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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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等二十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辽保监中[2011]100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1.10.26

【实施日期】2011.10.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等二十家机构

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辽保监中〔2011〕100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你分行报送的《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关于为20家网点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请示》(招银沈发〔2011〕22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等20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见附件。

二、你分行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三、你分行须持本批复到我局代为办理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将许可证及时转交相关机构,督促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并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公告相关材料需报送我局。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清单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及代理险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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