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现状的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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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现状的考察报告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基础性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中央纪委、监察部也一直将其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加以大力推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最近,我们在赴粤调研中,重点对广东省本级和佛山、江门、东莞、深圳等市级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现状进行了考察,感觉与前几年相比,广东省改革力度明显加大,改革成果进一步显现,有关探索的经验也日趋成熟,改革的做法对全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部署与要求,加大了以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力度,从预算分配、执行到绩效考评和自身配套改革各个环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新的成效。
第一,在预算分配方面,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制度。
一是积极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将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收支项目,制定非税收入收支预算安排操作规程,统筹安排使用预算内外资金,使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如深圳市2005年将预算拨款单位所收行政事业性
收费和其他预算外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实行收支脱钩。二是跨年度项目预算全面试行滚动管理。将项目预算滚动管理的功能整合到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实现了只使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就达到项目预算滚动管理的要求,使项目预算滚动管理试行范围在今年顺利地扩大到所有省级单位,全面掌握了跨年度项目各年度预算安排情况。三是将省级部门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资产预算管理模式。利用清理党政机关房产建立起来的数据库,加强对省直单位房产预算申报审核。省直单位申报房产预算的,首先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的房产中调配使用,对确实不能在现有房产调配的申报,利用数据库信息结合单位现有房产情况严格审核资金安排。四是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在省级部门率先建立了与人大联网的“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充分发挥人大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和实时监督,不但有力地约束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而且可以及时防止不合法支出的发生,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除省级外,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江门等市也先后建立了“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其中佛山市除了与人大联网外,还实现了与审计部门的联网。五是指导督促市县尤其是县级加大部门预算改革力度,力争实现今年全面推开部门预算的改革目标。六是进一步拓宽了理财视野。积极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凭借国有资源(资产)、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等取得的各种非税收入,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如东莞市对小汽车吉祥号牌、广告牌经营权、采石场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和新建加油站经营权等政府公共资源实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收益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从广东省的实践看,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对特种经营行业和垄断性经营行业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经营权等,既有利于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维护,防止国家资金的流失,又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此外,为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不乱收”,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研究建立非税收入收缴考核机制,如深圳、清远、广州对通过加强征收管理(不含征收标准提高的政策因素)超收的部门,
从超收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征收奖励经费,用于补充基本支出,对非税收入无故出现明显下降的,根据收入减少的数额相应扣减了个别部门经费支出。通过一系列的措施,2004年广东省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978.73亿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220.97亿元,纳入基金预算管理178.35亿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579.4亿元。
第二,在预算执行方面,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
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加快向纵深推进,成效明显。今年省级共新增加231个预算单位分两批进行试点,省级共有401个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占省级预算单位数的比例达61%;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稳步向市、县推进,全省已有26个县区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5年1-9月,全省共有3973个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国库集中支付金额达408.73亿元,超过了2004年全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金额313.38亿元的规模。在国库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方面,广东省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预算指标管理系统进行优化整合,建立了一个功能较齐全的省级国库支付网络信息系统,该系统实现了从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到资金支付整个过程按照“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付”这一“指标流控制资金流”的自动监控机制,还涵盖了非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的资金拨付流程,使预算指标管理、资金请拨、资金拨付均可通过该系统实现电子化操作。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力度加大。一是省地级以上全部实现了“管采分离”的机构建设要求,消除了过去政府采购管理职能缺位、执行职能越位的机制隐患。二是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年多来研究、起草和修订了《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暂行规程》、《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9个与《政府采购法》配套的制度办法,申报的《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条例》项目已列入广东省人大2006年立法项目。三是采购范围从
车辆、计算机、复印机、空调等“大宗物品”逐步扩大到目前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采购规模从2003年的127.53亿元扩大到2004年的226亿元,增长77%,2005年1-9月完成采购规模128.48亿元,节约资金16.64亿元,同比增长29.26%,资金节约率为11.47%,其中,财政直接支付55.65亿元,占采购规模的43.31%。四是在创新监管方式上,省级探索建立了“两个竞争机制和一个制约机制”,即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之间竞争机制、供应商之间竞争机制以及采购人、供应商、执行机构、管理机构之间的制约机制。该机制的核心内容是允许采购人跨地区自行选择政府采购执行机构,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争相推荐供应商名单而产生的矛盾,减少了非公开招标中出现人为因素,有效扼制了政府采购中存在的倾向性和歧视性现象。东莞市设立了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在为供应商提供集中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场所的同时,对采购执行机构组织采购项目开标和评标进行全程监控。深圳市加强对协议采购项目,重大、敏感项目的开标、评标监督,加强对重大采购项目采购方案的审核备案。这些有益的探索,为全国政府采购改革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借鉴。五是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方面,广东建立了省级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和执行平台,实现了网上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电话自动通知和电子订单等功能。珠海市早在三年前就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开创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先河。深圳市开通了网上办理采购业务和网上招标评标的电子平台,对政府采购实行电子招、投标和评标。目前,广东省除少数经济欠发达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市已建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政府采购信息化网站和电子采购平台,促进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提升了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也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
第三,在预算支出的监管方面,初步建立起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体系。
广东省财政厅从2003年开始试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率先在全国财政系统成立了绩效评价机构,努力探索建立财政支出效益评价工作制度,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