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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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1. 合同成立的条件,这可太重要啦!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好一起去看电影,你们达成了这个约定,电影之约就成立了呀。

比如你说:“我们明天下午去看电影吧”,朋友说:“好呀”,这就类似合同成立了。

2. 合同的效力问题,得搞清楚啊!想象一下,如果一份合同没效力,那不就跟没签一样嘛。

比如你签了一份合同买房子,要是合同没效力,那房子还能是你的吗?
3.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这可不能马虎哟!就像你答应别人的事没做到,是不是得承担后果呀。

好比你租了房子说好不破坏东西,结果搞坏了,那肯定得赔偿呀。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这也得明白呀!就好像你本来计划去爬山,结果天气变了,那你就得改变计划或者取消呀。

比如合同里双方协商好了一些条件,后来情况变了要修改,那得按规矩来呀。

5. 格式条款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呢!这就像是有的规则写得很隐晦,一不小心就掉进坑里啦。

比如说有的合同里有一些小字眼很难发现,但可能对你不利呢。

6. 合同的履行,这是必须做到的呀!就跟你答应给别人带东西,就得真的带去一样。

比如签订了供货合同,那肯定得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呀!
我觉得合同法的这些知识点真的超级重要,大家一定要好好记住啊,不然在生活中遇到合同问题可能就会吃亏呢!。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而设立的自治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以下是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总结: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和合同内容。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必须是合法的、可能的、确定的,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接受和合同的生效。

要约是合同的第一步,接受是合同的第二步,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关系的正式建立。

3.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4.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5. 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包括履行完毕、协商一致、解除、
撤销等方式,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关系的结束。

以上是合同法的一些基本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合同范本或法律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我会
竭诚为您服务。

最新合同法重点知识

最新合同法重点知识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二)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达一致。

(三)合同存在于创立法律关系、变更已有的法律关系。

终止已有的法律关系的阶段。

注意: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

一、要约(一)概念在许多场合又称为发价、发盘。

《合同法》第14条第1款定义: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的条件第14条第2款:(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失效《合同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的撤回:发出后,生效前《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五)要约的撤回:生效后,承诺前《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六)要约邀请1、含义:又称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的常见表现形式寄送的价物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二、承诺(一)概念: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条件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2、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地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4、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三)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二)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达一致。

(三)合同存在于创立法律关系、变更已有的法律关系。

终止已有的法律关系的阶段。

注意: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身份关系的协议。

一、要约(一)概念在许多场合又称为发价、发盘。

《合同法》第14条第1款定义: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的条件第14条第2款:(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失效《合同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的撤回:发出后,生效前《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五)要约的撤回:生效后,承诺前《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六)要约邀请1、含义:又称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的常见表现形式寄送的价物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二、承诺(一)概念: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条件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2、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3、承诺必须是不附条件地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4、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三)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明确当事人的
身份和权利义务,清晰描述合同标的和内容,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形式。

2.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必
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详细规定
合同的成立程序和条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当事人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变更。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明确约定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和权利,以及变更
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4. 合同的违约和解除,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
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时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
责任。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规定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合同法的重点知识,在合同范本撰写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合同法基础知识(秘书)

合同法基础知识(秘书)

合同法基础知识(秘书)合同法基础知识一、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法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约定共同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协议意思表示:合同的当事人之间通过交换意见形成共同意思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行为的或者以其他形式表达的;2. 对价:合同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相互交付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等形式的价值对等的内容,也称为合同的合法目的;3. 提供的内容:合同约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内容;4. 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种类合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按照当事人数目的分类:可以分为双方合同、多方合同;2. 按照形式的分类:可以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其他形式的合同;3. 按照合同目的的分类:可以分为订立的合同、履行的合同、保管的合同、服务的合同、销售的合同、租赁的合同等;4. 按照合同的领域分类:可以分为国内合同、国际合同;5. 按照合同的效力分类:可以分为生效的合同、有效的合同、无效的合同等。

三、合同的订立和效力1.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必须是自愿达成的协议,需要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相一致,并且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合同的订立可以是双方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接受要约。

合同的要约和接受要约双方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后即产生合同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无效合同、有争议的合同或其他情况,可以依法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时间三个方面:1. 履行义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对方的权益。

合同法基础知识与实务

合同法基础知识与实务

• 一、违约责任概述 • 二、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 • (一)继续履行合同 • (二)采取补救措施 • (三)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 《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 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 ( 1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 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是指要约一经 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 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 和扩张。
• ( 2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 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即受要约人 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 的法律地位。
• 二、合同的形式 • 1.口头形式 • 2.书面形式 • 3.推定形式 • 4.沉默形式
第二节 合同的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
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4.要约失效
•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 (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
•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 三、承诺 • (一)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 有效承诺的法律要件: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合同法基础知识

合同法基础知识

合同法基础知识引言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旨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了解合同法的基础知识对于参与经济活动的个人和企业都至关重要。

一、合同的定义与要素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法律地位相等的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个有效的合同通常需要具备以下要素:- 合法目的: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 明确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明确的共识,且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出来。

- 真实的合意:双方或多方的真实意愿一致,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 具有约束力:合同一经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二、合同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按形式分: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电子合同等。

- 按内容分: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等。

- 按履行时间分:即时履行合同、定期履行合同、持续履行合同等。

三、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建立合同关系的具体意思表示。

- 承诺:受要约方对要约表示同意,从而达成合同。

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强制力,包括:- 生效: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 无效: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同自始不存在法律效力。

- 可撤销: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履行原则包括:- 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

六、违约责任当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 继续履行: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 赔偿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 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

结语掌握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有助于更好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依法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的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当事人:指合同的订立主体,包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2. 合同的目的: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追求的权益目标。

3. 合同的内容:指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但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是否能够实现。

根据《合同法》,合同经过合法订立后,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约束力: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可以生效即使不能马上履行。

3. 合同的无效性:当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般来讲,合同的无效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4. 合同的解除:当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履行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合同的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

2. 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时间,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3. 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的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义务的地点。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地点可以是任何地方。

4. 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式。

可以是货币支付、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五、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2. 请求赔偿:当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法学中的合同法基础知识

法学中的合同法基础知识

法学中的合同法基础知识合同法基础知识引言在法学领域中,合同法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它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合同关系。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要素、形式以及合同的效力等方面,对合同法的基础知识进行探讨。

一、合同的定义与要素1.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经过法律规定的形式。

1.2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合同目的。

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方,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目的是指合同所追求的目标或效果。

二、合同的形式2.1 合同形式的分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两种形式。

2.2 书面合同的要求书面合同是指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的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将无效。

2.3 口头合同的要求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

口头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证合同的证据性,建议当事人尽量以书面形式记录合同内容。

三、合同的效力3.1 合同效力的原则合同效力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自愿原则意味着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的,不能强迫或欺骗他人。

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上享有平等地位。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

3.2 合同效力的形成与解除合同的效力在合同成立时产生,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协议或者依法解除的方式终止合同。

3.3 合同效力的保护为了保护合同效力,法律规定了违约责任制度。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合同法作为法学中的重要学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合同的定义、要素、形式以及效力等基础知识的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法,为社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合同法基础知识全解析

合同法基础知识全解析

合同法基础知识全解析合同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

而合同法则是规范和保护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本文将对合同法的基础知识进行全面解析,从合同的定义、要素、成立、效力、解除等多个角度进行探讨。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达成民事目的,经过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但是法律规定必须形式为书面的合同除外。

二、合同的要素1. 相对人的要素: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合同标的的要素: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标的物。

合同标的必须是合法、可能、真实的,并且与社会公共利益不相抵触。

3. 合同形式的要素:根据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效。

三、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要求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实现合同目的,并且经过对方接受。

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通过口头、书面、电子等形式进行的,但是不同形式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应证明和认定要求。

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自始自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效力可以是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

相对效力是指合同对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即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绝对效力是指合同对第三人具有约束力,即合同关系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五、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法终止合同关系的一种方式。

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履行或者请求人民法院裁决等方式实现。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六、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补偿利益等。

结语本文对合同法的基础知识进行了全面解析,包括合同的定义、要素、成立、效力、解除等重要内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指当事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生成、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形式、合同目的和合同效力。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准备、商议、表示和接受四个步骤。

具体而言,合同需要当事人之间互相准备,并在商议过程中确定合同内容及其约束效力,最后通过表示和接受达成共识。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

相对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绝对效力指合同对第三人的产生效力。

4.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

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是以物品、行为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履行方式,而履行期限可以是约定的期限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确定。

5.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赔偿责任和履行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也取决于违约的情况和合同约定。

6. 合同的无效和撤销: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就违反法律规定,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无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而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一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

7.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约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而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协商、修改或者补充合同的条款。

8. 合同的特殊制度:合同法中还包括一些特殊的合同制度,如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特殊的法律效果。

以上是合同法基础必学的知识点,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以及无效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合同法基本知识

合同法基本知识

合同法基本知识合同法基本知识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基本知识一、【合同法】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颁布时间1981-12-13 失效时间1999-10-1;已经废除了近20年了;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条款。

二、【合同定义】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此类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

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

又称契约。

三、【法律与法规的区别】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起草并由国家主席签发主席令后颁布实行,如《会计法》 ;法规是由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发布的各类法规的总称;四、【合同无效的条件或情况】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为无效合同,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该退的退,该还的还,该赔的赔)五、【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

如张某原为A公司代表,并有A公司授权,与B公司发生交易行为,但当张某离职后,张还冒充A公司与B公司交易,在B公司未得到告知或不知情的情况下,B公司仍视张某为A公司的.合法代表,则发生问题时,法院则认为过错方为A 公司;六、【几个常用概念】1、订金与定金订金是可以返还的;而定金是合同的担保,是不返还的;如定金有可退的情况:要看书面的内容,如果是预约合同,在谈判时没谈成,即双方意见不一致,还可以退;2、罚款、罚金、违约金罚款不是合同中内容,它是行政处罚的方式,只有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可以行使此权;罚金是刑事处罚的方式,一般做为刑事责任的附加内容;违约金是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约定的高一点,但诉诸法律时,双方如有分歧可能会有调整;(原则是根据损失来定;最高不超过损失的130%)七、【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之合同订立】1、要事先审查[合同的主体]: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公司的部门、分支无权对外订立合同;(除非有授权)[资料的收集]:最有效的方式:看营业执照,如有必要可到工商查基础档案;[签约资格审查]:可看第三方机构下发的资质或资格,或内部的授权书、委托书等;[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审查]:也可查看其银行的往来帐(流水);2、商店买东西属于即时结清3、合同组成:除实际的合同文本外,以下内容也算合同内容:往来信函、电子数据: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载明的内容,也属于合同;传真、电子邮件、微信:要特别注意加以保存;注意不要用个人的邮箱发,而要用公司的邮箱发,避免此人离职后邮箱无法取证;电子数据要做证据保存;(有一定难度)电子数据最好的方法是事先做公证,这个证据就是铁定了,但实际怎么办法呢,就要启动鉴定程序;在签订合同时,就应把情况表述清楚,尤其文字上要无任何歧义,能使无关的第三方一看也清楚才行,不清楚就会产生麻烦;4、数量:注意写数量时,单位一定要准确,如箱就不好(一箱里东西是12啊,还是24啊,不清楚),要明确;规格:数量相同,规范不一样也不行,25公斤,还是50公斤;250ml,还是500ml等,都要写的清清楚楚;5、质量标准:具体的质量标准是啥(国标、部标、行标等,要写明标准号),要写清楚6、明确质量异议期限:要约定明确具体的时间;没有约定的,如是外部质量,要即时进行检验,及时提出;如是内在质量,如大概三个月,时间也不能太长;如在使用之后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可按约定的质保期进行;如无质保期,最长的时间为两年一句话: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无约定的,按法律办法;7、交付方式是自提或是送货;合同中一定要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是谁(此处非常重要);如无约定,则对方有可能不承认;如出现此情况可查社保(也很复杂,因为有代交社保情况)要比对,前面有多少单,都是这个人收的,也行;如收货方的经办人离职了,则很麻烦8、如何看合同已履行了,交易完成;送货:要有送货依据; 货款(税票是证据);仅有税票不能证明,而要组成一个证据链才行,因为现在交易有多元化的情况(如先开税票办抵扣,因在交易中大量存在,不能仅凭税票认定);9、付款方式:一定要清楚条件,日期等如收到货后付款:不行,因为没有约定时间检验合格后付款:不行,也没有时间10、违约责任合同尽量要我方起草,谁起草,对谁有利;约定违约金一定要明确,模糊不行,因为不约定,也得按合同法执行,所以说得模糊,等于没说;11、违约诉讼地合同法规定有两种:合同履行地、被告地;如没约定,则默认被告地;可以在合同直接约定本公司所在地;12、生效条款:可以约定,如果生效条件不具备,叫成立不生效;13、签订合同时的注意几个问题;要加盖公章:如无,则对方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要由我公司保管,同时授权也要明确;加盖的公章要清晰可辩,如不清楚,根本就能做为证据,同时合同内容也要清晰可辨;如果合同不是最终的文本,中间有改动过的,以没有重新打印,则一定要求对方在改过的地方签字,加盖公章;如果合同有好多页,要加盖骑缝章,不然有把中间页换掉的可能;绝不能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14、担保手段这是“保证责任担保”;如觉得对方不靠谱,可要其找担保15、哪些人无权担保:公益为目的的机构(如学校、机关、幼儿园、政府不能充当担保人)企业的分支机构不能担保,除授权外;16、不能担保的财产:土地、公益设施、查封的;八、【合同履行注意】1、要留存过程文件:如收货单等,要签字加盖章;2、要一个月对一次帐,对方赖账则较难;3、接收数据:发票(在实际中会有很多争议,它不单是收款的凭证,根据交易习惯,给发票不一定给货款,发票上不加注内容,就会有异议争议),收到发票要打一个收条,如票号,合同号,货款付或未付等情况;九、【化解风险】1、中止合同的条件(三大抗辩权:经营状况恶化、抽资撤资,良失信誉等)如对方确实想交易,又有风险,则可以要求其提供提保;也可货到付款或先付款后发货,叫先履行抗辩权;2、解除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如自然灾害、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了(对方要承担责任);当事人:该付款不付款,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前要发一个解除函(合同约定中也要有)3、诉讼时效:民法总则时间是三年;要有维权意识;在期间要有主张意识如超过时效,则变成自然债务,法院已经不予强制执行,他该还,但不还也没办法;。

2024年合同法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

2024年合同法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

2024年合同法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1.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A.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B.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C. 合同必须有书面形式D.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答案:C2.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可撤销合同?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C. 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D. 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答案:D3. 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合同的履行原则?A. 实际履行原则B. 适当履行原则C. 诚信履行原则D. 公平履行原则答案:D4.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违约责任?A. 履行不能B. 履行迟延C. 履行不当D. 合同未成立答案:D5.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A. 自愿原则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合同严守原则答案:D二、判断题1. 合同成立必须满足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必须有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四个要件。

()答案:√2. 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答案:√3. 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实际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公平履行原则。

()答案:√4. 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当。

()答案:√5.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严守原则。

()答案:×三、简答题1. 请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答案: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必须有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 请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答案: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3. 请简述合同的履行原则。

答案:合同的履行原则包括实际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公平履行原则。

4. 请简述违约责任的情形。

合同法关键知识点梳理(2024)

合同法关键知识点梳理(2024)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合同法关键知识点梳理(2024)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的定义与分类1.1 合同的定义1.2 合同的分类1.3 合同的法律效力2. 合同的订立2.1 要约与承诺2.2 合同的形式2.3 合同条款的完整性3. 合同的履行3.1 履行主体与履行期限3.2 履行地点与履行方式3.3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4.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4.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4.3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5. 合同的转让与终止5.1 合同转让的条件与程序5.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5.3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6. 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6.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承担方式6.3 违约与侵权竞合的处理7. 合同纠纷的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诉讼解决8.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8.1 国际合同的适用8.2 涉外合同的适用8.3 国内合同的适用9. 合同法的修订与解释9.1 合同法的修订历程9.2 合同法的解释主体9.3 合同法的适用解释10. 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定10.1 强制性规定的概念与判断10.2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10.3 强制性规定的适用例外11. 合同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11.1 合同法与民法典的关系11.2 合同法与担保法的关系11.3 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12. 合同法中的风险负担12.1 风险负担的原则12.2 风险负担的转移12.3 风险负担的特殊情形13. 合同法中的利益冲突13.1 利益冲突的概念与判断13.2 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13.3 利益冲突的法律后果14. 合同法中的隐私保护14.1 隐私保护的原则与范围14.2 违反隐私保护的法律后果14.3 隐私保护的适用例外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的定义与分类1.1 合同的定义1.2 合同的分类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一、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形式。

合同的要素包括四个方面:合意、内容、形式、当事人。

1. 合意:合意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表示意思达成一致。

要求合意实质性和形式性的一致,合意要真实、完整、具体。

2. 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合法、真实、明确、具体的,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3. 形式: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包括合同法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4. 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代表权,是能够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1. 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需要符合以下要件:合同的要约、承诺和接受;合同的真实、完整和明确;合同的合法和合规定的形式。

2.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的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确定和变更原则;合同的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原则。

三、合同的履行和解除1.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实际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依法履行义务、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按照诚实信用履行义务。

2.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关系终止前,当事人依照法定的程序和约定解除合同关系。

合同的解除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不履行义务解除;经济困难解除;不可抗力解除。

四、合同的违约和责任1. 合同的违约:合同违约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义务。

2. 合同的责任: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违约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五、特殊合同的规定合同法根据特定领域的需要,对某些合同进行了特殊的规定。

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等。

《合同法》相关知识

《合同法》相关知识

《合同法》相关知识1、什么是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作为⼀种法律概念,有⼴义与狭义之分,这⾥所说的合同是指受《民法典》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意思表⽰⼀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变更或终⽌债权债务关系为⽬的;(3)合同是⼀种民事法律⾏为。

2、什么是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订⽴合同的意思表⽰。

要约可以是书⾯的,也可以是⼝头的。

要约具有两个特点:⼀是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调、摸棱两可。

对⽅也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对⽅的新要约;⼆是要约⼀经受要约⼈承诺,要约⼈即受该意思表⽰的约束,不得因条件的改变⾯对要约的内容反悔,即所谓“⼀⾔既出,驷马难追”。

3、什么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如寄送的价⽬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告等为要约邀请。

但商品⼴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

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向⾃⼰发出要约的意思表⽰,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论对于发出邀请⼈还是接受邀请⼈,都没有约束⼒。

4、什么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承诺应以明⽰⽅式作出,⽽且要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才发⽣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要通知要约⼈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时⽣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为时⽣效。

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对原要约的新要约。

但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不表⽰反对的,承诺仍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5、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并在订⽴合同时未与对⽅协商的条款。

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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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的形式
(3)其他形式 是指采用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之外的方 式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如推定形式、默示形式等。
推定形式,即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等表达其意思表示, 但其行为已经表明双方不仅形成了合同关系,而且已经在履 行合同。 当事人还可以采用沉பைடு நூலகம்的方式为意思表示,进而使合同成 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沉默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通常 只能在法律有直接规定或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 用。
(一)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 1.订约主体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二)订立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
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达成一致) (产生约束力)
五、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指协议内容借以表现的形式。合同的形式 由合同的内容决定并为内容服务。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 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形式 指当事人以对话的方式达成的协议。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之间采用语言对话而非文字表达的 方式订立合同。如果法律没有特殊规定、当事人之间没 有明确约定,当事人之间均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订立合 同。 它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快速高效,而且还成本低廉。 口头合同的缺陷在于,一旦当事人发生纠纷,由于口说 无凭,难以证明合同的存在,也难以查明合同的详细内 容。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合法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四、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 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2.合同订立的构成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五、合同的形式
(2)书面形式。《合同法》第11条对合同的书面形式作了 明确规定,即“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 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 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下列两种情形,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标的是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数量。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多少的尺度,以数字和计
合同法基本知识
汕职院建筑教研室 林炅
一、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 有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是法律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的合同,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十五类合同。 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未规定专门名称和专门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
2.合同的分类
是合同实践的常态。 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合同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合同可以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担保法》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 等。
案例
甲向乙邮箱发了一邮件,要求以2000元价格购买乙正 在使用的电脑,并声明:若乙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 接受。乙收到该信件后不置可否。一个月后,甲登门,要 求付款提货,遭乙拒绝。请问,乙是否应该交付电脑?
提示:根据合同形式规则,除非当事人之间有 特别约定或者法律特别规定,单纯的沉默不构成 接受或者同意他人的意思表示。在本案例中,甲 的行为构成要约;但由于双方并无相关约定或者 管理,乙的沉默不构成承诺,故合同未成立,乙 也没有义务交付电脑。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产生和调整的、以主体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 (1)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充当合同法 律关系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政府机关、 非法人企业。 (2)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 客体的有物、财产、行为、智力成果等。 (3)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 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而进行的法律行为,是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 使各方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合同订立一般包括要 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时间段。
合同成立是静态协议;静态协议是指缔约各方经过磋商, 最终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意味着合同订立 过程的完结。静态协议的达成即合同成立。时间点。
四、合同的订立
案例
顺隆公司因生产需要,急需一批钢构件,于是该公司采 购部经理给恒信机械厂电话,要求恒信机械厂马上送一批 钢构件到顺隆公司。双方在电话中对钢构件的型号、数量、 和单价等达成了一致意见。恒信机械厂送货,顺隆公司以 “双方未正式签署正式的合同”为由拒收。该案例中,顺 隆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提示:合同的本质是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如果 没有法律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采取何种形式订 立合同不影响合同成立的认定。上述案例是买卖合同,当 事人并没有约定必须签署正式的合同书文本;双方通过口 头的形式已经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该合同 成立,顺隆公司应当履行该合同。
能力。 (3)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要
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
时必须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5)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即设立、
变更或者终止债权债务的关系。
四、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是动态过程;它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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