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处理及理赔中的相关问题(杨建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碰撞处理及理赔中的相关

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

引言

•案例一

•某船同他船发生碰撞,交换担保的问题由船东完成,未请律师协助。船东宣布了共同海损,并已经向船舶保险人出险。船舶保险人安排了检验人(公估人)代表本船利益进行了相关的检验,包括本船的损坏检验,对方船的WP检验,以及案件处理中所需要的共同海损检验。但是,船舶保险人在委托公估人时同时表示,要求它们就碰撞中的其他问题一并进行处理,包括同对方船舶就碰撞责任比例的商谈及确定,甚至是对最终的赔偿金额予以确定。

•公估人执行了其委托人-船舶保险人的指示,除进行了相关的检验外,对碰撞的责任比例及可能有的赔偿进行了确定。

•公估人的行为导致了船东极大的不满,并质问船舶保险人,公估人有什么权利决定属于船东利益的东西。案件最终在非正常情况下解决。

•案例二

•某轮在碰撞后宣布共同海损,并委托海损理算师继续了共同海损理算。在共同海损海损理算报告完成时,两船间就碰撞索赔的相关工作尚没有完成,理算师于是在理算报告中增加批注,说明当碰撞索赔完成后,将会进行有关碰撞损失索赔金额划分的第二部理算。

•海损理算师正常进行了代船东向货物有关方收集共同海损分摊的工作,并将收到的分摊转交了共同海损费用的垫款方-船东。

•但是,在碰撞相关索赔完成后(单一责任下),船东将经过单一责任结算后所获得的赔偿金额全部留在自己的账上,并不同意海损理算师进行第二部理算的要求,并要求海损理算师结案,并将所有的材料退回给船东。

•海损理算师不同意船东的做法,并向船东解释了支付了共同海损分摊的货物有关方对索赔回的、对方船责任比例的赔偿上的权利。但船东坚持其看法,并拒绝提供进行第二部理算的相关材料。海损理算师向货物有关方通报了相关的情况。

•货物有关方在获得此消息后,直接同船东联系,主张他们的权利。船东在货物有关方的压力下最终重新向海损理算师提供了材料,完成了索赔金额的划分及船舶碰撞责任条款下的索赔的理算。船东根据理算报告完成了向船舶保险人就碰撞责任条款下的索赔,并利用索赔回的款项以及船舶保险人的赔付完成了向已经支付了共同海损分摊的货物有关方退付其分摊金额中应由碰撞对方船舶承担责任比例的退付。

•案例三

•某船与他船发生碰撞。相关的交换担保、修理、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索赔,以及双方的索赔清单的交换工作相继完成,在碰撞责任比例确定后,双方进入索赔清单的核准阶段,在由双方律师、我方船舶船东,我方船舶保险人,以及我方海损理算人参加的会议上,我方船东表示,两船的损失基本相当,但由于我方船舶在中国修理,对方船舶在外国修理,从而使双方索赔的金额差距较大,船东对此不满意,希望加大我方船舶的索赔额;对方律师表示,对于船东的想法,可在一定的程度上接受,但希望对对方船东的索赔给予较顺利的认可。我方律师表示可以同意,但我方理算师提请我方船舶保险人注意,对于船舶的索赔是要落在我方船舶保险人的碰撞责任条款下的,但当时出席的我方船舶保险人代表并没有提出异议。双方之后依照单一责任进行了结算。

•对索赔金额的划分及船舶碰撞责任条款下的索赔的第二部理算完成后,我方理算师召集船东、船舶保险人及律师召开会议,解释经过计算后各方的权利和利益。这时,获得确切结果的船舶保险人提出,当时并不知道会是如此的

(计算后的)结果,并表示当时他们对对方船的索赔是应该有一定的意见的。他们因此不同意这样的结果。

•为了完成交叉责任下船东最终的结算,理算人出面调停,最终以船东、船舶保险人及律师三方都负有一定责任为

由,将船舶保险人所提出的、审核对方单据时可能的金额给予了重新考虑,并进行了重新的计算,最终完成了结算。

引言小结

•通过上面的案件可以看出,在碰撞案件中所涉及的关系方和利益方众多,因此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不能简单地简化相关的程序。相关的人员,包括船东、船舶保险人、检验人、船东保赔协会、律师、理算师,以及货物有关方都应明白案件中各个环境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必须理解单一责任及交叉责任下的内容及其真正的含义。

内容简介

•碰撞案件中所相关的基本问题

•碰撞案件的一般索赔程序

•索赔清单的内容

•单一责任和交叉责任的基本概念(协会定期保险条款下有关碰撞的索赔)

•碰撞双方结算,以及应收/应付下的结果

•索赔金额的再分配,以及碰撞责任条款下的索赔计算(第二部理算)

•第二部理算的实例

碰撞案件所相关的基本问题•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保证船、货的安全;-GA+PA

•考虑去避难港修理的必要性。可以用拖带的方式,也可以自航;-GA

•hold对方100%的责任;-法律问题/有时需要律师协助

•安排对对方船的WP检验;-碰撞责任下

•安排同对方船交换担保;-碰撞责任+法律

•确定自己船舶的损失;-PA+检验

•同货方商议是否由船东代表货方向对方船索赔。

-船东协调

碰撞案件的一般索赔程序

•碰撞发生后应尽量收集对方船的船舶(船名、船东等)及航行资料•与对方船商议交换担保以及管辖权等问题,并准备在适当的的时候扣船要求担保。(此时的担保应包括船、货的损失)

•双方在交换完担保后各自修理船舶,完成原订航程

•进行正常的单损和共损的理算,索赔

•双方就责任划分问题进行接触并最终达成责任比例的解决

•船东准备索赔清单(claim statement),理算师可以协助。

•海损理算师出具理算书

•双方就各自的索赔项目交换意见并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结算(单一责任制下)

•第二步海损理算,结算索赔、追偿费用和碰撞责任条款下的索赔(交叉责任)

•第二步理算下的结算

索赔清单的基本内容

•船舶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

•船舶单独海损损失

•船舶船期损失

•其他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