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保险理赔2(中级)讲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
船舶保险概述
• 我公司船舶保险产品体系 –目前,我公司经营的船舶保险产品主要由远洋 船舶保险、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渔船保险、船 舶建造保险、集装箱保险和船东保障和赔偿责 任保险等8项主险产品和12个附加险构成,形 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
7
船舶保险概述
沿海内河与远洋船舶 条款的主要区别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 (1986.1.1)及其 附加险条款(船舶 战争、罢工险条款 )
物质损失
共同海损、 救助及施救
依照国家有关法 律或规定应由保 险船舶分摊的共 同海损,施救费 用、救助费用
第三者责任
包括船壳、救生 艇、机器、设备 、仪器、索具、 在内的物质损失
碰撞、触碰责任 或油污责任
3
船舶保险概述
船舶保险的特征 • 船舶保险作为最古老的保险险种之一、现代保 险的起源,船舶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 船舶保险以承保水上风险为限 • 船舶保险所承保的风险相对集中,损失金额大 • 船舶保险事故的发生频率高 • 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广 • 船舶保险属于定值保险 • 船舶保险的保险单不能随船舶的转让而转让 • 船舶保险的法律适用面广、政策性强
26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事故及处理情况审核 – 事故初期处理
• • • • • 被保险人是否在第一时间发事故通知给保险人 出险的具体事实经过如何 被保险人在事故后的初期应急处理是否及时合理 施救和救助措施是否及时妥当,救助协议签署是否合 如构成共同海损,被保险人是否及时宣布了共同海损 ,是否及时取得了共损担保和获救价值证明材料 • 如果涉及第三方责任,被保险人是否及时保全证据, 是否向责任方发出索赔通知,是否取得责任方的有效 担保。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 条款(1996)及其 附加险条款(四分 之一碰撞、触碰责 任保险条款、四分 之三碰撞、触碰责 任、共同海损、施 救及救助保险条款 等
8
课程大纲
1
2 3
船舶保险概述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我国船舶保险与英国协会船舶保险条款的区别
4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9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中国保险市场现行的远洋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于1985年,在其1972年远洋《船舶保险 条款》的基础上,进行删改、增补、修订,并于 1986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的。该条款经国家保险 管理机构的认定,已成为目前我国船舶保险市场 的法定标准性条款(以下简称《1986船舶保险条 款》)。
21
课程大纲
1
2 3
船舶保险概述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我国船舶保险与英国协会船舶保险条款的区别
4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22
我国船舶保险与英国协会船舶保 险条款的区别
• 与《1983协会条款》比较 –法律适用不同 –保险条款格式不同 –碰撞责任的赔偿规定不同 – “海运”条款的具体规定不同 –关于“保险终止”的规定不同 –保费的交付和退费的计算方法不同
核保核赔专业培训课程
船舶保险理赔2
1
课程大纲
1
2 3
船舶保险概述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我国船舶保险与英国协会船舶保险条款的区别
4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2
船舶保险概述
船舶保险概述
• 船舶保险是指以各种船舶,包括船壳、救生艇、机器、设 备、仪器、索具、燃料、物料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船舶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
29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保险责任审核
– 核查索赔申请书、船舶入级证书、国籍证书、各项检验证书等所 有船舶证书 – 核查船员名单和船员适任证书,确定事故船舶是否按照要求配足 足够船员 – 核查船级检验记录,查明船舶是否有到期未予以消除的遗留项目 – 核查船舶配载图等有关材料,查明船舶配载是否符合规定,有无 装载违禁货物 – 核查船舶是否超越保险单和船舶证书规定的航区,是否违反战区 、冰区保证条款 – 掌握事故发生时船舶所在海域的气象和海况,是否构成保险责任 – 对海事报告以及主管当局出具的材料中所列的出险原因,要认真 审核研究,仔细分析
31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保险损失审核 – 施救费用、修理费用、救助费用的审核 – 碰撞、触碰赔偿责任审核 – 共同海损审核
• 救助报酬可以先行赔付 • 共同海损牺牲可以先行赔付
– 其他损失审核
• 船级社检验费 • 伤残费用
32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2005年9月下旬,香港EAST FAITH LIMITED为其从美国拖带至中国的 “ROYAL ALEUTIAN”船舶,向某公司投保了船舶险,承保条件为船舶 保险条款(1986)全损险。2005年10月3日,保险标的在被拖带的途 中因机舱进水沉没。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本案展开了调查,在理 赔过程中发现: • 投保时,客户未填写标准格式的投保单,仅仅提供了一份明细表 ,且没有附上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却仅根据该明细表予以承保,这样 一来,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在投保时已经履行了对保险条款特别是除外 责任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 • 本案的承保条件为船舶保险条款,实际上保险标的属1943年建 造的一艘废钢船,在投保时已经没有任何动力,并在美国作为渔业加 工厂使用十几年之久,从其结构以及自身状况来看,难以称之为“船 舶”,该船投保船舶保险,特别是投保远洋拖带的航程,风险巨大。 • 该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均为USD450,000.00,保费仅 为USD9,000.00。而根据调查,其实际价值仅十几万美元,没有经过 评估而仅仅凭客户的申报来确定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不但会造成不 必要的损失,也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 根据调查,该保单的被保险人多次投保类似险种和标的,且出 险较多。
17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保险终止(Termination)
–全损赔付后 –当船舶的船级社变更,或船舶等级变动、注销或撤回, 或船舶所有权或船旗改变,或转让给新的管理部门,或 光船出租或被征购或被征用,除非事先书面征得保险人 的同意。但船舶有货载或正在海上时,经要求,可延迟 到船舶抵达下一个港口或最后卸货港或目的港。 –当货物、航程、航行区域、拖带、救助工作或开航日期 方面有违背保险单特款规定时,被保险人在接到消息后 ,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同意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及所 需加付的保险费。
27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事故及处理情况审核 – 现场查勘
• 查勘员或者检验师是否及时赶赴第一现场 • 现场损失照片是否能够充分反映和证明损失的实际情况 • 是否在第一时间查阅收集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日志、气 象记录、船舶证书、船员证书、船舶维修保养记录等必要文件 材料 • 是否在事故现场搜集了与事故原因相关的物证 • 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是否及时合理 • 是否认真做了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做得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 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 认真检查船舶受损部位及损失程度
28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事故及处理情况审核 – 打捞和修理
• • • • • • 如果涉及沉船打捞,打捞协议签订过程情况 船舶修理地点和修船厂的选择是否合理 是否在船舶修理前完成了损坏鉴定工作 修理报价是否事先得到我司确认 较大修理工程是否采取了招标方式选择修理厂家 是否存在临时修理和延迟修理的情形
16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保险期限(Period of Insurance)
–定期保险:是以时间作为保险的承保起止期限。 期限最长一年。起止时间以保单注明的日期为准。 –航次保险:是以船舶起驶港到目的港为保险承保 起止期限,按保单订明的航次为准。起止时间按下 列规定办理:
• (1)不载货船舶,自起运港解缆或起锚时开始至目的港 抛锚或系缆完毕时终止; • (2)载货船舶,自起运港装货是开始至目的港卸货完毕 时终止。但自船舶抵达目的港当日午夜零点起最多不得 超过30天。
18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被保险人义务(Duty of Insured) –及时通知 –被保险人或保险人为避免或减少本保险承保的 损失而采取措施,不应视为对委付的放弃或接 受,或对双方任何其他权利的损害 –被保险人与有关方面确定被保险船舶应负的责 任和费用时,应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 –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时,如涉及第三者责任 或费用,被保险人应将必要的证件移交给保险 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19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索赔和赔偿(Claim and Indemnity) –全损
• 被保险船舶发生完全损毁或者严重损坏不能恢复原 状,或者被保险人不可避免地丧失该船舶,作为实 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 被保险船舶在预计到达目的港日期,超过两个月尚 未得到它的行踪消息视为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 偿。 • 当被保险船舶实际全损似已不能避免,或者恢复、 修理、救助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的总和超过保险价 值时,在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后,可视为推定全 损,按保险金额赔偿。 20
15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海运(Shipping) –除非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 保条件和所需加付的保费,否则,本保险对下 列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不负责。
• 被保险船舶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 • 被保险船舶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 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靠拢和离开。 • 被保险船舶作为拆船或为拆船目的出售的意图航行 。
30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保险责任审核
– 对于非与第三方接触发生的单独船舶事故,尤其注意查明事故真 实原因 – 碰撞、触碰的损失,碰撞、触碰责任的核定 – 火灾、爆炸的责任核定 – 对于保险责任存在争议,事故原因有多个,有的属于保险责任, 有的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应根据近因原则确定保险责任 – 对照所有单证,确定所有索赔单证没有自相矛盾的地方,逻辑关 系是否合理 – 审核是否存在构成保险单除外责任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其他保 证条款的情形
23
我国船舶保险与英国协会船舶保 险条款的区别
• 1995协会条款 –《1995协会条款》修订的原因
• 海事法律的变化 • 船舶营运和管理活动的变化
–《1995协会条款》增添的主要内容
• 增加了约束被保险人的“船级条款” • 修订了共同海损和救助条款
24
课程大纲
1
2 3
船舶保险概述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4
船舶保险概述
• 船舶保险合同的特征 – 船舶保险合同是定值保险合同
• 保险单要注明保险价值 • 赔偿按损失金额全数赔偿 • 定值保险和非定值保险的法律依据
– 船舶保险单是不可转让保险单 – 船舶保险单不可转让的法律依据
5
船舶保险概述
• 船舶保险的作用 – 满足航运企业化解经营风险的需求 – 促进航运事业的健康发展 – 促进贸易的顺利开展 – 有利于保险基金的积累 – 有利于支撑保险经营现金流的充足
保 险 责 任 范 围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一切险
(All Risks)被保险船舶遭受承保风险的损 害后,不论发生全损还是部分损失,保险人 均负责赔偿。此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船舶 碰撞责任、共同海损、救助、施救等引起的 损失和费用。
13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除外责任(Exclusions)
–不适航。包括人员配载不当、装备或装载不妥,但以 被保险人在船舶开航时,知道或应该知道此种不适航 为限。 –被保险人及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恪尽职责应予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 或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态部件的更换或 修理。 –本公司战争和罢工条款承保和除外的责任范围。
我国船舶保险与英国协会船舶保险条款的区别
4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25
船舶保险的理赔实务
• 承保情况审核
– 适用的保险条款 – 承保险别 – 被保险人名称 – 保险标的 – 航行范围/航行区域 – 保险期限 – 船籍港、船型、总吨、船舶用途、制造年份、制造厂家等情况 – 船舶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 免赔额或免赔率 – 特别约定 – 规定的保险责任和赔款计算方式 – 其他需要告知的项目或保险协议
10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保险标的和险别 –《1986船舶保险条款》规定:“本保险的保险 标的是船舶,包括其船壳、救生艇、机器、设 备、仪器、索具、燃料和物料。”
11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远洋船舶 保险
全损险
一切险
12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全损险
(Total Loss Only)被保险船舶遭受承保 风险的损害后,只有发生全损时,保险人才 负责赔偿。
14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免赔额(Deductibe) –承保风险所致的部分损失赔偿,每次事故要扣 除保险单规定的免赔额(不包括碰撞责任、救 助、共损、施救的索赔)。 –恶劣气候造成两个连续港口之间单独航程的损 失索赔应视为一次意外事故。两个连续港口之 间的航程中,如果损失是由恶劣气候造成的均 定为一次事故,保险人仅扣一个免赔额。此外 还规定“本条不适用于船舶的全损索赔以及船 舶搁浅后转为检验船底引起的合理费用”。
远洋船舶保险条款详解
• 索赔和赔偿(Claim and Indemnity) –部分损失
• 对本保险项下海损的索赔,以新换旧均不扣减。 • 保险人对船底的除锈或喷漆的索赔不予负责,除非 与海损修理直接有关。 • 船东为使船舶适航做必要的修理或通常进入干船坞 时,被保险船舶也需就所承保的损坏进坞修理,进 出船坞和船坞的使用时间费用应平均分摊。 • 被保险船舶与同一船东所有,或由同一管理机构经 营的船舶之间发生碰撞或接受救助,应视为第三方 船舶一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