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环境质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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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环境质量的三大措施
一、切实控污减增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及中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重点,以中、省环保督察为契机,着力抓好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环境监管等工作,达到控污减增的目的,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XX。
(一)实施“蓝天”工程
主要目标: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达82%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64微克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37微克以内,优良天数达300天以上。
具体举措:
1. 由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管理,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确保实现规范化管理;在重点工地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实施堆场、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
2. 由县交运局负责,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督促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严禁冒载和沿途撒漏,制定精细化道路
清扫保洁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3. 由县城管局负责,加大城市街道、入城道路、绿化带冲洗保洁力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4. 由县城管局牵头,城北镇、鼎屏镇、城南镇、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对县城区及其周边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收集并及时清运,杜绝就地焚烧现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5. 由县环保局负责,抓好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突出抓好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
6. 由县林业局牵头,以“绿化XX”行动为抓手,加强城市森林、湿地、绿化带建设。(“绿化XX”行动)
7. 由县农业局牵头,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各乡镇和园区管委会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乡(镇)、村、组、监督员四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彻底杜绝随意随地焚烧秸杆、城区熏制腌腊制品现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8. 由县住建局牵头,督促爱众燃气等企业抓紧落实“煤改气”工作,减少燃煤污染。
9. 由县安监局牵头,各乡镇和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的采石场进行全面摸排,督促企业湿法作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0. 由食药监局牵头,督促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由城管局牵头落实露天烧烤摊位转为室内经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二)实施“碧水”工程
主要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达Ⅲ类水质(大洪湖黎家乡崔家岩村、御临河幺滩、关门石水库、狮子口水库)及以上,基本消除小西河、石坝河黑臭水体。
具体举措:
1. 由县“洁净水办”牵头,相关乡镇和园区管委会配合,加快乡镇污水处理站和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同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城区达85%以上,乡镇达65%以上。(“洁净水”行动)
2. 由县水务局负责,对全县流域内污染源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包含水文资料等)。(河长制)
3. 由县水务局牵头,全面推行河长制,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河长制)
4. 由县整治办牵头,配套建设好垃圾中转站、垃圾池、垃圾房等基础设施;健全全县垃圾收运体系;限时取消乡镇非正规垃圾堆码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5. 由县住建局负责,加快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启动城区小西河、石坝河污染治理工程。(“洁净水”行动)
6. 由县农业局牵头,组织全县各乡镇对辖区内江河湖库网箱网栏施肥养鱼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巩固取缔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全面终止水库养殖承包合同,加强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监管。(“两河”流域治理)
7、由县环保局牵头,县水务局等单位配合,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加快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饮水安全应急机制。(“两河”流域整治)
(三)实施“净土”工程
主要目标: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具体举措:
1. 由县环保局牵头,启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全县土壤污染风险源排查。
2. 由县整治办牵头,县城管局配合,督促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加快技改进度,并在技改结束后严格按要求规范加药,实行日报表和月报表制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3. 由县卫计局负责,督促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交办事项)
4. 由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十三五”化肥、农药减量工作详细规划。细化每年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力争实现化肥使用量增幅控制在0.6%以内,农药使用量增幅控制在0.9%以内,鼓励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配方肥、有机肥、高效肥方式、生物农药、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措施。(“两
河”流域治理)
二、增强应急能力
(一)健全数据库。一是完善御临河、大洪河、白水河等三条流域的水文资料、电站分布、库容等;二是完善各乡镇现有污染源分布。三是建立应急专业人员数据库。
(二)健全应急预案。主要针对县城饮用水源地、两河流域出川断面、污水处理厂重要环保设施破坏等建立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三)健全应急体系。包括配备配齐机构、人员等。一是县环委办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副科级),负责环境应急调查处置日常工作;二是新设立XX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增加相应编制;三是从高等院校选调一批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四)按需配齐相关硬件设备。
(五)在乡镇成立环保站,配备必要工作人员。
(六)在御临河流域增设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小西河与芭蕉河汇合处,坛同镇与子中乡交界处)。
(七)每10天一次对入境断面水质进行监测。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将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党政领导实行环境质量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