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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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韩非子》思想在当代民营中小企业

管理实践中的扬弃

王俊峰

(吉林省锐意美科技有限公司长春 130000)

摘要1, 《韩非子》思想已然成为我们民族灵魂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成就韩非的是法术势,而毁灭韩非的也是法术势。

3,目前中小民营企业主内部管理问题。

4,突破韩非的时代局限

5,剔除赤裸裸的利益关系。

6,化“控制”为“培养”化“集权”为“分权”。

7,化“势”为影响力

8,更好的在企业管理中应用韩非的思想

关键词

韩非思想的扬弃重法而发展建愿景而壮大大汉的成功民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归宿

引言

在先秦诸子中,若论影响我国统治者治国思想最深且最长久的人,韩非无疑是不二人选。当秦王嬴政鲸吞六国之时,其治国方略正是完全应用了韩非的思想理论,而后世“万代师表”的孔子之儒家思想开始被统治者接纳并推行,已经是百年之后的汉武帝时期了。虽然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方略,但纵观汉武帝一生的所作所为,儒家思想不过只是其高举的一面大旗而已,具体实行的治国之策依然是韩非的法家方略。正是从汉武帝开始,所谓“外示儒术,内用黄老”也成了封建最高统治者御众之道的不宣之秘;也正是从汉武帝开始,我国开始了漫长的达两千多年的外儒内法的封建统治时代。即便是封建制度随清王朝一同坍塌,至民国退居一隅,到共和国建立至今,高层的治国思想依然无法脱离儒法二家之滥觞。

宏大的政治层面我们不去讨论了,现在要探讨的是,在相对微观的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层面,《韩非子》书中思想与方法在经营管理实践中的扬与弃。由于韩非诞生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纷争时代,其主张主要是为当时的诸侯国君而服务,其方略也是依据当时的时局而制定,如此一来,其理论应用在治国上或有很大的适用性,而具体应用在现代企业管理上就难免会有比较大的局限性。

但不管怎样说,韩非的思想已经成为了我们民族灵魂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今我国私营企业蓬勃发展,国学研究百花齐放的今天,梳理一下已经

流传了两千多年的韩非子法术势的思想,吸收其精华,丢弃其糟粕,对那些刚刚起步或正在发展乃至已经壮大却正在遭遇管理瓶颈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应该不无裨益。

1,《韩非子》简梳

《韩非子》是一部韩非思想的文集,共二十卷五十五篇。据今人梁启雄先生总结考证,《韩非子》虽然有一些文字不似韩非本人所著,但也大体可定其中“好像是真的多伪的少”。也就是说《韩非子》一书基本可以定论,大多数章节都是韩非本人所著,比较完整的体现了韩非的思想。其中《韩非子》前五卷十九篇就已经基本阐明了韩非的主要思想和治国手段,而后十五卷三十六篇不过是对前面理论与方法的进一步阐明和发挥。比如其中的第二十篇“解老”,第二十一篇“喻老”二文是为了在理论传承上找到自己思想的认同,同时进一步说明法术势思想符合大道本源;而“说林”上下两篇,“内储”“外储”六篇都是试图用虚构的或现实的事例来说明自己思想手段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其中举例明确,观点鲜明,思辨明了,是非常优质的寓言素材;“观行”“安危”“守道”等篇又是进一步的细化了先前提出的法术势思想和其方法论;“难势”“定法”二篇是对前面提出的法术势思想的重新总结和厘清。

一切管理都是先从界定人性开始,韩非在两千多年前也是这样做的。他坚信人性自私,都有趋利避害,好逸恶劳的习性,为了能得到想要的,会出尽全力。所谓“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人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语出第五十四篇“心度”)就是这个意思。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韩非认为让所有人靠自觉是无法达成治理目标的,必须建立相关法度,有赏有罚,否则“刑赏不行于天下者必塞”(语出第五十四篇“心度”),“明赏罚,则伯夷、盗跖不乱。”(语出第二十七篇“用人”)他非常清楚的告诉君主们:世无完人,都需要规范矫正后,才可以使用“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圆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圆之木,百世无有一”(语出第五十篇“显学”)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那么怎样来建立“法术势”呢?首先,韩非从老子那里取经,总结道“欲制物者于其细也”(第二十一篇“喻老”)也就是说,想控制事物要先从细微处开始做起,强调领导者要重视细节。但同时,韩非也提醒领导者不要一味沉溺于细节,要能通过关键事物来调动细节“故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第三十五篇“外储说右下”)也就说不能事无巨细的一把抓,要通过治理中层来管理基层,管理细节。其次,管理者还要处事虚静公正,在管理中层时赏罚不要因为自己的好恶而有所不同,“疏贱必赏,近爱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也。”(第五篇“主道”)这样被管理者无论亲疏与职位高低,都能做到不骄不怠,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如何能做到赏罚得当呢?这里,韩非引申老子对“道”的描述,希望管理者做到“寂乎其无位而处,廖乎莫得其所”(第五篇“主道”)其实就是把自己搞的神秘莫测,谁也不知道管理者内心的真实想法,好像管理者的位置空缺一样。韩非认为只有这样谁真正该赏,谁真正该罚就会自己呈现出来。韩非的这种“御臣之术”虽有一定的正确性,但实为后世统治者“怠政”开理论之乱源,明朝的万历皇帝就是这些人中的“杰出”代表,他的这个观点,我们在后面要详辩。既知谁该赏谁该罚之后,那么怎样实施赏罚呢?要。这就有涉及到韩非的另一个重要思想,即“严刑峻法”,韩非强调的这个赏罚有度就是“重罚少赏”,正所谓“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第五十

三篇“饬令”)这样被管理者才能不轻易触犯法度,“重罚少赏”才是领导者真正的爱护下属,从而达到“以刑去刑”的效果。这也正是韩非提倡“严刑峻法”的缘由所在。

“法”“术”已备,最后韩非又总结还要建立“势”,那就是领导者要大权独揽,建立威势。他认为,领导者没有威势,统治内部就会有动乱发生“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第五十二篇“人主”)人无筋无力,就是一滩软泥,虽有好的“法”与“术”,却也没有办法去实行了,所以领导者还要具备“势”。领导者“法”“术”“势”齐备,韩非认可的一个完美的统治者就诞生了,在这样一个统治者的治下就是他所认可的“理想国”了。

总而言之,《韩非子》一书非常全面的总结和阐明了韩非治国理政的思想体系,其中有立有破,应该比较全面的保留了韩非提出的所有治国方略。

需要明确的是,韩非所说“法”的概念并非完全等同于我们现在的法律概念。比如我国现行的法律就明确规定,法律是建立在尊重被约束者的“公民权”的基础上的适用于所有人的“法”。而纵观《韩非子》全书,首先,他所提之“法”都只是为贯彻君主的意图所立之规,“法”治之下的人只有遵行的必然义务,而无任何权利可言;其次,“法”只是玩弄于统治者的手掌之上的工具,君主自身本就不在“法”的约束范围内。而“术”其实是围绕“法”这一中心所施用的相关手段。至于“势”其实就是搭建贯彻“法”实施“术”的有型的组织或无形的心理的平台,从而将被操纵者更完美的纳入其中。

韩非所在时代的悲哀是作“法”者大多自毙于其“法”,同商鞅的死略不同,商鞅是死于自立的“峻法”,而韩非却是最终被李斯的“弊术”所杀。

2,比照韩非时代的诸侯,当下中小民营企业主经营管理中的弊病

秦一统六国前的战国末期,是一个英雄辈出,而大国沦落的时代。昔日的战国七雄纷纷凋零,而秦国却因为重用商鞅而日渐崛起,一家独大。其他六国虽有过因苏秦合纵而一时之强盛,无奈已经是强弩之末,回光返照而已。六国最终破灭不光是因为苏洵说的“弊在赂秦”,最主要的问题是各国诸侯对外安于现状,不图进取。而对内自然是享乐至上,奢靡成风,法令难行了。

对比当下的中国市场格局,虽然有几个行业里民营企业已经做到独大的地位,但是毕竟太多的行业中民营企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市场总容量不断增长,但同时大型央企也在虎视鲸吞的背景下,如韩非时代所有国君面临的问题一样,如何快速发展壮大自己,防止被别人兼并或者打垮,就成了摆在各中小民营企业主面前的重大课题。

那么为什么要把当代中小民营企业主同战国末期的诸侯放在一起对照呢?因为二者在本质上有很多非常相似的地方,试举例如下:

1,所在组织产权比较清晰。

2,基本都是父辈创立基业,或自己通过努力得到领导者地位的。

3,在自己组织内部都拥有非常高的支配资源的权力。

4,都有很强烈的“家即国,国即家”的思想,相应的很多民营企业主都有“公司即家,家即公司”的想法。

5,治下组织与其他组织之间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

6,一般都感觉人才在外,而自己的人才往往不能发现,以致流失。

7,各组织间,在对外争夺的市场上都是各有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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