隔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废止以上。

(五)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计算;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六)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八)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九)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股份总额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二、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股申请不予核准:(一)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厦门国企名单

厦门国企名单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路达工程物资公司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三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卷烟厂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厦门长江物流有限公司•厦门融合电信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纵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400营销部•厦门银建物业管理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厦门星际电器有限公司技术部•厦门豪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销售部•圣像纸业有限公司•厦门建发仓储配送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闽鑫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厦门佰伦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星五金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属二部•厦门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祥和磷化涂料(厦门)有限公司•星鲨怀德居医药公司•厦门优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双瑞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医疗电子/汽车电子开发部•福建省厦门市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外运空运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州华彩印务有限公司•福州华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分析仪器厂•厦门环华有限公司进出口三部•厦门申华工贸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国企)•厦门兴瑞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外贸旅行社有限公司•U-Link银河速递有限公司•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厦门达真电机有限公司•厦门恒利兴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部•厦门宸磊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南华电器厂•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新项目工程部•厦门国贸泰达环海物流有限公司•鑫国联期货厦门营业部二组•厦门星鲨动物保健品厂•大野鲁能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厦门航天汽车有限公司•厦门市市直机关服务社•太平人寿(厦门)保险有限公司•厦门邮电纵横电器有限公司•山东中兴广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经销)•中兴广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厦门公司•厦门夏商物流有限公司•厦门豪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邮电纵横电器有限公司(工程部)•厦门龙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厦门脉控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业务部•厦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粮液集团普什3D有限公司•厦门中航技-美亚快递部•厦门泉轻艺物流有限公司•佰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联信诚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厦门建发—百吉工业有限公司•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华广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业务部)•厦门日报九龙宝典传媒机构•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厦门经营部•厦门建发集团建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音像出版社厦门经营部•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厦门威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远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外运福建厦门公司•福州市华之光工贸有限公司•厦门龙宇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厦门市福汶纺织化工有限公司•万谱电子电气有限公司•深圳鸿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厦门办事处•福建省武平外贸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安溪茶行•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厦门公司•福州美亚快递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无锡市飞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市永红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市新纪元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厦华村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百事佳(厦门)制服有限公司•五矿国际货运福建公司开发部•北就米蒂贝儿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厦门代理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营销部•厦门厦工宇威重工有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民航快递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海集团福建物流有限公司•厦门中远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厦门船舶器材公司•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中心19部•厦工集团厦门银华机械厂•厦门艾特罗服饰制品有限公司•厦门船舶海洋工程重防腐涂料有限公司•厦门叉车总厂•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外贸分公司xindeco •厦门威美信息技术公司•厦门宏发电声销售有限公司(继电器)•王者至尊雕塑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销售部•厦门商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市友好旅行社(旅游部)•厦门盈诚塑胶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轻鑫工程厦门公司•厦门中国旅行社/ 中旅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厦门皇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木材总公司•厦门创新源电子有限公司•五矿国际货运(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友好旅行社•厦门中旅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邮轮部)•厦门友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中浦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厦门达真磁记录有限公司(零件事业部)•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销售部)•厦门喜来巧工艺品有限公司业务部•厦门明都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明都进出口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锻压机床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厦门市湄州进出口贸易公司•厦门中旅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部门。

中信证券配股实施方案

中信证券配股实施方案

中信证券配股实施方案
近日,中信证券宣布将通过配股的方式筹集资金,以加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提升竞争力。

这一举措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投资者们的讨论和热议。

据悉,中信证券此次配股的实施方案是以每10股配售不超过2股的比例进行,配售价格为每股10元。

而且,公司还将采用现金认购的方式,以确保配股的成功实施。

这一方案不仅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中信证券配股实施方案的出台,无疑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加稳固的资金支持。

首先,通过配股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加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从而为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创新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其次,配股也将为公司的股东带来更多的收益,提升公司的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认可度。

对于投资者来说,中信证券配股实施方案也将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选择。

通过参与配股,投资者不仅可以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红利,还可以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而且,公司的配股方案还将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灵活的投资方式和更多的投资渠道,为他们的投
资增加更多的保障和可能性。

总的来说,中信证券配股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机遇和收益。

作为一家具有雄厚实力和丰富经验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将通过此次配股,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将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和选择,为他们的投资增加更多的可能性和保障。

相信在公司和投资者的共同努力下,中信证券的未来将更加光明和可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兴证圆融-声赫-兴声供应链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兴证圆融-声赫-兴声供应链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兴证圆融-声赫-兴声供应链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4.04.30
•【文号】
•【施行日期】2024.04.30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为“兴证圆融-声赫-兴声供应链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自2024年05月07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兴证圆融-声赫-兴声供应链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兴声供应链一期”)提供转让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兴声供应链一期”的转让业务。

二、“兴声供应链一期”设立日期为2024年04月02日。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兴声01优”,证券代码为“144115”,到期日为2025年03月2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对首次参加“兴声供应链一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
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兴声供应链一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04月30日。

简要说明沪深交易所配股的操作和流程

简要说明沪深交易所配股的操作和流程

简要说明沪深交易所配股的操作和流程
沪深交易所的配股操作和流程大致如下:
1. 发布公告:公司在决定进行配股时,需要发布公告,公告中需明确配股价格、发行数量、认购期限等基本信息。

2. 申购:认购期间,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证券公司网站等途径申购配股。

投资者在申购时需要按照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认购。

申购总量大于配售数量时,将进行摇号配售。

3. 缴款:配股成功后,投资者需要按照申购结果进行缴款。

缴款时间限定,逾期未缴款者将被取消配股资格。

4. 配股结果公告:缴款截止后,公司将公布配股结果。

配股结果包括配股比例、缴款比例、实际配股数量等信息。

5. 分配股份:公司将按照投资者认购的股数和缴款金额计算出每位投资者的配股数量,并进行股份划转。

最后,证券公司会将股份划入投资者的账户。

请注意,不同公司的配股细节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在参与配股前需要仔细阅读公司发布的公告和相关文件,并了解具体的配股规则和投资风险。

厦门象屿 债券募集说明书

厦门象屿 债券募集说明书

厦门象屿债券募集说明书近期,厦门象屿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了“象屿2021年度第一期集合债券”的募集说明书。

本文将依次介绍该债券的募集概况、募集对象、发行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风险等相关内容。

首先,就募集概况而言,象屿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债券发行募集不超过5亿元。

“象屿2021年度第一期集合债券”是一种特定目的的债务融资工具,形式为集合债券,采用不同期限的固定利率债券包装而成。

其次,该债券的募集对象为社会公众,不区分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应具备合法的证券账户,机构投资者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自身规章对应募集对象的相关规定。

对于非专业投资者和不能独立做出投资决策的投资者,还需签署风险揭示书。

其次是发行人财务状况。

厦门象屿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为福建厦门。

公司业务涵盖房地产开发、投资、物业管理等领域。

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达到约38亿元,净资产约10亿元,营业收入约为7.03亿元,净利润约为3.3亿元。

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得到了审计机构的认可,符合发行条件。

然后是该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所得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还本付息、补充流动资金及扩大企业经营。

具体来说,其中70%用于偿还债务,1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用于扩大企业经营。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一下风险问题。

就类别而言,该债券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谨慎决策。

同时,象屿公司还为投资者提供了专业的风险揭示书和募集说明书,详细说明了债券的相关情况,投资者应认真阅读,了解风险,制定科学投资方案。

总之,厦门象屿投资有限公司“象屿2021年度第一期集合债券”是一种值得投资者关注的金融产品。

通过对其募集概况、募集对象、发行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风险等方面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些投资参考意见。

在决策前,投资者还应对自身情况进行合理评估,以确保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IPO审核问答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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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问答汇编目录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问题2、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问题3、锁定期安排 (2)问题4、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2)问题5、对赌协议 (3)问题6、“三类股东”的核查及披露要求 (4)问题7、出资瑕疵 (4)问题8、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5)问题9、股权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 (6)问题10、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问题11、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 (8)问题12、境外控制架构 (9)问题13、诉讼或仲裁 (9)问题14、资产完整性 (10)问题15、同业竞争 (11)问题16、关联交易 (12)问题17、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变化 (13)问题18、土地使用权 (13)问题19、环保问题的披露及核查要求 (14)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问题21、社保、公积金缴纳 (16)问题22、公众公司、H股公司或境外分拆、退市公司申请IPO的核查要求 (16)问题23、军工等涉秘业务企业信息披露豁免 (16)问题24、员工持股计划 (18)问题25、期权激励计划 (19)问题26、股份支付 (21)问题27、工程施工(合同资产)余额 (23)问题28、应收款项减值测试 (24)问题29、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 (25)问题30、税收优惠 (26)问题31、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 (27)问题32、委托加工业务 (28)问题33、影视行业收入及成本 (30)问题3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31)问题35、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2)问题36、业务重组与主营业务重大变化 (34)问题37、经营业绩下滑 (35)问题38、客户集中 (37)问题39、投资收益占比 (38)问题40、持续经营能力 (39)问题41、财务内控 (40)问题42、现金交易 (43)问题43、第三方回款 (44)问题44、审计调整与差错更正 (46)问题45、引用第三方数据 (47)问题46、经销商模式 (47)问题47、劳务外包 (48)问题48、审阅报告 (49)问题49、过会后业绩下滑 (50)问题50、过会后招股说明书修订更新 (51)问题51、分红及转增股本 (52)问题52、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53)问题53、信息系统核查 (54)问题54、资金流水核查 (56)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2019.3.3) (58)问题1、上市标准 (58)问题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59)问题3、重大违法行为 (61)问题4、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61)问题5、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62)问题6、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62)问题7、研发投入 (63)问题8、上市指标中市值要求 (64)问题9、科创板的定位 (64)问题10、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65)问题11、员工持股计划 (67)问题12、期权激励计划 (68)问题13、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69)问题14、研发支出资本化 (70)问题15、政府补助 (71)问题16、信息披露豁免 (72)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2019.3.24) (74)问题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 (74)问题2、申报前后新增股东 (75)问题3、出资或改制瑕疵 (76)问题4、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77)问题5、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77)问题6、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79)问题7、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 (80)问题8、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 (80)问题9、“三类股东” (81)问题10、对赌协议 (82)问题1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82)问题12、客户集中 (84)问题13、持续经营能力 (85)问题14、财务内控不规范 (86)问题15、第三方回款 (88)问题16、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90)四、科创板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 (91)一、科创板审核问答落实情况 (91)1-1、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披露要求: (91)1-2、重大违法行为【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1-3、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2)境外控制架构(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3)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4)1-6、研发投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4)1-7、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保荐机构】 (95)1-8、员工持股计划【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5)1-9、期权激励计划【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6)1-10、整体变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6)1-11、研发支出资本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7)1-12、政府补助【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98)1-13、信息披露豁免【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98)1-14、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8)1-15、申报前后新增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99)1-16、出资或改制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0)1-17、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8、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1)1-19、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2)1-20、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房产或商标、专利、主要技术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授权使用【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3)1-2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共同投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2、“三类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4)1-23、对赌协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05)1-2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5)1-25、客户集中【保荐机构】 (106)1-26、持续经营能力【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7)1-27、财务内控不规范【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07)1-28、第三方回款【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8)1-2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09)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常见审核问题落实情况 (109)2-2、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权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仲裁等不确定性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4、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0)2-5、客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6、供应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1)2-7、引用第三方数据【保荐机构】 (112)2-8、劳务外包【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12)2-9、发行人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3)2-10、环保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1、合作研发【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4)2-12、重要专利系继受取得或与他人共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3、经营资质及产品质量瑕疵【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5)2-14、安全事故【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6)2-15、生产模式主要采用外协加工【保荐机构】 (116)2-16、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保荐机构】 (117)2-17、技术先进性的客观依据【保荐机构】 (117)2-19、注销或转让重要关联方(含子公司)【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18)2-20、收入确认政策【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1、报告期收入波动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19)2-22、境外销售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3、经销收入金额较大或占比较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0)2-24、毛利率波动较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1)2-25、期间费用报告期内波动较大或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6、股份支付【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2)2-27、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3)2-28、存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29、在建工程余额或发生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0、固定资产闲置或失去使用价值【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4)2-31、商誉余额较大【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5)2-32、税收优惠到期或即将到期【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25)2-33、无形资产认定与客户关系【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4、建筑施工类企业存在大量已竣工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余额【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6)2-35、委托加工业务【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6、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7)2-37、现金交易【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8)2-38、信息系统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29)2-39、资金流水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31)2-40、重大诉讼或仲裁【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2)2-41、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H 股或境外上市公司,或者涉及境外分拆、退市【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3)2-42、发行人存在曾经申报IPO但未成功上市的情形【保荐机构】 (134)2-43、重大事项提示【保荐机构】 (134)2-44、红筹企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5)2-45、境内上市公司分拆【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 (137)2-46、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 (139)2-47、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其他领域【保荐机构】 (140)2-48、科创板定位中的例外条款–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保荐机构】 (140)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2020.6.12 (141)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 (141)问题2、出资瑕疵 (142)问题3、资产完整性 (142)问题4、持续经营能力 (143)问题5、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144)问题6、发行人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 (144)问题7、客户集中 (145)问题8、最近2年内董事、高管管理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146)问题9、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147)问题 10、境外控制架构问题(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 (149)问题11、工会、职工持股会及历史上自然人股东人数较多的核查要求 (149)问题12、申报前后引入新股东的相关要求 (150)问题13、对赌协议 (151)问题14、“三类股东” (152)问题15、信息披露豁免 (153)问题16、上市标准 (154)问题17、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适用上市标准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如何把握? (154)问题18、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情形下的股份锁定 (155)问题19、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155)问题20、发行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56)问题21、信息披露豁免 (156)问题22、员工持股计划 (158)问题23、期权激励计划 (159)问题24、审阅报告 (161)问题25、财务内控不规范 (161)问题26、第三方回款 (163)问题27、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65)问题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差错更正 (167)问题29、经销商模式 (168)问题30、劳务外包 (169)问题31、研发支出资本化 (170)问题32、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171)一、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1、持续经营时限计算描述: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汇总

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汇总

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汇总兴业证券是中国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拥有丰富的证券市场经验和专业的保荐能力。

通过兴业证券的保荐,许多优秀的企业成功在股票市场上市,实现了资本的募集和企业价值的提升。

以下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一些上市公司的汇总。

一、华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是中国领先的清洁能源发电企业之一,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之一。

华润电力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致力于推动中国清洁能源的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燃煤发电、水电发电和风电发电等业务,拥有多个发电项目,并积极开展与新能源相关的投资和合作。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是中国领先的综合性证券公司之一,也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之一。

中国银河证券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证券经纪、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

公司积极推动创新金融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化,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三、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是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也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之一。

恒大地产以“做人民满意的房地产企业”为使命,致力于打造高品质的住宅和商业地产项目。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有多个项目,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改善民生。

四、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是中国最大的建筑和工程承包集团之一,也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之一。

中国建筑在国内外具有丰富的建筑和工程经验,业务涵盖住宅建设、商业地产、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

公司以质量为生命,注重科技创新和绿色建筑,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建筑工程服务。

五、宝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宝龙地产是中国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之一,也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之一。

宝龙地产以“打造幸福生活”为使命,致力于打造高品质的住宅、商业和文旅地产项目。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有多个项目,积极推动城市发展和文化传承。

六、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是中国最大的铁路建设和运营企业之一,也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之一。

中国中铁在国内外具有丰富的铁路工程经验,业务涵盖铁路建设、运营和维护等领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王志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王志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王志辉)【主题分类】证券期货互联网【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00000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19610220000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19610360000【处罚日期】2021.11.25【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福建省【处罚对象】王志辉【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06 16:59:4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王志辉)当事人:王志辉,男,1979年5月出生,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王志辉涉嫌违反证券投资咨询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王志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王志辉于2008年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4月19日,王志辉在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11年4月20日至2012年8月31日,王志辉在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主要从事普通投资顾问工作。

2012年12月8日至今,王志辉担任福建中讯证券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投研部投资顾问,主要从事证券研究、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工作。

上述3家公司均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3家公司均未授权王志辉在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在线")开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2010年8月至2016年9月,王志辉担任“中金在线"网站(由中金在线负责维护)“天信VIP圈子"中“精准出击"圈子的圈主(用户ID2370088),并通过发帖等向圈子成员提供包括具体股票预测、行业研究分析等在内的付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60068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2021-01-30

60068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2021-01-3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公司”或“发行人”)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金龙汽车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单位:万元因疫情影响下海运费用有所上涨,金龙汽车经营管理层于2021年1月29日审议,并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将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与关联企业福建蓝海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自5万元和3000万元追加至为40万元和4,800万元。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单位:万元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批程序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事项涉及与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基于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金龙汽车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信息部关于发布部分信用债券的中债估值说明的函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信息部关于发布部分信用债券的中债估值说明的函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信息部关于发布部分信用债券的中债估值说明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14.03.03•【文号】•【施行日期】2014.03.0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信息部关于发布部分信用债券的中债估值说明的函中债估值用户:长期以来,我公司始终坚持中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以真实的市场价格和最新信用评级为主要依据,以宏观经济形势、发行人行业和财务状况等公开信息为辅助参考,致力于为市场提供全面、可靠和高透明度的估值产品和服务。

广大用户和我们之间通过交流会、网上会议、电话、邮件、互访等各种形式不断就估值问题进行交流,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已成为中债估值质量的重要保证条件。

为保持和进一步提高中债估值的编制透明度,应广大用户要求,从今年开始我们将按月公布有争议的信用债估值编制说明,以便利大家作更加深入的理解和交流。

现公布《2014年1月部分信用债券的中债估值说明》,共涉及个券65只,约占中债信用债估值只数的1%。

欢迎广大用户就此与我们深入交流。

谢谢!附件:《2014年1月部分信用债券的中债估值说明》联系方式:质量组:刘海凡(************,*******************.cn)刘晓龙(************,*******************.cn)估值组:赵凌(************,**********************.cn)王超群(************,********************.cn)陈宁(************,**********************.cn)封海斌(************,*****************.cn)王思寒(************,********************.cn)李妍(************,*****************.cn)魏晓宁(************,*******************.cn)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信息部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附件2014年1月部分信用债券的中债估值说明1、14宁城建CP001 (041453003)南京市为江苏省省会,副省级城市,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为7201.5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733.02亿元。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司内核管理,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现有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内核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增补“毛英伟、潘光明、廖清富、陈俊敏、陈斐然、叶玮”六位同志为内核小组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名单》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简历》进行公告。

附件:1.《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名单》2.《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简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附件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名单内核小组组长:毛英伟内核小组副组长:陈俊敏内核小组成员:王廷富、石军、潘光明、余小群、袁盛奇、刘秋芬、廖清富、裘晗、冯长贵、兰翔、林纪武、杨生荣、王晞、曾旭、郑方鑣、陈斐然、叶玮附件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成员简历毛英伟先生:现任兴业证券场外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经济学硕士,国际商务师。

从事证券行业工作12年,投资银行业务经历5年。

曾负责或参与了海源机械(SZ.002529)IPO、赣锋锂业(SZ.002460) IPO、三元达(SZ.002417)IPO、瑞达精工IPO等项目,主持承做、发行宁德国投债券业务,主持闽东电力(SZ.000993)、中国武夷(SZ.000797)股权分置改革等项目。

王廷富先生: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

从事投资银行工作12年,曾先后担任兴业证券上海投资银行部发行部经理、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投资银行部经理、兴业证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先后主持、保荐了多家公司的IPO、再融资及并购重组项目,具备扎实的财务、法律专业基础和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石军先生: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财政学学士,保荐代表人。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收购合众创亚东南亚四家公司 100%股份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厦门 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兴包装”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就合兴包装及全资子公司厦门合兴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兴网络” ) 、厦门合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合兴供应链” )收购合众创亚包装服务(柔佛)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众创亚(柔佛) ” ) 、合众创亚包装服务(吉隆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众创亚 (吉隆坡) ” ) 、 合众创亚包装服务印尼巴淡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合 众创亚(印尼) ” )及合众创亚包装服务(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创亚 (泰国) ” )100%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合众创亚(柔佛)100%股份、合众创亚(吉隆坡) 100%股份、合众创亚(印尼)99.90%股份、合众创亚(泰国)99.998%股份,并 由全资子公司合兴网络以自有资金收购合众创亚(印尼)0.10%股份、合众创亚 (泰国)0.001%股份,全资子公司合兴供应链以自有资金收购合众创亚(泰国) 0.001%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兴网络、合兴供应链将合计 持有上述四家公司100%股份。

本次收购前,厦门架桥合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架 桥合兴”)持有合众创亚(柔佛)100% 股份、合众创亚(吉隆坡)100% 股份、 合众创亚(印尼)99.90% 股份及合众创亚(泰国)99.998% 股份,自然人周勤 持有合众创亚(印尼)0.1% 股份、合众创亚(泰国)0.001% 股份,自然人许 海天持有合众创亚(泰国)0.001% 股份。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3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3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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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2203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之申请报告》(厦象股综〔2017〕25号)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92,694,85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7年11月30日
——结束——。

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汇总

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汇总

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汇总兴业证券是一家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证券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有着广泛影响力。

作为一家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兴业证券的保荐业务在上市公司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对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公司进行汇总,介绍其中的亮点和特点。

1. 中国嘉陵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19)中国嘉陵银行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一家上市公司,是四川省最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该公司以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包括个人金融、公司金融和国际金融等方面。

兴业证券通过为该公司进行保荐,帮助其顺利上市,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专业经验。

2. 中国长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33)中国长城汽车集团是兴业证券保荐的另一家上市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汽车制造商之一。

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涵盖SUV、皮卡等多个细分领域。

兴业证券为该公司提供了上市服务,为其融资和发展提供了支持。

3. 中国石化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39)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一家上市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旗下的专业石油工程承包商。

该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工程、石化工程和海外工程等业务,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兴业证券的保荐服务为该公司的上市提供了有力支持。

4.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98)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一家上市公司,是中国航天科技工业的主要骨干企业之一。

该公司主要从事航天器研制、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是中国航天事业的重要支撑力量。

兴业证券的保荐服务为该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专业指导,助力其实现了成功上市。

5.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90)中国中铁是兴业证券保荐的一家上市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提供商。

该公司主要从事铁路工程、房地产开发和物流运输等业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兴业证券通过为该公司提供保荐服务,为其上市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厦门国企名单

厦门国企名单

厦门国企名单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路达工程物资公司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国光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三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卷烟厂厦门翔鹭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翔鹭石化企业(厦门)有限公司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厦门长江物流有限公司, 厦门融合电信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纵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400营销部 , 厦门银建物业管理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厦门星际电器有限公司技术部 , 厦门豪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销售部 , 圣像纸业有限公司, 厦门建发仓储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厦门闽鑫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厦门佰伦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三星五金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属二部 , 厦门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祥和磷化涂料(厦门)有限公司 , 星鲨怀德居医药公司, 厦门优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双瑞化工有限公司, 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医疗电子/汽车电子开发部 , 福建省厦门市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外运空运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厦门程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福州华彩印务有限公司, 福州华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厦门分析仪器厂, 厦门环华有限公司进出口三部 , 厦门申华工贸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国企), 厦门兴瑞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厦门外贸旅行社有限公司, U-Link银河速递有限公司, 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 , 厦门达真电机有限公司, 厦门恒利兴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部 , 厦门宸磊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南华电器厂, 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新项目工程部 , 厦门国贸泰达环海物流有限公司 , 鑫国联期货厦门营业部二组 , 厦门星鲨动物保健品厂, 大野鲁能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 厦门航天汽车有限公司, 厦门市市直机关服务社, 厦门建发物资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厦门)保险有限公司 , 厦门邮电纵横电器有限公司 , 山东中兴广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经销), 中兴广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 , 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厦门公司 , 厦门夏商物流有限公司, 厦门豪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厦门邮电纵横电器有限公司(工程部) , 厦门龙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厦门脉控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业务部 , 厦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五粮液集团普什,,有限公司 , 厦门中航技-美亚快递部, 厦门泉轻艺物流有限公司, 佰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联信诚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 , 厦门建发—百吉工业有限公司 , 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厦门华广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业务部) , 厦门日报九龙宝典传媒机构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厦门经营部 , 厦门建发集团建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音像出版社厦门经营部 ,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 厦门威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远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外运福建厦门公司, 福州市华之光工贸有限公司 , 厦门龙宇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 , 厦门市福汶纺织化工有限公司 , 万谱电子电气有限公司, 深圳鸿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厦门办事处 , 福建省武平外贸公司厦门分公司 , 厦门安溪茶行,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厦门公司 , 福州美亚快递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无锡市飞亚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厦门市永红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市新纪元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 厦门厦华村岛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百事佳(厦门)制服有限公司, 五矿国际货运福建公司开发部, 北就米蒂贝儿时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厦门代理处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营销部 , 厦门厦工宇威重工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民航快递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中海集团福建物流有限公司, 厦门中远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厦门船舶器材公司 , 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中心19部 , 厦工集团厦门银华机械厂, 厦门艾特罗服饰制品有限公司, 厦门船舶海洋工程重防腐涂料有限公司 , 厦门叉车总厂,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外贸分公司xindeco , 厦门威美信息技术公司, 厦门宏发电声销售有限公司(继电器) , 王者至尊雕塑有限公司, 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销售部, 厦门商发进出口有限公司, 厦门市友好旅行社(旅游部) , 厦门盈诚塑胶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轻鑫工程厦门公司, 厦门中国旅行社/ 中旅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皇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厦门市木材总公司, 厦门创新源电子有限公司, 五矿国际货运(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 厦门市友好旅行社, 厦门中旅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邮轮部) , 厦门友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厦门中浦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 厦门达真磁记录有限公司(零件事业部) , 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销售部) , 厦门喜来巧工艺品有限公司业务部 , 厦门明都进出口有限公司, 厦门明都进出口发展有限公司 , 厦门锻压机床有限公司销售公司 , 厦门市湄州进出口贸易公司 , 厦门中旅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部门名句赏析~~~~~不限主题不限抒情四季山水天气人物人生生活节日动物植物食物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上市公司配送股规则与程序 -回复

上市公司配送股规则与程序 -回复

上市公司配送股规则与程序-回复上市公司配送股是指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向现有股东免费配送部分股份,以增加股东权益并回报股东。

配送股的规则与程序旨在确保公平公正,保护股东权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

本文将逐步回答关于上市公司配送股的规则与程序。

一、上市公司配送股的规则上市公司配送股的规则主要包括配股比例、配股对象、配股价格等方面的规定。

1. 配股比例:上市公司配送股的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通常情况下,配送股的比例较小,以防止对公司现金流的负面影响。

2. 配股对象:上市公司配送股的对象通常为现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配额分配。

这意味着,持有更多股份的股东将获得更多的配股份额。

3. 配股价格:上市公司配送股的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通常以公允市场价为基础,确保公平公正。

配送股的价格一般较低,以鼓励股东积极参与。

二、上市公司配送股的程序上市公司配送股的程序包括配送方案的制定、信息披露、股权转让等环节。

1. 配送方案制定: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配送方案,明确配股比例、配股对象、配股价格等内容。

方案制定过程中需进行评估和论证,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2.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股东公告配送方案,并在指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公司还需向投资者提供相关公告、说明书等文件,以便股东了解配送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3. 股权转让:在配送股的执行过程中,上市公司会将相应的股份转让给符合配股条件的股东。

股东需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配股申购,进行相应的支付,以获取配送股份。

4. 完成程序:上市公司配送股的程序完成后,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股份过户和账户登记等操作,确保股东的权益得到落实。

三、上市公司配送股的意义上市公司配送股作为一种回报股东的方式,具有以下几个意义:1. 增加股东权益:配送股可以增加股东的持股量和股东权益,提升股东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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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2019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03号文《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象屿”或“公司”)以2017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股本总额1,170,779,40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本次配股已于2017年12月15日刊登配股说明书,2017年12月28日成功完成配股发行工作。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为厦门象屿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负责对厦门象屿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原则,兴业证券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8日对厦门象屿进行了现场检查(以下简称“本次现场检查”)。

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8日,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张俊及督导项目组其他人员对厦门象屿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厦门象屿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核对公司相关公告;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有关文件记录;与公
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厦门象屿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已经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上述机构均在《公司章程》的约定权限内履行相应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厦门象屿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厦门象屿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规之规定。

保荐机构抽查了公司公告及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内部申报、审批等流程以及相关文件记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厦门象屿的信息披露制度符合制度规定,有关记录文件保存完整;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厦门象屿控股股东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并获得公司的相关说明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厦门象屿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全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发行人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供应链管理与流通服务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本次配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查阅了募集资金对账单、使用明细表、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单及相关原始凭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厦门象屿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况,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的对外担保合同、关联交易协议、对外投资协议等,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厦门象屿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厦门象屿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相关行业近期变化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厦门象屿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针对保荐机构的本次现场检查,厦门象屿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配合提供所需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了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厦门象屿运作规范,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信息披露及时完整,公司独立性完好,募集资金使用程序合规,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业务经营没有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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