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于我(北京高考语文状元孙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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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于我

--高考语文学科状元的思悟

孙婧妍我的高考语文成绩创造了北京地区的纪录。消息传开后,被学弟学妹、亲戚朋友问得最多的问题既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竟然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的题”。

对此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关乎素养的学科。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总是训练做题。在此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学科本身固有的意味与美感。大家更为在意的是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办法。

对于这种观念,我常常感到无话可说。因为我热爱文学,热爱母语,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关注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眼前的一点儿小利。“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阅读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却可以多做出一道或几道题”,这种看似务实却着实可笑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语言、文学乃至国学人才?

对于语文这个学科来说,分数高的人,素养不一定高,但有着较高语文素养的学生,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她)有着足够的积累去挥洒任何一张语文试卷。无论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未来,素养教育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训练要可靠得多。

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至少我的经历可以证明。

关于阅读

阅读,应当是人的一种本能。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表现为:他在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读?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掂量出一本书的分量。一本时下流行的言情小说、一本对提分有速效的教辅书、一本流传千年的经典著作,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汲取的养分也必然微乎其微。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采用最恰当的阅读方式。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并了解书的概要;第二遍精读以深入体会作品意味或细致把玩作品语言、技巧上的妙处;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便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上的探讨或者对书中某个观点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去品味、去思考、去研究甚至去质疑一本书时,阅读才真正发生。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还应将读书当作一件持续下去的事情。读书的目的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丰富自己并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所以养成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是十分重要的。我从小学时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十年来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阅读,我读文学、历史、哲学、时事、文艺理论……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上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我知道很多人想让我说说读书对考高分的作用,或者阅读与做题的关系。读好书或佳篇是快乐的,我常常像一个徜徉在森林中的小姑娘,被眼前的景色迷得乐而忘返。非得拿出几道题来分析这解释那,也许是一件很煞风景的事。但后来我想明白了,除了考试的必需外,

读书也是一种技能,一本书读下来,每个人效率是大不一样的。

有人感叹为什么我读一本书会那么快,其实阅读也有方法,只是每个人的可能不大一样。就我而言,我比较关注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中最重要的东西而并非细枝末节。书也好文章也罢,不管是何种题材、何种文体,阅读归根结底就是四个字:含道映物。在这里我把“道”理解成作者想要表达的本意,也就是他的写作目的;而“物”是他寻找的载体,包括他在文章中运用的物象及一切语言组织形式。含道映物,也就是说作者是带着他的目的去写这篇文章的,文章里的一切都要为这个目的去服务,都是这个目的的映像。明确了这一点,等于直接抓住了阅读题的答题方向——无论是词句理解赏析还是手法作用分析,都属于对于“物”的发问,而我们要做的事则非常简单,就是找到作者心中的“道”,将这两者联系起来看。

遇到具体的阅读问题,我一般不会去想“五三”复习大全上教的那些东西,那些术语一二三离具体理解、深入理解作品有着很大距离。我会带着“含道映物”这几个字去看作者的“道”。比如鲁迅的小说《药》,作者写环境也好写华老栓等人物也罢,目的都是为了写为革命牺牲的夏瑜,同时用他的笔去揭露旧时代中人们的愚昧无知和贪婪残忍。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作品开篇的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显现群众的愚昧与不觉悟者的麻木,为后文做铺垫且蕴含对革命的希望……答案自然就有了,谁会去信“五三”上那些僵化的东西!

所有阅读题的基本思路差不多,只要明白了作者要说什么,出题人想考什么,根据“含道映物”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作为读者,应该跳过根据答案来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作品本身和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只要遵循作者的写作规律,就一定可以从作品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通过我的观察和实践,我觉得努力学会读作品比一味研究“五三”复习大全上的条条框框要靠谱得多。

关于写作

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对于高中写作,包括以应试为目的的写作,我的经验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会写作,而一个能写出很好作品的人大多也爱读书。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当他(她)读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学一点、西家凑一点、再加上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自会格调不凡。我写作有个特点,就是引用较多。有一次,语文老师从我的一篇考场作文中数出了近二十个引例,也就是说我每写五六十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或直引或化用,这些都是我平时从阅读中积累下的“财富”。

我并不认为引例越多越好,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文章显得丰富,有的则会因堆砌而显得杂乱。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所引用内容理解感悟的程度不同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人是从阅读原作并研究思考中得来,有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得来,其结果怎么会一样呢?举个例子,同样引用尼采,有人能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并分析其追求精神,而有人只会说“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孰优孰劣,不言自明。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样板。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我能记得起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有一个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大家看过我写的东西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中渐渐不再有“模仿”二字了;最后,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隐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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