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教育的心理分析与对1(俞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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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失落的“惩罚教育”

励志学校俞晓强

[摘要]:

惩罚教育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不良思想和行为给予否定性的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使不良思想和行为得以及时纠正的辅助手段。合理的惩罚教育绝不是体罚,更不是伤害,也不是心理上的虐待和歧视,而是一种高难度的教育技巧。是建立在对教育对象绝对尊重基础之上的一种教育手段,能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地发展。本文从惩罚教育的必要性,惩罚教育与体罚的区别,惩罚教育的原则,以及惩罚教育的方法与艺术等方面全面阐述,从而让教师能正确地认识并运用教育惩罚,使学生能够健康全面地得到发展。

[正文]:

近年来,我国教育界普遍倡导激励教育、赏识教育,爱心教育、情感教育等等,强调家长、教师都要以平等的姿态和孩子对话,尊重孩子,给孩子创造一种宽松自由的气氛,这成为新课程下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于是赏识教育、无批评式教育越来越热,社会舆论也大声疾呼:教育要“以人为本、敬畏生命、善待学生”,并反对教育中的一切惩戒性教育行为,似乎一批评就伤害了学生,一惩罚就违背了教育规律;“惩罚”二字成了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没有被赋予任何惩戒权的教师越来越感到教育的苍白无力,因为害怕被扣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帽子,很多老师对学生的错误不得不“视而不见”,不敢批评学生,更不敢惩戒学生,以至于教师在工作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但是表扬和激励教育不是万能的,教育中适时适当的惩罚是非常必要的,正如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所说的那样:“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有。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

一、惩罚教育的必要性

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马卡连柯指出,“如果学校中没有惩罚,必然使一部分学生失去保障。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也是一种义务。”某种意义上说,教育本身就包含着惩戒的意味。惩罚是一种教育手段,惩罚的方法是唤醒孩子心中沉睡的巨人,其目的是让孩子对自己的过失负责。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12岁的少年,在院子里踢足球把邻居家的玻璃踢碎了。邻居说,我这块玻璃是好玻璃,12.5美元买的,你赔。这是在1920年,12.5美元可以买到125只鸡。这孩子没有办法,回家找爸爸。爸爸问玻璃是你踢坏的吗?孩子说是。爸爸说,你赔,我借你钱,一年之后还。于是,孩子花了一年的时间打工、擦鞋,终于挣回了12.5美元。这个孩子就是美国总统里根。这是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的一个故事,他说正是通过这样的一件事,让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那就是为自己的过失负责。其实,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犯错误的时候,内心都有

一种要接受惩罚的准备。这是一种心理需求,回想我们自己长大的过程中,每个人总有一些惩罚让自己终身难忘。一般地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内疚和不安会使他们急于求助,在接受惩戒的过程中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铭心。

斯纳金的行为学习理论认为:行为随着其后的及时的结果而变化,愉快的结果加强行为,不愉快的结果减弱行为,愉快的结果被称为强化物,不愉快的结果被称为惩罚物。由此可见,赏识、表扬与惩罚、批评就是利用这一原理针对不同的教育情境而采取的不同的教育方式。其中,惩罚就是通过对学生施以“惩罚物”,以减弱其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使错误行为得以遏制。一般来说,教师对学生的理解、关心、等待、诱导、鼓励、感化等激励教育,是一种柔性教育,而惩罚、禁令、训诫、喝止、叱斥等则是一种硬性教育。柔性教育与硬性教育相辅相成的,相得益彰,它们因人而异,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教育效能,两者缺一不可。

从一个人成长历程来看,惩罚教育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没有批评、惩罚和磨练的教育是绝对不行的。“惩罚”正是学生成长过程中身心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体验,没有批评和惩罚的人生是没有的,不能正确对待批评和惩罚的人生是不健全的。著名教育专家玛莉琳·古特曼说过:“那些小时候过多的受到师长表扬的孩子,在他们步入生活后很可以会遭到更多的失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犯错误的孩子予以适当的惩罚,能够培养他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品质,而这正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品质。如果一个人在年幼时一帆风顺,从未受过批评和挫折,那么将来很难独自应对人生道路上的风浪、坎坷。适当的惩罚能使学生增强责任感,磨练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铸就学生完善的人格,增强耐挫力。所以,对学生不能仅进行表扬,教育需要惩罚。

从对学生的管理教育来看,教育惩罚是教师职业的权力,是学校,教师管理的需要。现在在学校教育活动中,罚学生在操场上跑几圈叫“体罚”,批评学生几句叫“心罚”。在某些家长的大做文章和学生的无理取闹中,一线教师们变得缩手缩脚,“谈罚色变”,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力度、责任心也慢慢就会下降。如果惩戒教育退出教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学校对学生畸形保护。那么长此下去,我们的下一代就会变成被宠坏了的一代。学生们慢慢变得经不起打击与挫折,甚至老师的几句批评就会导致个别学生的抑郁、自残、堕落乃至杀人的悲剧。应建立科学适度的惩戒制度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我们认为进行必要的惩罚是非常必要的。

由此可见,教育是不能离开惩戒的适当的、适度的、具有艺术性的惩戒是不能抛弃的。

二、惩罚教育和体罚的区别

据2008年10月28日《北京晨报》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日前表示:教师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批评和表扬同样重要,一味不负责任的表扬会让学生看不到自己的瑕疵。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以及呵护学生成长的角度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此番表态颇具现实意义,即使如此,却遭到了不少质疑。原因就在于,很多人简单地将惩戒与体罚画上了等号。那么我们如何来正确区分合理的惩戒和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什么是教育惩罚?所谓教育惩罚实际是通过批评、责罚、处分等手段使犯错误的人产生相应的紧张、焦虑、畏惧的心理反映,从而产生自律内驱力的一种手

段。教育惩罚,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合理的教育惩罚是一种教育策略,教师应该有惩罚权,但也应该合理利用惩罚权。

何谓体罚,我认为,体罚从狭义上理解就是打学生,而广义的理解是对学生

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它包括体罚和变相体罚,即“体”罚与“心”罚。体罚是

我国现行法律中明令禁止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不仅明确规定了禁止体罚,而且对教师体罚学生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都作了规定。因此,体罚是违法的,不仅不应当提倡,而且应该严

格禁止。例如“罚站”算不算体罚,目前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

认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说学生不能回答教师所提的简单问题,就罚站一节

课,这是一种体罚;如果说学生上课打磕睡或不认真听讲却打扰老师上课,罚站

学生一段时间,就不是体罚,而是有针对性的批评措施。

惩罚与体罚、心罚不同。惩罚的出发点是对孩子的爱,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警戒孩子,惩罚的做法要符合孩子身心发展规律,惩罚时施罚者的心态是客观冷静、心平气和的;而体罚、心罚往往包含施罚者的主观情绪,难免有过激不当的行为,因而也常常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和不良影响。体罚、心罚不能起良好的教育督促作用,但不论从心理学角度还是从实践上讲,惩罚都是一种教育手段,它有良好的教育作用,具有教育的功能。教育需要惩罚,但是惩罚的关键在于“度”和“量”。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量”和“度”,则会把合理的教育惩罚演化成争议很大的体罚。

三、惩罚教育的原则

惩罚教育是一把双刃剑,能育人也能毁人。用好了,它会起到激励性的作

用,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终生受益;用得不好,则会伤及一个人的自尊心,

令人消沉,一蹶不振,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态,以致贻误人生。如何使学生

在惩罚中获得进步和提高,不致因惩罚而积聚自卑愤情绪,教师在使用时必须谨

慎行事,可以掌握以下几个非常有价值的建议或原则。

1.尊重学生是惩罚学生的前提

惩罚是一种教育,一定要尊重学生的人格,避免讽刺、嘲笑,这样会伤害其

自尊心,轻者产生逆反情绪,·:反抗老师,自暴自弃;重者,对其终生都是一

个难以弥补的伤害。因此在惩罚的语言行为上,要慎之又慎,点到为止,切不可

失态。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确定整个惩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尽

可能多地尊重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地要求他‘

2.有节制地使用惩罚

尽管惩罚能够起到抑制、减少行为的作用,但绝不可毫无原则地滥用,应

合理地确定惩罚的强度,切不可由实施惩罚者个人的愤怒或生气程度来决定

惩罚的强度。对学生的惩罚,要因人而异,因问题而确定,不可太轻,也不

可太重。太轻,学生觉得无所谓,无动于衷,起不到震慑作用;太重,易伤

害学生的自尊心,产生自卑心理,且易出现破罐子破摔现象,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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