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总体规划文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淮北市主城区地名总体规划(2014—2020年)

2015.04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地名系列区块及其采词的总体框架 (4)

第三章地名通名规划 (5)

第四章地名专名规划 (7)

第五章地名标志体系规划 (10)

第六章地名优化规划 (11)

第七章规划实施措施 (11)

第八章附则 (11)

淮北市主城区地名总体规划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精致淮北的部署,加强地名管理,传承与弘扬地名文化,依法提高地名法制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使地名更好地促进我市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依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淮北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主要是《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主城区范围,即管辖的相山、烈山、杜集三区的建成区和周边因城市发展需要实施控制的地区组成,不包括濉溪县城的行政管辖范围。东至龙脊山;西至刘河沟;西南以濉溪县城的行政范围线为界;南至青龙山的山脊线;北至北外环路,面积约285平方公里。同时对规划范围外的南部开发新区道路给予规划命名。

第3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其中:

近期:2014——2017年,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命名行为,加强地名文化及其内涵考证,统一通名使用,提高专名档次,培育主题区块,突出地名层次。

远期:2018——2020年,解决重名和雅化问题,逐步实施地名标准化、规范花和系列化,地名工作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管理之中;深入挖掘地名文化内涵,建立山水地名文化体系

第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1986年1月23日起施行)。

3、《关于我同外国结为友好的城市不以对方地名、人名命名街道或建筑物的通知》(国办发[1987]26号)

4、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6月18日起施行)。

5、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地标委[2004]4号)

6、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号)

7、《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安徽省政府第135号令,2001年8月21日施行)

8、《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相关规划

9、《淮北市地名管理办法》(淮政【2006】38号)

10、《淮北市地名命名规则》(淮政办【2009】14号)

11、其它相关政策文件

第5条指导思想

立足淮北实际,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国家《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指针,以提高地名命名的权威性、指导性,增强地名的科学性、稳定性、系统性、趣味性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反映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构筑本市科学的地名网络,提高地名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规范性,正确处理保持地名的稳定与优化、发展的关系,弘扬淮北山水特色的地名文化,方便社会使用,实现地名与本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6条规划原则

坚持与城市整体规划同步的原则,充分体现地名规划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配套和协调作用。

坚持系统性原则,提升城市地名的整体性和科学性,形成科学布局与合理组合的地名网络体系。

坚持尊重历史、照顾习惯的原则。

坚持好说易找、方便记忆的原则,既体现当地自然特色、历史文化底蕴,又具有时代感。

坚持可持续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提高地名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让城市地名经得起时间和空间的检验,保持持久的稳定。

第7条主要内容

1、确定地名命名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2、拟定地名网络的总体框架结构;

3、规定地名系列化、条理化的原则;

4、确定地名的通名体系及专名的采词要求;

5、确定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道路、桥梁、居住区、河流、山体、广场绿地等名称规划方案,以及其它主要地名的命名原则或方案;

6、确定地名优化调整的基本原则;

7、对实施规划的保障,提出原则性意见;

8、对规划范围外的南部开发新区道路规划命名。

第二章地名系列区块及其采词的总体框架

第8条区域地名系列化采词的重点

老城区以加强新旧地名的协调和提升地名网络的条理性为重点,结合地名文化的保护;

新城区以全面层次化、系列化为目标。

第9条执行区块划分和采词导向的基本要求

9.1、在地名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按照总的采词导向或主题要求开展详细、具体的地名分区规划。对某些功能相近,又不毗连的区域,应避免地名系列用词的雷同;

9.2、配合城区改造,通过有计划的调整和优化,逐步淘汰各区块中不符合城市发展和时代要求的地名。第10条主城区地名系列框架结构

淮北市主城区地名框架结构分为三个组团即相山组团、烈山组团、矿山集组团

第11条区块划分、采词

11.1相山组团

11.1.1、区块划分

相山组团以濉河路(老202省道)为界,将相山组团分为相城、凤凰山两个区块。

11.1.2采词

1)相城区块

为城市中心区,规划以行政、商业、居住和文化娱乐功能为主;采词应相城历史悠久文化、人文生态环境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山水城市风貌;保护、发掘和回复优秀的传统地名,传承和延续相城历史文脉。

2)凤凰山区块

该区块因凤凰山而得名。是吉祥和谐的象征,是一种代表幸福的灵物。常用来象征祥瑞。凤凰是人们心目中的瑞鸟,天下太平的象征。古人认为时逢太平盛世,便有凤凰飞来。在中国的象征文化体系中,凤凰是完美主义的化身,凤凰文化的精髓是“和美。凤凰山区块采词应体凤凰文化与时代特色。

11.2烈山组团

11.2.1区块划分

烈山组团以梧桐路为界分为南湖区块、东部新城区块。

11.2..2采词

1)南湖区块

烈山组团的中心,在淮北市城市发展主方向上,规划采词应体现传统与现代、山水文化以及历史文脉为主。

2)东部新城区块

东部新城市淮北市重点打造的科教基地,以科教带动发展,规划采词体现教育、科技、文化、人文环境,展示淮北特色科教和休闲风情,结合区块山、水,科学采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