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教师外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总量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和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全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69 个。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我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十一个等级,即正高三级和四级,副高一至三级(对应专业技术五至七级),中级一至三级(对应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初级一级和二级(对应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二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三)岗位结构比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占全院岗位总量的9.9% ,其中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比例为2.9 :14.5 :65.2 :17.4 。正高级岗位中,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 5 :5;副高

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1:3:6;中级岗

位中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2:4 :4;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包括十三级)之间的比例为5:5。

二、岗位职责

(一)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是学校对受聘到某一级别岗位上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承担的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在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

任务和任期目标。不能履行相应岗位基本职责者,不能被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二)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

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履行受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三)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有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学校、单位组织的各项学术、业务及其它学习活动和公益性活动。

(四)不同系列不同级别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具体见附件。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三、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各级各类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

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合格。

(二)应聘正高级岗位基本条件

1、正高三级岗位

正高级职务任职8 年以上,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取得较高学术成果,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可竞争应聘三级岗。

2、正高四级岗位

被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副高级岗位基本条件

1、副高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副

高一级岗位

(1)副高级职务任职10年以上,承担重要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出色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2 )副高级职务任职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或其他相当级别的荣誉获得者;

②具备教师岗位(附件1)A类条件1、5、6、12、13或

B类条件中的1、5、6、11、13、14、15中的任意一条,或

C类条件1、8、9、10、11中的任意二条。

2、副高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副

高二级岗位

(1 )副高级职务任职7 年以上,承担较为重要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明显。

(2)副高级职务任职4 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或其他相当级别的荣

誉获得者;

②具备教师岗位(附件1)A类条件1、5、6、12、13或B类条件中的1、5、6、11、13、14、15中的任意一条,或C类条件1、8、9、10、11中的任意二条,或D类条件1、8、9、10、11 、12中的任意三条。

3、副高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基本条件被聘为副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

(四)中级岗位基本条件

1 、中级一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一级岗位

(1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10 年,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服务质量良好,业绩比较突出。

(2)中级职务任职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表彰,或其他相当级别的荣誉获得者;

②具备教师岗位(附件1)A类条件1、5、6、12、13或

B类条件中的1、5、6、11、13、14、15或C类条件1、8、9、10、11中的任意一条,或D类条件1、8、9、10、11、12 中的任意二条。

2、中级二级(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

二级岗位

(1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5年,专业技术工作任务饱满,服务质量良好,业绩比较突出。

(2)中级职务任职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院优秀教育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或其他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成果获得者。

②具备教师岗位(附件1)A类条件中1、5、6、12、13 或B类条件中的1、5、6、11、13、14、15或C类条件1、8、9、10、11中的任意一条,或D类条件1、8、9、10、11、12中的任意二条,或D类条件1、8、9、10、11、12中的一条和E类条件1、6、7、8、9、10中的二条。

3、中级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被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初级岗位基本条件

1 、初级一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初级二级岗位

(1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5年。

2)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3年,具备中级二级申报

条件,或具备教师岗位(附件1 )E类条件1、6、7、8、9、10 中任意一条

2、初级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基本条件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六)相关说明

1 、各级岗位的聘任均不得突破本细则中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在对申报人进行申报岗位评聘时,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小组按照结构比例的要求,对任职条件的把握可适当从紧或适当放宽。

2、在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发生变化的人员,执行所聘专业技术职

务的最低等级岗位工资,即正高为专业技术四级、副高为专业技术七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