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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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强力推进,流动人口规模迅速扩大,南市流动人口登记数亦不断增加。流动人口大量涌入,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注入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治安、就业、计生、教育、环境等一系列社会管理问题,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和难点。为此,商机关必须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发展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在先、管在其中,坚持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作为一项关键性工作来抓,作为商机关加强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努力走出一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路子,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全面小康,推进“和谐南”建设,为把南建设成为首善之府作贡献。
一、转变管理服务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能否认识到位,直接决定着这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效果。全市各级商机关必须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重点围绕破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题,深化和谐建设组织专题讨论,在升华认识、转变观念上求突破。
1.形成三点共识。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加快建立惠及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需求,实现流动人口的“市民化”、“本土化”,不仅是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南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增长态势,面广量大的“新市民”填补了我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缺口,他们用智慧和汗水为首府创造了社会财富,改善了城市面貌,方便了群众生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流动人口作为一个蕴含巨大经济能量的社会载体,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活性剂。从某种角度讲,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本身就是生产力。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是深化和谐建设的重要举措。流动人口问题,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不仅是强化社会管理,改善城市形象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创优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明确四项原则。主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发展,着力推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创新。一是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牢固确立流动人口就是“新南人”的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社会氛围,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实现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经济上同工同酬、政治上同责同权。二是坚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切实转变职能,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依托社会、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等,依靠社会组织加强和改善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管理服务的目标、措施,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四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逐步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管理服务新机制。
3.实现五个转变。围绕“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服务好”的目标,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置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重要位置,从思想观念和管理服务模式上实现“五个转变”:一是由以社会控制为主的治安管理向统筹规划、综合管理模式转变;二是由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模式转变;三是由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双轨制管理向社会实有人口管理服务模式转变;四是由职能部门管理为主向以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为主的模式转变;五是由政府管理为主向政府依法行政、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区依法自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转变,全面提升流动人口社会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理顺管理服务体制
实践证明,单纯依靠少数职能部门“唱独角戏”,实行粗放式、分散式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实际需求。必须建立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合力共管”的工作新机制。重点抓好“四个完善”:
1.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以公安、劳动、计生、民政、地税等主要职能部门专职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统一负责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管理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完善工作网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做强基层”的原则,自上而下建立四级管理网络,在市一级和6个辖县、区分别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专人;在各乡镇、街道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为辖区流动人口提供登记办证、房屋租赁、就业、计生、保障等“一站式”服务;在各行政村、社区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具体负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登记、注销和治安管理、收缴税费等工作。
3.完善协管队伍。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抓好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省定比例标准,配齐专职协管员。同时,充分发挥劳动、计生、民政等部门协管员作用,将其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集中办公,相互兼职,通过整合资源,强化合力,有效解决基层管理力量少而散的问题。
4.完善保障机制。做好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通过强化日常督查,严格绩效考评,确保工作、措施、效果落实到位。
三、创新管理服务模式
目前流动人口不仅数量多、成份杂,且变动快、管理难。如果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很难奏效。必须从源头上找办法、寻对策,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三种新模式”:
1.实行以房管人。一是推行“双集中”管理。在工业园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区,由政府规划建设“新市民公寓”;利用闲置厂房、办公房、校舍等,改建兴建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或民间资本投资建造民工楼,既能改善流动人口的居住环境,又大大降低了管理服务成本。二是推行出租屋委托管理。通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中介物业公司对出租屋进行托管,由其为出租人及承租人提供房源、招租、纳税、家政等多元化服务,有效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三是推行落脚点查控管理。对“城中村”、“城郊村”等流动人口集聚的重点区域,不定期组织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2.实行以业管人。坚持贯彻“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用工单位和雇工业主的管理责任。对用工人数多、且符合自主管理条件的厂企单位,通过签订管理责任书,指导建立流动人口协管组织,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计划生育、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厂企单位自觉抵制非法用工,不雇用无有效身份证明的外来人员。对娱乐服务、“五小单位”、建筑工地、路边店等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或部位,也通过签订责任书,确定经营业主的管理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清查,加强暂住证、身份证的检验,及时发现打击混迹其中的外来违法犯罪分子。
3.实行以证管人。针对流动人口中无固定住所、无正当职业、无合法身份的“三无人员”,重点强调登记办证率,通过“以证管人”,形成无证寸步难行的严管氛围。另外,改变流动人口频繁变动、重复办证、一人多证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暂住证注册制度,保证“一证走遍南”。进一步放宽暂住证使用范围,由政府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对在南就业投资经商满3至5年或5
至10年,且遵纪守法的流动人口,视情发放居住证,改暂住为常住,凭证享受本市居民在劳保、医疗、教育、购房、买车、户籍等方面的同等待遇,真正使暂住证成为流动人口的“待遇证”、“福利证”和“信用证”。
四、搭建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