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20个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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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关心的20个问题
大家关心的20个问题
1、新业主是否应当承担老业主拖欠的 物业管理费?
2、业主房产抵押、查封后,其物业管 理权利是否受到限制?
3、被查封、抵押、拍卖房产的管理费 由谁来承担?
4、保安员查验来访人员的身份证件是 否合法?
5、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放行条制度是 否合法?
6、如何认识委托停水、停电行为的法 律效力?
在房屋权属证书没有变更前,原业主仍是房屋的所有 人。
3、被查封、抵押、拍卖房产的管理费 由谁来承担?
被查封、抵押、拍卖房产的管理费,以房屋权属 证书变更的时间划分由谁来承担。
4、保安员查验来访人员的身份证件是 否合法?
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 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 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 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 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委托” 物业公司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公用事
业单位委托,不能因此停水电
业主
【典型案例】物业公司停水停电断暖气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北里的美然动力街区风波迭起: 05年12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长期非法滞 留该小区的美晟物业于7日内撤出。但是,判决书还没拿 回来,物业就贴出了停止服务的通知,随即,保安、保 洁均撤出小区。12月21日早上,美然动力街区的暖气、 热水突然被停,小区内1800余户居民陷入无水无暖的境 地,整个小区几乎瘫痪。一直到晚上8点半,在业主的强 烈抗议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下,供水供暖才先后恢复。
7、业主封闭阳台是否违法?
8、如何处理相邻漏水纠纷?
9、小区停车场、车位的产权及收益归 谁所有?
10、如何认定小区道路、绿地的产权 归属?
11、如何认定屋顶平台的产权及收益 归属?
12、如何认定建筑物架空层的产权及 收益归属?
13、建筑物外墙面及电梯广告权益归 谁所有?
14、如何认定住宅小区会所的产权归 属及利用?
7、业主封闭阳台是否违法?
不违法。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 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如果业主公约中规定 本小区不准封闭阳台,对全体业主是具有约束力的。如少数业主封 闭阳台,及构成违约。
《物权法》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不应当。 老业主与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合
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只能向违约方主张权利,对 第三人无法律约束力 有人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转移,新业主应继受相应权利 与义务为由,认为新业主要承担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业主房产抵押、查封后,其物业管 理权利是否受到限制?
不受限制。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 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物权法》规定,不 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 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10、如何认定小区道路、绿地的产权归 属?
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 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 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 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 共有。
11、如何认定屋顶平台的产权及收益归 属?
5、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放行条制度是 否合法?
不合法。 但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中有关
放行条的内容而制定的放行条制度合法。
6、如何认识委托停水、停电行为的法 律效力?
要看谁委托、委托谁和此行为的对象是谁。
“停水、电”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业 主欠费的可以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的,应当从其约 定。2、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应区分业主所欠费用的 项目具体分析:业主仅拖欠公共性质服务,而未拖欠代 办性质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电、气等 措施的,应视为侵权;因业主拖欠代办性质服务费用, 导致相关部门采取停水、电、气等措施的,物业管理公 司不承担责任。
15、业主的财物被盗,物业公司是否 承担赔偿责任?
16、保安履行职务造成人身伤害,如 何认定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
17、拾得遗失物如何处理?
18、如何处理相邻流水、排水关系?
19、如何处理住宅区噪声、污染的相 邻关系?
20、如何规范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 与管理?
1、新业主是否应当承担老业主拖欠的 物业管理费?
屋面:外观影响
8、如何处理相邻漏水纠纷?
以损害责任的原则处理。 物业公司的施工、管理责任 业主装修不当 自然因素 责任不明,所有涉及业主
9、小区停车场、车位的产权及收益归 谁所有?
以房屋权属证书认定产权所有人,没有房屋权属 证书的,归全体业主所有,收益归权利所有人。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 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 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 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 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 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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