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版机动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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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版机动车管理规定

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规范 )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2021新版机动车管理规定

1.机动车辆使用前,必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号牌和行驶证,并按规定办齐随车必备的证件。如遇遗失,必须及时补办。号牌和行车执照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机动车应按规定的期限进行检验,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临时检验。

3.机动车除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和当地环境保护标准。

4.机动车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排放合格。

5.局属各项目经理部,未经分局审批,不允许擅自租用私人或外单位车辆使用,必要时需经分局领导批准,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6.在上级有削减出行车辆要求和天气特别恶劣、道路泥泞、冰雪路滑时,要严格控制车辆出行。

7.旅游用车原则上要求租用专业旅游客车,确须使用本单位车辆的,须经单位(局、二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有领导带队,要选派驾驶作风好,有安全行车经验的专职司机,并提前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要有教育纪录。任何单位不得租用没有资质的旅游车辆出游,严把旅游安全关,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8.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驾驶本单位公车的,二级单位党政一把手、局机关副处以上人员由局长审批,二级单位处级以下,副科以上由二级单位一把手审批。

9.全局公车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由分局或局主管领导批准,各单位所有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和车辆安全责任。

10.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严禁随意停放。

11.车辆在倒车作业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情况,在确

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指挥。自卸车严禁在行驶中起顶泵或边倒边起。

12.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

(如有需要该处可填写单位名称)

Please fill in the name of the unit if necess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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