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总部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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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总部费用管理制度
1.目标
为深入规范和完善企业费用管理制度,加强费用控制,简化审批程序,适应管理需要。
2.职责
2.1费用经办人:应在费用发生过程中自觉控制、压缩费用,提供记载费用真实发生正当、有效单据,按本要求推行审批程序并提供审批统计,对单据真实性、审批程序统计真实性负责;
2.2各部门总经理:在部门工作安排中主动控制、压缩费用,对本部门各项费用必需性、合理性负责,对本部门总体费用水平合理性负责;
2.3财务管理部费用会计:负责审核全部报销凭证正当性、金额数字正确性、费用标准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要求、审批程序是否齐全;
2.4财务管理部出纳会计:负责审查付款手续完备,负责正确付款,对审批手续不全、对金额和收款人不明确单据不给予付款;
2.5财务部总经理:维护本要求正常实施,审批付款,组织好费用报销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
2.6财务总监:对重大开支发表意见,审批较大金额付款。
2.7分管部门副总:审批分管部门非例常性费用和重大开支,确定这些费用必需性、合理性;
2.8集团总经理:审定高额非例常性费用和资产购置开支,含有立项权是否决权。
2.9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此文解释。
3.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总部。各一线企业可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考本制度费用报销标准,确定本单位费用报销制度,并报总部财务管理部存查。
4. 方法和过程控制
4. 1 总则
4.1.1 总部费用本着以下标准进行管理:
◆从严控制标准。从工作需要出发,厉行节省,从严控制,在合理前提下争取费用最低;
◆责任明确标准。总部各职能部门第一责任人是部门费用决议者和责任人,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真实性、必需性和总体费用水平负责,部门第一责任人在年度述职汇报时应将本部门年度费用水平作为关键事项给予说明;
◆受益者负担费用标准。假如费用申请人同时是费用受益者,但经办人并非受益人,则此项费用归属于受益人名下。此项标准适适用于总部职能部门之间。
4. 2 总部费用管理方法
4.2.1 分项核实、总体考评。
4.2.1.1总部按年度考评每个部门职能运行总费用。职能运行总费用包含:直接行政费用、职能分管费用两部分。
4.2.1.2各部门直接行政费用包含:工资及补助、社会保险金、交际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车辆费、折旧费、办公费、培训费、报刊资料费、会议费、其它。总部财务部在该等费用发生时,即直接归属在受益部门名下。
4.2.1.3总部每项费用全部有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当某项费用发生时,如不能直接确定到受益单位,则归属在该分管部门职能分管费用内。
4.2.2 年度预算计划
年初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直接行政费用、职能分管费用支出计划,经财务管理部审核,报集团总经理同意。部门职能总费用应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假如突破年度预算,部门应报专题费用汇报经总经理审批确定。部门预算总费用中非例常项目,于预算报批时应附专题说明,于实际发生时仍应事前具专题汇报,按程序报批。
4.2.3 费用控制方法:
◆限额控制:确定明确单项费用报销标准,如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单项费用发生不得超出要求标准;
◆程序控制:依据费用项目和费用发生额,确定对应审批程序;
◆非例常控制:非例常费用应具专题汇报,按审批程序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台帐制度:各部门费用报销人员应对常常发生大额费用支出建立台帐制度,使其直观反应付款进度和年度支出情况,如上市企业费等。
4.2.4 立即通报制度。
财务管理部每个月将各部门职能运行费用支出明细情况进行通报。
4. 3 费用报销标准和程序
4.3.1 交际应酬费
4.3.1.1交际应酬费严格实施预算计划额度控制,各部门突破预算指标后支出应报集团总经理同意。交际费用包含对外接待费用、部门活动费用、部门加班餐费等(不含食堂就餐费)。
4.3.1.2 一次报销5000元以下由部门总经理审批;一次报销5000元以上(含)由部门总经理签字、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一次报销20,000元以上,报集团总经理审批。企业重大接待活动主办部门应专题申请费用额度,在额度内开支。
总监及部门责任人发生交际费经部门第二责任人签字,报集团分管副总审批;集团副总级以上人员交际费用由集团总经理授权签批;上述人员一次报销超出20,000元,均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4.3.1.3 分别设置各部门、集团副总级以上人员交际应酬费台账,各项交际应酬费报销之前,须按真实标准逐笔统计交际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报销单据时一并送交财务部费用会计审核无误后签字。各部门交际费台账依据需要提交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审阅。
4.3.2差旅费
4.3.2.1部门职员差旅费由部门总经理同意,财务管理部审核无误后据实报销。但一次报销20,000元以上(含)差旅费用另须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总监及部门责任人发生差旅费经部门第二责任人签字,报集团分管副总审批;集团副总
级以上人员交际费用由集团总经理授权签批。
4.3.2.2中国报销标准
A.往返交通费:企业职员公务出差可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按标准凭票报销,具体标准按本制度要求实施。
B.住宿费在下列要求金额标准内或星级酒店标准内报销,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住宿时可报销洗衣费。
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两人以上同行出差,可和职级最高者入住同一酒店,但限于标准间。入住酒店应选择一线企业签约酒店。职员报销住宿费时,应提供入住酒店住宿费清单。
C.对于自行安排住宿而不报销住宿费者, 每晚补助150元;由对方单位提供住宿或住在集团所属企业招待所、父母及家庭所在地,不发补助。夜间乘坐火车没有开支住宿费,每晚补助200元。
D.出差补助费不分职级,按150元/天标准补助;同一地超出10天时按100元标准补助;超出30天按交流补助标准。集团及部门异地会议、多种培训食宿费用全包,不发补助。E.广东省内出差,按100元/天补助。专职司机驾车往返香港天天补助人民币150元。F.出差交通费:可报销市内至机场士费或机场大巴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车费包干到出差补
助费中,不再报销,如特殊情况确需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请列专题说明,并经部门总经理签批、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出差地至机场往返交通费按实报销。实施机打票据城市只认可机打票据。
G.因公行李费、票务费等实报实销。事前经本部门领导同意, 出差期间就近返家探亲,个人负担其绕道交通费,不发绕道及在家期间出差补助费。
H.总部人员应邀请出差到分企业,由各企业负担相关费用,应将机票、房费发票直接交由负担单位,总部不再划转出差费用。
4.3.2.3临时赴港澳及出国考察
A.临时赴港澳地域各项费用不分职级, 实施包干, 具体标准以下:
项目标准
往返交通费HKD100元
市内交通费HKD50元/天
伙食费、公杂费HKD180元/天
乘坐企业两地车进出香港,不再报销往返交通费。临时赴港澳人员不支出住宿费者,每晚补助HKD300元。
B.因公出国事项:按集团因公出国相关要求实施,具体标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