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本着“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的原则,根据《***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细则》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接待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公务接待范围
1、常规性公务接待,指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以书面电报或书面通知形式安排我市进行的公务接待活动。
2、临时性公务接待,指到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经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或者接待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的公务接待活动。
3、专项性活动接待,指全市旅游、文化、民俗等大型节庆和专项活动的公务接待活动。
4、部门对口接待,指上述接待范围以外的由部门自行组织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接待内容及标准
(一)住宿
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但因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属于我市邀请的专家、讲师、客商等确需安排住宿的接待对象,按照正处级以上的安排单间,副处级以下安排标准间,其他来宾按其身份、知名度酌情安排住宿的标准执行。
(二)就餐
1、一般安排在定点宾馆、饭店和市机关会务中心就餐。
2、就餐原则上以自助餐形式为主,情况特殊确需采用桌餐形
式的,每人用餐标准参照自助餐标准执行。
(三)用车
接待活动用车必须经接待工作主管领导审批,一般仅用于接待对象的接送机和本市范围内的参观、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
(四)宣传品和纪念品
确因工作需要向接待对象赠送宣传品或者纪念品的,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经接待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原则上以赠送能代表本地文化、民俗、旅游特色的宣传品或者土特产品为主。
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一)常规性公务接待
1、常规性公务接待,由四套班子办公室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拟定接待方案,交接待处按照接待标准先予以审核,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报接待工作主管领导审批。如因接待工作主管领导出差等原因未能审批的,可由接待处口头请示后对照上级接待通知和本级接待方案先行安排,事后补批审批单。
2、接待处接到主管领导审批后的《公务接待审批单》,根据要求填写《旅游景点公务接待通知单》、《公务接待通知单》,经接待处领导签批后,按标准进行接待。
(二)临时性公务接待
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公务接待,由市委、政府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和接待工作主管领导要求,及时、准确的将接待任务下达到接待处;接待处应保持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及时沟通对接,了解清楚接待对象及接待要求,拟定接待方案,报
经接待工作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由接待处出具通知单予以安排,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派人具体落实。
2、重大接待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接待活动。
(三)专项性活动接待
全市专项性活动接待,本着“谁牵头,谁负责,谁接待”的原则,由活动牵头部门统一制定接待方案和接待经费的申报列支,接待处予以协调和配合。
(四)部门对口公务接待
部门对口公务接待,原则上由部门自行组织,费用由各部门自理,接待处可予以必要的协助和指导。特殊情况需接待处安排的,经接待工作主管领导批准予以执行。
四、公务接待职责分工
接待处根据审批后的接待方案联系确定食宿地点、参观景点、安排车辆、礼品赠送、打印用餐桌签等工作;四套班子办公室和相关工作部门负责提供接待对象的准确信息、桌签摆放、接待对象陪同等工作。
五、其他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执行的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公务接待审批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