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政策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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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医疗生育保险
➢ 外地医保转入流程与资料: ① 石家庄市养老保险缴纳3个月及以上; ② 转出地为外省,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原件,转出地为本省其他市区,另需提供《参
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信息表有效期3个月,请及时交至人力办理); ③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填写); ④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⑤ 外地转入的医保,如最后缴费月与石家庄开始缴费月之间有中断的话,仍需按照“新员工参保须知中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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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五险一金概述
二、五险一金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 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 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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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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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伤保险
➢ 定义: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 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者其遗属从国 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享受条件 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即可享受 ➢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无需做转移手续,凭身份证号到新单位继续缴纳即可; ② 医保注销:如果确定以后不再缴纳石家庄市医疗保险,可办理注销业务,自行办理,办理地点:高新区社保
局。 资料包括:银行卡正面(抄写卡号、开户行、及行号、同意将清户款拨入此账户)、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到 一张A4张上、持卡人姓名(按手印)、电话。 ③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转移到外地,自行办理,办理地点:高新区社保局。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需转移到哪个地方,哪个机构和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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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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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失业保险
➢ 定义: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有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 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而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 再就业的制度。 ➢ 领取条件: ① 参加失业保险一年及以上(补交不算),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 ②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自动离职、辞职均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③ 已进行失业登记。 ➢ 领取方式: ① 失业网报系统操作非个人原因减员 ② 失业人员登录“石家庄人社APP”,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 领取月数:
紧急,在住院后3天内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的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④ 转诊转院备案,因病情原因,需转至异地就医,需在异地就医平台,提交转诊转院申请。(自审核通过之日起
一年时间内,转诊转院单次备案单次有效,再次转院之前必须重新案例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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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医疗生育保险
➢ 离职职工须知: ① 离职次月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中断手续,待员工找到新单位后可继续缴纳,石家庄市内医疗保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 为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 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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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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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养老保险
➢ 定义: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 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 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 会保险制度。 ➢ 养老金领取条件 ① 达到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工人50
③ 生育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必须是医保收据);
④ 生育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章(难产需提供分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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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伤保险
➢ 哪些情形视同工伤?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 ① 故意犯罪的; ② 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 自残或者自杀的。 ➢ 发生工伤后应该怎么做? ① 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以及所在部门领导;(注意工伤备案时间为发生工伤24小时内) ② 如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拨打交警报警电话122,如人员伤亡严重另需拨打120急救电话,讲清楚事故发生地点、位置时间,人员 伤亡情况等事故的主要情况,并告知你的姓名和电话,方便后续联系; 保留现场照片已经现场监控; 保留好交警出的交通事故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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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 适当延长。 ②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 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工伤待遇 ① 认定工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批复工伤人员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 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②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 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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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伤保险
➢ 工亡待遇 ①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 工伤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
力的亲属; ③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
区的任命政府规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2020年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元) ➢ 离职职工须知 离职当月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中断手续,办理离职手续后,如员工出现工伤事故,与我司无 关; 新单位也可重复参保。
目录
五险一金概述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生育保险 公积金
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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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五险一金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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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五险一金概述
一、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与比例—石家庄地区
保险
2020基数下限
单位
比例
金额
来自百度文库
养老 工伤 失业 医疗
2836.2 2836.2 2837 4768.67
16.00% 0.5% 0.70% 8.00%
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6个月的,恢复缴费时应补缴以往全部欠缴 的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欠费期间生育的,其生育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生 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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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生育保险
➢ 女职工正常生育办理报销手续所需资料:
① 《石家庄市市区职工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附件下载)
② 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加盖医院章);
453.79 14.18 19.86 381.49
生育
4768.67
公积金
3849
五险一金合计
1.00% 7%
47.69 269 1186.01
个人
比例
金额
8.00%
226.90
0.30% 2.00%
8.51 95.37
7%
269
599.78
合计
680.69 14.18 28.37 476.86 47.69 538 1785.79
1年 2年 3年 4年
5年以上
3个 6个 9个 12个 每满一年增加1个月,最
月月月 月
多24个月 15
第五部分
医疗、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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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医疗保险
➢ 定义: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 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 新员工参保须知: ① 曾在石家庄市内缴纳过石家庄职工医疗保险的员工,原单位中断后公司可
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 患职业病的; 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周岁,女干部55周岁。 (注:工人与干部的区别方法:一看档案,二看岗位性质, 如生产工人、服务人员等一线岗位一般为工人身份,管理、 技术岗位一般为干部身份) ②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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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养老保险
➢ 新入职人员参保须知 ① 曾在石家庄市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原单位中断后公司可正常缴纳,无需转移; ② 曾在河北省内缴纳城镇居民养老或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需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公司无法为其办
理职工养老,其它地区不受影响; ③ 曾在石家庄市缴纳灵活就业养老的,到原参保地办理中断后公司可正常缴纳无需转移; ④ 无以上情形的为新参保人员,公司直接开户缴纳即可。 ➢ 外地养老转入流程与资料(河北省养老转市养老也属转移) ① 石家庄市养老保险缴纳3个月及以上。 ② 转出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③ 转入地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④ 人力资源部网报系统上传转移信息审批通过后转移成功 ➢ 离职人员保险须知 离职当月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中断手续,中断后新单位即可继续缴纳即可。 ➢ 保险转出流程(离职员工自己办理,地点为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 ① 申请转出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 转出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的相关要求进行补缴。但若两者中间有重复缴费的,不予退还。 ➢ 异地就医须知: ① 异地就医备平台:微信搜索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异地就医备案平台—石家庄—同意—首
次登陆进行新用户注册—点击使用流程—进行异地备案,备案期限一般为半年,半年后进行重新备案; ② 异地就医人员范围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③ 异地就医办理就医手续前必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备案医院属于医保范围内,可在出院前直接结算;如就医
正常缴纳,无需转移; ② 如在石家庄地区18个县市缴纳过职工医疗保险的员工,原单位需要办理注
销和清户手续,否则公司无法为其办理石家庄市职工医保。 ③ 曾在河北省内缴纳居民医保的人员(学生缴纳的医保也是居民医保)或者
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请办理注销和清户手续,否则公司无法为其办理职 工医保 ④ 无以上情形的为新参保人员,公司直接开户缴纳即可。 ⑤ 在石家庄参加过职工医疗保险中断医保关系后,恢复参保时,30周岁以上 参保职工应自中断月(或者30岁)开始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 保费。30周岁以下的参保职工可以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如果不告知公 司统一选择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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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医疗保险
➢ 定义: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 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 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 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 生育保险开始享受时间: 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 ➢ 范围: ① 符合生育政策的正常生产; ② 流产; ➢ 领取条件: ① 企业女性职工需在生产前缴纳满12个月的职工医疗保险; ② 中断缴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规定补缴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补缴后可连
第五部分:医疗生育保险
➢ 外地医保转入流程与资料: ① 石家庄市养老保险缴纳3个月及以上; ② 转出地为外省,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原件,转出地为本省其他市区,另需提供《参
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信息表有效期3个月,请及时交至人力办理); ③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填写); ④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⑤ 外地转入的医保,如最后缴费月与石家庄开始缴费月之间有中断的话,仍需按照“新员工参保须知中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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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五险一金概述
二、五险一金相关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 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 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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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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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伤保险
➢ 定义: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 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者其遗属从国 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享受条件 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即可享受 ➢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无需做转移手续,凭身份证号到新单位继续缴纳即可; ② 医保注销:如果确定以后不再缴纳石家庄市医疗保险,可办理注销业务,自行办理,办理地点:高新区社保
局。 资料包括:银行卡正面(抄写卡号、开户行、及行号、同意将清户款拨入此账户)、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到 一张A4张上、持卡人姓名(按手印)、电话。 ③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转移到外地,自行办理,办理地点:高新区社保局。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需转移到哪个地方,哪个机构和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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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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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失业保险
➢ 定义: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有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 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而保障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 再就业的制度。 ➢ 领取条件: ① 参加失业保险一年及以上(补交不算),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 ②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自动离职、辞职均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③ 已进行失业登记。 ➢ 领取方式: ① 失业网报系统操作非个人原因减员 ② 失业人员登录“石家庄人社APP”,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 领取月数:
紧急,在住院后3天内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的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④ 转诊转院备案,因病情原因,需转至异地就医,需在异地就医平台,提交转诊转院申请。(自审核通过之日起
一年时间内,转诊转院单次备案单次有效,再次转院之前必须重新案例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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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医疗生育保险
➢ 离职职工须知: ① 离职次月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中断手续,待员工找到新单位后可继续缴纳,石家庄市内医疗保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 为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 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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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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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养老保险
➢ 定义: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 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 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 会保险制度。 ➢ 养老金领取条件 ① 达到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工人50
③ 生育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必须是医保收据);
④ 生育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章(难产需提供分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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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伤保险
➢ 哪些情形视同工伤?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 ① 故意犯罪的; ② 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 自残或者自杀的。 ➢ 发生工伤后应该怎么做? ① 第一时间通知人力资源部以及所在部门领导;(注意工伤备案时间为发生工伤24小时内) ② 如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拨打交警报警电话122,如人员伤亡严重另需拨打120急救电话,讲清楚事故发生地点、位置时间,人员 伤亡情况等事故的主要情况,并告知你的姓名和电话,方便后续联系; 保留现场照片已经现场监控; 保留好交警出的交通事故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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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 适当延长。 ②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 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工伤待遇 ① 认定工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批复工伤人员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 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②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 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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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工伤保险
➢ 工亡待遇 ①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 工伤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
力的亲属; ③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
区的任命政府规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2020年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元) ➢ 离职职工须知 离职当月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中断手续,办理离职手续后,如员工出现工伤事故,与我司无 关; 新单位也可重复参保。
目录
五险一金概述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生育保险 公积金
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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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五险一金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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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五险一金概述
一、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与比例—石家庄地区
保险
2020基数下限
单位
比例
金额
来自百度文库
养老 工伤 失业 医疗
2836.2 2836.2 2837 4768.67
16.00% 0.5% 0.70% 8.00%
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6个月的,恢复缴费时应补缴以往全部欠缴 的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欠费期间生育的,其生育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生 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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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生育保险
➢ 女职工正常生育办理报销手续所需资料:
① 《石家庄市市区职工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附件下载)
② 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加盖医院章);
453.79 14.18 19.86 381.49
生育
4768.67
公积金
3849
五险一金合计
1.00% 7%
47.69 269 1186.01
个人
比例
金额
8.00%
226.90
0.30% 2.00%
8.51 95.37
7%
269
599.78
合计
680.69 14.18 28.37 476.86 47.69 538 1785.79
1年 2年 3年 4年
5年以上
3个 6个 9个 12个 每满一年增加1个月,最
月月月 月
多24个月 15
第五部分
医疗、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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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医疗保险
➢ 定义: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 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 新员工参保须知: ① 曾在石家庄市内缴纳过石家庄职工医疗保险的员工,原单位中断后公司可
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 患职业病的; 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周岁,女干部55周岁。 (注:工人与干部的区别方法:一看档案,二看岗位性质, 如生产工人、服务人员等一线岗位一般为工人身份,管理、 技术岗位一般为干部身份) ②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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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养老保险
➢ 新入职人员参保须知 ① 曾在石家庄市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原单位中断后公司可正常缴纳,无需转移; ② 曾在河北省内缴纳城镇居民养老或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需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公司无法为其办
理职工养老,其它地区不受影响; ③ 曾在石家庄市缴纳灵活就业养老的,到原参保地办理中断后公司可正常缴纳无需转移; ④ 无以上情形的为新参保人员,公司直接开户缴纳即可。 ➢ 外地养老转入流程与资料(河北省养老转市养老也属转移) ① 石家庄市养老保险缴纳3个月及以上。 ② 转出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③ 转入地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④ 人力资源部网报系统上传转移信息审批通过后转移成功 ➢ 离职人员保险须知 离职当月人力资源部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中断手续,中断后新单位即可继续缴纳即可。 ➢ 保险转出流程(离职员工自己办理,地点为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 ① 申请转出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 转出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的相关要求进行补缴。但若两者中间有重复缴费的,不予退还。 ➢ 异地就医须知: ① 异地就医备平台:微信搜索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异地就医备案平台—石家庄—同意—首
次登陆进行新用户注册—点击使用流程—进行异地备案,备案期限一般为半年,半年后进行重新备案; ② 异地就医人员范围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③ 异地就医办理就医手续前必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备案医院属于医保范围内,可在出院前直接结算;如就医
正常缴纳,无需转移; ② 如在石家庄地区18个县市缴纳过职工医疗保险的员工,原单位需要办理注
销和清户手续,否则公司无法为其办理石家庄市职工医保。 ③ 曾在河北省内缴纳居民医保的人员(学生缴纳的医保也是居民医保)或者
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请办理注销和清户手续,否则公司无法为其办理职 工医保 ④ 无以上情形的为新参保人员,公司直接开户缴纳即可。 ⑤ 在石家庄参加过职工医疗保险中断医保关系后,恢复参保时,30周岁以上 参保职工应自中断月(或者30岁)开始补缴停止参保期间所欠缴的基本医 保费。30周岁以下的参保职工可以自行选择补缴或不补缴,如果不告知公 司统一选择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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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医疗保险
➢ 定义: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 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 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 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 生育保险开始享受时间: 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下列生育保险待遇; ➢ 范围: ① 符合生育政策的正常生产; ② 流产; ➢ 领取条件: ① 企业女性职工需在生产前缴纳满12个月的职工医疗保险; ② 中断缴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规定补缴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补缴后可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