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蛋白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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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各种原因引起的营养不良;手术前后;贫血;结核病;低蛋白血症。

二、饮食原则

(1)在供给充足能量的基础上,增加饮食上的蛋白质,每天总量要在90-120g,但以不超过摄入能量的20%为原则,其中蛋、奶、鱼、肉等优质蛋白质占50%-67%。

(2)对食欲良好的患者可在正餐中增加蛋、肉、奶等优质蛋白质丰富食物。

(3)对食欲欠佳患者可采用含40%-90%蛋白质的高蛋白配方制剂,如酪蛋白、乳白蛋白、大豆分离蛋白等制品,以增加其蛋白质摄入量。

低蛋白饮食

一、适用对象急性肾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肝性脑病前期。

二、饮食原则

(1)视肝、肾功能情况,确定每天饮食蛋白质的量。

(2)每天饮食能量应充足供给,鼓励患者多食糖类,必要时可采用纯淀粉及水果食

品以增加能量。

(3)肾功能不良者在蛋白质定量范围内选用优质蛋白质,如鸡蛋、牛奶、瘦肉,并

可适量采用麦淀粉来代替部分主食。

(4)肝功能衰竭患者应选用高支链氨基酸,低芳香族氨基酸以豆类蛋白为主食物,

要避免肉类蛋白质。

(5)维生素、无机盐等营养素应充分供给。

低盐饮食

一、适用对象高血压;心力衰竭;急性肾炎;妊娠毒血症;各种原因致水潴留患者。

二、饮食原则

食盐量以克为单位计算,限制每天饮食含盐量为1-4g。根据具体病情确定每天饮食具体食盐量。如水肿明显者1g/d,通常高血压4g/d。此类饮食用盐量在食物准备和烹调前应用天平称量后加入。已明确含盐量食物先计算后称重配制,其他营养素按正常需要供给。

无盐饮食

一、适用对象同低盐饮食,但临床症状较重者。

二、饮食原则

通常只能短期使用。使用期间观察患者血钠情况,以防止出现低钠血症。在饮食配制过程中禁用食盐和高盐调味品,避免食用盐腌食品,如咸蛋、咸肉、火腿、咸菜、腐乳、腊味等。必要时可用钾盐酱油代替食盐。

低钠饮食

一、适用对象同低盐饮食,但临床症状更严重者。

二、饮食原则

除禁用食盐和含盐调味品外,还应免用含钠高食物,包括碱馒头,面条、苏打粉做成的糕点等。按规定计算每天饮食含钠量。参照食物含钠量选用含钠低食物。使用期间密切观察血钠情况,注意防止发生低钠血症。

一、适用对象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胆囊疾病;胰腺炎;高脂血症;冠心病;高血压。

二、饮食原则

(1)食物配制以清淡为原则。

(2)通常限制:脂肪占总能量25%以下,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患者要定期计算饮食脂肪总量在50g以下。中度限制:脂肪占总能量20%以下,脂肪总能

量控制在30g以下。如胆囊炎恢复期、脂肪吸收不良患者。严格限制:脂肪摄

入量在15g以下,如急性胰腺炎、急性胆囊炎等患者。

(3)烹调用油限制使用。

(4)烹调方法以蒸、煮、炖、烩为主。

(5)奶制品应选用低脂或脱脂奶。

低胆固醇饮食

一、适用对象高血压;冠心病;胆结石;高脂血症。

二、饮食原则

(1)控制总能量摄入,使其体重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2)控制脂肪总量,在低脂肪饮食基础上,减少饱和脂肪酸摄入,限用胆固醇高食物。

(3)在烹调用油中,多选用茶油等含单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高的油脂,有助于调整血脂。

(4)多用香菇、木耳、海带、豆制品、橄榄菜等有助于调节血脂的食物。

(5)适当增加食物纤维含量,有利于降低血胆固醇。

少渣饮食

一、适用对象结肠过敏;腹泻;肠炎恢复期;伤寒;肛门肿瘤;咽喉部及消化道等手术;

消化道出血;食管静脉曲张。

二、饮食原则

(1)所有食物均需切小制软,蔬菜去粗纤维后制成泥状。

(2)同时给予低脂饮食。

(3)主食宜用百米、白面等细粮。

(4)少量多餐、根据病情进食少渣半流或软饭。

高纤维饮食

一、适用对象便秘:肛门术后恢复期;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肥胖病。

二、饮食原则

(1)在普通饭的基础上,增加含纤维的食物,如韭菜、芹菜、豆芽、粗粮、麦麸等。

(2)多饮水,每天饮水6--8杯,空腹可饮用淡盐水或温开水,以刺激肠蠕动。

(3)如在饮食增加食物纤维有困难时,也可在条件许可时用含食物纤维的商业配方。高能量饮食

一、适用对象体重过低;贫血;结核病;伤害;甲亢;恢复期患者;

二、饮食原则

(1)在均衡饮食原则下,鼓励患者增加食物量。尽可能配制容易引起患者食欲的菜

肴。

(2)除正常饮食餐外,可另行配制能量高食物或以加餐的方法提高能量供给量。

(3)对胃纳欠佳者,可用部分配方营养剂来增加总能量和相关营养素的摄入量。

糖尿病饮食

一、适用对象各种类型的糖尿病

二、饮食原则

(1)能量:应根据年龄、性别、身高、体重、血糖、尿糖及有无并发症等病理生理情况和其劳动强度、活动量大小等因素计算总能量供给量,其总能量应以维持理想

体重低限为宜。

(2)糖类供给量宜占总能量的50%--60%,以复合糖类为主。

(3)脂肪占总能量的20%--25%,或按每天0.8--1.0g/kg供给。其中多不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与饱和脂肪酸比值为1:1:0.8。胆固醇小于300mg。

(4)蛋白质宜占总能量的12%--20%,成人按每天1g/kg,凡病情控制不满意,易出现负氮平衡者按1.2--1.5g/kg供给。动物蛋白质应不低于30%,并应补充一定量的豆

类制品。

(5)多供给含食物纤维丰富的食物,特别是可溶性食物纤维。有助于调节血糖,每天食物纤维总摄入量应在20g以上。

(6)供给维生素和无机盐。适量补充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E,钙、硒、铬、锌等无机盐和微量元素应充分供给,食盐不宜过高。

(7)合理安排餐次。每天至少3餐,定时定量。3餐分配比例可参考饮食习惯、血糖情况。餐后血糖过高可能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分成4餐或者5餐,注射胰岛素

或口服降糖药时易出现低血糖,应根据患者情况调整饮食,可在2餐间加点心或

睡前加餐。

(8)特殊情况下糖尿病饮食

1)妊娠糖尿病:妊娠期前4个月营养素供给量与正常人相似,后5个月需每天增加能量200kcal,蛋白质在原供给量的基础上,孕早期、孕中期和孕后期每天分别增加

5g、15g、20g。

2)糖尿病肾病:能量供给应能满足机体需要,蛋白质根据尿量、尿蛋白丢失情况及肾功能损害严重程度来决定供给量。肾衰早期0.8--1g/kg,血尿素氮大于25mmol/L

者,0.5g/kg或全天30g左右,以蛋、乳、瘦肉等动物蛋白质为主,也可用麦淀粉

制品。必要时补充肾病氨基酸。

3)急重症糖尿病:按医嘱给予流食或半流食。进食量少者可补充适量甜食以满足能量糖类需要。凡不能正常进食者,应从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以满足营养满足需要并预

防酮症出现。

4)酮症酸中毒昏迷时的饮食:除临床静脉补液外,应按医嘱管饲糖尿病配方饮食,待病情好转后可用糖尿病半流质或普通饮食。

(9)计量控制糖尿病饮食:应根据总能量计算出食物量,按计划食谱在烹调前称重后配制,一切食物包括主食、副食、蔬菜和烹调油,均应去皮、根、骨等不能食用

部分,洗净、沥去水后称重,然后再加工烹调、并要密切观察治疗效果,及时调

整饮食配方。若患者在进食规定食物后有饥饿感,可在营养指导下,添加含能量

低,体积大的食物,如青菜、白菜、黄瓜、西红柿、魔芋、琼脂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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