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运用维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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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运用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为客车列尾装置,缩写为KLW)是保证旅客列车行车安全的重要设备。
为规范KLW运用维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技术条件》(规章号:TJ/DW009)KLW的运用维修管理。
第三条 KLW由主机(含连接软管组成)及电源插座、车顶天线、馈线等附属装置组成。
KLW运用维修管理由车辆部门负责。
KLW主机的定期检修分月检和年检,年检执行《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标准。
KLW附属装置的定期检修分月检、季检、段修(A3)、厂修(A4、),段修、厂修按相应规程实施。
第二章 KLW及CIR主要功能
第四条 KLW主机安装在列车尾部客车内,主要功能为:(一)列车尾部风压检测和数据传输功能;
(二)辅助排风制动功能;
(三)工作状态信息和风压数据存储功能。
第五条 CIR安装在机车上,具有列车尾部风压查询、风压自动提示、供电电压欠压自动提示、辅助排风制动和列车防护报警等功能。
第六条司机在本务机车CIR输入KLW的ID号后,CIR 与KLW建立唯一通信连接关系。
建立连接后,CIR显示KLW 的ID号,KLW显示本务机车号。
KLW的ID号为6位,机车号为8位。
第三章运用维修
第七条例行检查。
装用KLW的旅客列车出库前,使用出库检测设备模拟机车与KLW建立通信连接关系,分别对首尾车辆KLW进行风压检测、数据传输及辅助排风功能检查:(一)上车检查KLW主机挂接牢固,馈线及电源线连接可靠。
打开球芯截断塞门,闭合主机电源开关后,主机正常显示KLW的ID号。
(二)列车充风至定压后,使用检测设备与KLW建立通信连接关系并查询风压,检测设备收到的风压值最大允许误差为20kPao
(三)列车减压至500kPa稳定后,使用检测设备向KLW 查询风压,检测设备收到的风压值最大允许误差为20kPa;合格后,使用检测设备向KLW发送辅助排风命令,应触发列车紧急制动。
(四)上述试验合格后,解除检测设备与KLW的连接,关闭球芯截断塞门,断开主机电源开关。
第八条月度检测。
KLW主机每月检测一次,提前或延后不超过5天。
同时,对主机箱内相关附属配件进行检查。
(一)摘下KLW主机,清洁KLW主机安装箱内各配件,检查球芯截断塞门、快速接头、馈线转接插座、电源插座、堵链及座,须作用良好。
(二)清洁KLW主机及软管滤网,检查软管组成、电源电缆、电源开关及各部接口,须功能正常,作用良好。
(三)使用检测台自动检测模式对KLW主机功能及性能进行试验,全部试验项目须合格。
对风压反馈精度、时钟检测不合格的主机,采用手动方式进行校准,并重新进行试验。
自动检测流程及标准:
1.与KLW主机建立连接关系须正常。
2 .检测KLW主机时钟,误差不大于Imin。
3.分别在500kPa、600kPa检测KLW主机风压反馈精度,最大允许误差为±5kPa。
4.在600kPa检测KLW主机保压性能,Imin内压降不大于3kPao
5 .KLW主机风压自动提示功能须正常。
6 .KLW主机供电电压欠压自动提示功能须正常。
7.检测KLW主机排风功能,排风量须符合要求。
8.KLW主机记录数据输出功能须正常。
9.与KLW主机解除连接关系须正常。
手动校准风压流程及标准:
1.检测台与KLW主机建立连接关系。
2.检测台分别加压至500kPa 、600kPa,校准KLW 主机风压反馈精度,最大允许误差为±5kPa。
3.检测台与KLW 主机解除连接关系。
手动校准主机时钟流程及标准: 1.检测台与KLW 主机建立连接关系。
2.检测台发送时钟校准命令,KLW 主机反馈校准后的时钟,误差不大于1min 。
3.检测台与KLW 主机解除连接关系。
(四)检测合格后,填写《KLW 主机月度检测记录表》(见附件1),并在KLW 主机合适位置粘贴检定标识(如下图)。
第九条 KLW 附属装置专项修,每季度进行一次,提前或延后不超过10天。
(一)车顶天线配件齐全,安装牢固,密封性能良好,法兰座根部焊接处无裂纹、防水性良好。
(二)馈线无破损,线卡无松动,馈线转接插座安装牢固。
(三)检测天馈线电压驻波比,须不大于1.5。
(四)箱体及门锁等作用良好、配件齐全。
检 测 客 整 所
I
D 号
下 次 检 测 月 日
第四章报废与更新
第十条 KLW主机寿命6年。
其中,软管组成、电磁阀和压力传感器寿命3年,结合主机年检实施。
第十一条 KLW主机的报废由车辆段组织有关部门鉴定确认后,报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车辆段根据年度报废情况,制定更新购置计划,经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铁路局下达购置计划。
第五章检测设施及人员
第十三条客整所设KLW检测点,配备KLW主机检测台及数据分析系统、800MHz信号源、通过式功率计等设备。
第十四条车辆段设KLW维修检测中心。
(一)工作间面积不小于20m2,其中屏蔽室面积不小于6m2,并满足w,AC220V/50Hz的用电要求。
(二)配备以下检测仪器、仪表:
专用检测仪器、仪表:KLW主机检测台及数据分析系统。
通用检测仪器、仪表:无线电综合测试仪、800MHz信号源、通过式功率计、示波器、数字万用表、48V直流稳压电源。
(三)配备KLW主机维修专用工具。
第十五条 KLW主机检测台及通用检测仪器、仪表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计量机构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
第十六条铁路局车辆处、车辆段应设KLW专(兼)职管理人员,车辆段维修检测中心、检测点应按照KLW的数量
配备符合要求的检修人员。
第六章运用管理
第十七条 KLW主机实行固定配属管理,原则上按不超过配属客车总数的巧%配备KLW主机。
KLW主机不随客车转属和入厂厂修。
第十八条客车成组借用时,须配齐首尾车及KLW主机。
第十九条各铁路局应制定KLW主机的摘挂、送检及领用制度,按规定办理交接。
第二十条 KLW主机发生故障后,列车本属入库时,车辆乘务员须将发生故障的KLW主机送修,并填报“车统一181"。
第二十一条发生客车空气制动故障时,应下载KLW主机工作状态信息和风压数据进行分析。
附件:KLW主机月度检测记录表
附件
KLW主机月度检测记录表段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