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营养教育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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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营养教育现状分析

分析了当前在校学生营养状况和学校营养教育的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建立健全营养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体系,加强学校营养检测及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学校营养教育,实施营养干预推行学生营养餐及营养师制度等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营养知识水平,促进健康行为的形成,提升学生的整体健康素质。

在现代健康观的大背景下,人们的营养观及饮食行为在逐渐变化。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除在一定程度上受遗传因素影响外,后天环境对其影响更大,其中营养状况是关键因素之一[1]。学生的营养状况与未来社会发展、民族的兴旺息息相关。

营养教育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通过改变人们的饮食行为,达到改善营养状况目的的一种有计划的教育干预。作为一种方便、经济的干预措施,营养教育正被各国政府和营养学专家广泛应用于居民营养状况的改善[2]。本文在分析目前学校营养教育现状进基础上,提出一些在学校开展营养教育,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的对策与建议。

1 学生营养教育现状及原因分析

1.1各种原因导致的学生营养不均衡现象仍然存在我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显示,虽然我国学生身体形态已有较大的改善,但其营养状况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学生肥胖及超体重儿童比率呈上升趋势,1985年与1995年比较,7~18岁男生超体重及肥胖率从

2.75%上升为8.65%,女生从

3.38%上升为7.18%,城市男生的超体重及肥胖率到1995年已高达12.03%。学生体重不足及营养不良的比例越来越高,其比率高达 3 2.6%,其中男生由1985年的22.21%上升为1995年的26.87%,女生由1985年的34.81%上升为1995年的38.27%。说明我国学生营养状况同时具有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两类问题[3]。究其原因:①多数学生有挑食、偏食、吃零食等不良饮食习惯;②对菜肴的营养搭配和在加工过程中营养素的保存有所忽视。由于菜肴的营养搭配错误和加工不当造成营养素大量流失的情况在食品加工屡见不鲜;三是营养教育工作开展不够导致营养知识缺乏。

1.2教师、家长、学生、学校食品从业人员营养知识缺乏笔者对全县728名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的问卷调查显示,对《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了解的不足32%,知道《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由一般人群膳食指南、特定人群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3部分组成的占9. 1%,知道一般人群膳食指南10条具体内容中5条以上的仅有5.4%。食品从业人员的营养知识知晓率尚且如此,家长、教师、学生则可见一斑。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营养政策和相关宣传政策,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社区及大型宣传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群的营养知识水平。但是总的说来,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媒体营养知识的宣传过于零星;社区宣传缺乏相应的营养专业人员;大型宣传效果不佳;卫生部门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侧重于食品安全,营养知识通常只言片语。

1.3学校对营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由于应试教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学校在对待健康教育课与其他课程尤其是考试课程时,往往存在厚此薄彼的倾向。专业型的健康教育教师非常少,健康教育课多数由非专业人员代教。在很多学校教育课早已名存实亡,实际开课率极低[4]。况且,健康教育课本关于“合理营养与健康”方面的内容所占的比重不够[5],也就导致了学生营养知识的缺乏。

1.4学校营养卫生缺乏有力的监管长期以来,政府、社会及广大居民对营养问题引起人体健康潜在的慢性或远期危害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专项立法严重滞后。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有营养卫生要求,但只是原则性规定,内容过于宽泛,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已颁布的食品卫生标准中只有食品的感官指标、微生物指标以及一些理化指标管理要求,缺少相应的营养管理要求[6]。在学校食品安全执法中,关注最多的是安全,营养卫生监管几乎空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国务

院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也新后出台了若干关于健康教育的规定和考核标准。但《条例》和规定都缺乏相应违规处理条款,导致监管不力。

1.5学校膳食不能满足生长发育的需要。小学、中学阶段学生身体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摄入的营养除维持生命活动和日常活动外,更重要的是要满足生长发育的需要。因此,与成人相比,这个时期的儿童所需的能量和各种营养素的量更高,尤其是能量、蛋白质、脂肪、钙、锌和铁等营养素[7]。目前,寄宿制学校越来越多,学生的一日三餐都由学校提供,这就对学校膳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实际上,学校提供的饮食相对简单,未能按照《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100—1998)和《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103—1999)等规定要求合理制作和供给。

2 对策与建议

2.1建立健全营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体系法治是餐饮业开展营养教育的有效保证,单纯以政策引导推进营养教育,难以保证营养干预的效果,只有制定专门的营养宣传教育的法律或法规,进行营养干预,以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才能最大限度地推进膳食营养的革命,促进膳食营养的平衡。应针对学校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营养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教师、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家庭在营养教育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将营养知识教育考核纳入考核标准,加快制定和完善包含营养质量与技术指标在内的学校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的制定和施行,成功解决了几亿人的缺碘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2.2加强学校营养检测及监督管理。学校必须建立营养教育的长效管理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强营养教育的监督管理,对食品加工行为进行营养干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103-1999)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营养工作规范》,定期对学校提供的菜谱进行营养分析,了解在校学生膳食结构中存在的营养问题,为营养改善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学生健康监测是指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对确定的检测点校和目标人群进行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等长期的动态观察[8],通过对健康监测和膳食营养的关联分析,不仅可以了解学生的常见病,而且可以了解膳食营养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影响,从而为制定改善学生健康状况的政策、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

2.3大力开展学校营养教育营养教育是一个从传播知识到改变人们不良饮食行为的完整过程。营养教育不仅仅是营养知识的传播,更应把营养知识应用于饮食行为中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所辖范围内加强科普宣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学校营养教育具有其他宣传教育无可比拟的优势,教师的文化素质较高,学校食品从业人员有多年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基础,宣传对象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具有宣传的辐射性,更利于开展营养知识的宣传。根据健康教育“知-信-行”模型理论,良好行为的形成须以知识和态度为基础,首先要具备一定的知识,拥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态度,方能实现知识-态度-行为的转变[9]。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从小接受良好的营养教育,更有利于健康饮食行为的形成。唐咏梅等[10]以宣传资料、营养咨询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2个月的营养教育后,营养知识和行为得分与对照组相比显著提高,且学生的早餐质量有所提高、零食问题有所纠正。王灿楠等[11]对小学生和家长采用不同形式进行营养干预,结果显示,对学生及家长联合干预的效果最好,其次是对学生的干预。因此,学校有义务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营养教育,普及营养知识。

2.4实施营养干预,推行学生营养餐及营养师制度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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