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员工奖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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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员工奖惩细则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生产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升产品生产质量,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工作责任感,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表现和职业行为,质量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此细则。

二、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生产车间所有生产员工及各部门在车间工作或者进入车间的员工。

三、职责

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及实施。

生产部负责培训、管控员工,严格遵守细则中规定的准则及守则以及公司的其他各项规章规定。

四、说明

本细则的处罚针对公司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员工,如与公司的其他规定相抵触者,按照本规定执行。公司将主要根据本规定对员工进行行政和经济奖罚

五、基本准则:

1、关心企业,热爱本职工作和做好岗位工作,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文明生产,群策群力降低质量成本,提高产量。

2、努力学习、提高岗位专业技能,讲究工作效率。

3、自觉遵守、维护各项规章制度,以规章制度为言行的准绳,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六、考勤纪律守则:

公司采用双休上班制,全天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日休息。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认真做到“三不”:不迟到,不旷工,不早退。请假、调休、离厂、加班要办好有关审批手续。

2、员工上班实行打卡考勤制,考勤由公司人资部统一管理,生产部由车间负责人负责。

3、上班考勤应本人到考勤处打卡,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必究。上班迟到故意不打卡而半天后补办手续的给予罚款,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4、如因加班,病假,公差等原因未能打卡,应向所在部门报告,并由车间负责人在考勤表中签字证明后交人资部审批后交财务。

七、工作纪律守则:

1、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看与工作无关书刊,不喧哗、玩手机等。

2、坚决服从上级分配,未经培训不得上岗,未经生产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顶岗。

3、实习人员未经生产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顶岗操作。

4、工作时间按规定计划进行工作,不得随意转换工作内容。

5、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

6、工作时间不准因私(特殊情况例外)会客,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准陪带亲友参观生产车间、仓库,不得带小孩进入生产现场与仓库。

7、员工应严肃认真对待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并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坚决服从主管人员的调度指挥。

8、生产员工必须严格的履行上班制度,严禁提前离岗、脱岗。

9、有紧急生产任务需要加班时,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必须按时到岗!

八、文明秩序守则:

1、按照规定穿工作服,服装整洁,禁止赤膊、穿背心、拖鞋和短裤。

2、上班时间不得奔跑,注意仪表和风度。

3、生产场地不得吸烟,违反有关禁烟规定的从重处罚。

4、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听音乐、哼歌曲、吹口哨,不得大声谈笑、叫喊等发出不必要的声响。

5、不准带各种食品进生产车间和仓库,更严禁上班时间内吃零食。

6、工作语言提倡使用变通话和礼貌用语,语言柔和、语调亲切、言辞简练。

7、上班期间不打私人电话,工作电话联系时长话短说。

8、维护社会公德,车间内、仓库内、办公室内不准打人、骂人、吵架、斗殴、闹事,严禁流氓、赌博、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必究,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爱护公司一切工作器具,坚持轻拿轻放,小心谨慎使用,注意所有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

10、物料、产品、工具摆放整齐、统一,严禁乱摆乱放,随用随放。

11、节约用水、用电、消耗品等。做到人离必须随手关烙铁、电风扇、取暖器等。

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不准瞒报或故意虚报。

2、车间、仓库、办公室严禁吸烟。

3、严格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方可上岗。

4、生产部门非指定维修人员严禁自行拆装电气设备线路、电器开关、插座等。

5、作业前员工做好设备的调试检查工作,如因准备工作不够所造成的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服从总经理或有关领导的指挥调遣。

十、合理化建议及奖励规则

1、目的

为促进公司生产技术进步、增加经济效益及提高产品竞争力。

2、定义

指对企业管理和机器设备、工装、工艺技术、产品结构、销售策略等方面提出的合理意见和所作的改进和革新。

3、合理化建议类别

1)经营管理类

2)成本管理类

3)办事效率类

4)质量类

5)工装类

6)设备类

7)计量类

8)技术类

4、合理化建议申报及审批

1)合理化建议应由提出人填写合理化建议表,写明建议内容及解决措施、办法报总经理。

2)总经理收到建议表后,应及时核实内容,认为正确的应签署意见并签名,并转报相关责任部门。

3)认为不正确的,应签署意见并签名,将建议表退回提出人。

4)相关责任部门针对合理化建议,评审决定是否可行,上报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反馈给提出人。

5、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一律按公司奖励的规定给予提出人以物质或现金奖励。

6、奖励条款:

1)对员工能大胆改革工艺、能对技术提出重大改进,可明显提高生产效率及经济效益的改进建议,质量部向公司申请奖励50.00~3000.00元。

2)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能让各项生产环节的劳动定额、物料消耗标准等费用下降,生产成果上升者,生产部将向公司申请给予奖励50.00~3000.00元。

3)关心生产团体,热爱本职工作,表现突出、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的人员,生产部将向公司申请奖励100.00~500.00元。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质量部将向公司视情况提出申请以奖励500~1000元。

5)下一工序发现前一工序流入的不良品、报废品,生产部将向公司申请对发现者奖励10.00~100.00元。

6)其它奖励涉及事项,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7)具体细则详见附录A《奖励细则》

十一、惩处规则:

1、员工违反相关规定,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轻重及结合本人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惩处。

2、惩处办法为经济制裁,按违纪情节轻重罚款。

3、凡擅离职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时间内累计旷工达十天者,生产部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留公司察看期间仍不悔改者以开除公司处罚。

4、凡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至九天者,给予警告及留公司察看行政处分。故意怠工和不服从分配、调度者除罚款外还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或造成极大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加倍处罚。

6、违反规章制度,对揭发和处理其错误的人进行报复肆意谩骂者,加重处罚。

7、在正常的生产管理活动中,辱骂管理人员的,责成生产部负责人给予相应的教育帮助;对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人身侮辱、恐吓等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并处以罚金。

8、殴打生产管理人员者给予当日旷工处理,责成赔偿相关费用,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出厂处理,违法者,交国家公安机关处理。

9、详细罚款额度见附录B《经济处罚细则》。

以上条款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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