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测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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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测量要求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测量技术要求工程名称: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工程编号:09LL01-S054
工程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设计阶段:工可
测量阶段:详细测量
委托单位:
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所总工程师:
委托日期:
一、测量范围
本工程研究范围:一二八纪念路,西起新二路,东至规划二路,道路全长约682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35m。
规划一路,北起一二八纪念路,南至斜塘河,道路全长约182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4m。
工程范围内共包括两个交叉口:一二八纪念路、新二路交叉口及一二八纪念路、规划一路交叉口。
二、技术标准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3.《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三、工程测量的控制系统
1、平面采用上海坐标系,引用城市坐标导线点布设一级导线控制网。坐标系由建设单位提供。
2、高程采用吴淞高程系,高程控制网精度达到四等水准测量精度。
四、中线测量
按规划提供的道路中心线的控制坐标进行实地放桩,定出线路的起点、终点和转角点,以及曲线的直缓、缓圆、曲中、圆缓、缓直点。在测量过程中,实测线路与横向相交的道路、河道、各种地下和地上管线的里程、交角、交点坐标。如横向道路为规划道路,按规划中心线坐标定线并加桩;如横向道路为已建道路,按老路实地分中并加桩。埋设固定桩,如控制桩间距大于300m,则需进行加桩,并保证2个桩之间能够通视,对线路中的控制桩须进行护桩,绘点之记,以便施工时交桩或恢复中线。
五、地形测量
1、测量内容
对道路规划红线两侧各20m范围以内的地形进行修测(特别是金钟路~北翟路南侧区域)。
2、横向道路测量范围
对与设计道路相交的横向道路进行修测,修测范围为:宽度为横向道路规划红线两侧各20m以内,长度以交叉口交点为基准沿横向道路中心线前后各80m。
3、测量要求
比例按1:500。实测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以及地貌、地形、地物,并符合国家测绘总局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当线路与重要的管线、架空线相交时,须测量管线标高。线路红线范围内的浜塘需测出浜、塘底标高及淤泥厚度。
六、纵断面测量
纵断面要求按设计中线逐桩进行,并检查里程桩号,一般间距为20米,遇地形起伏应加桩,反映地形特征。
七、横断面测量
横断面一般按20米间距实测,断面遇地形变化处应适当加密,宽度为红线两侧各10米。
八、跨河桥测量
1、实测与线路相交的天然河道位置与断面,每条河道测三个河床断面,即中线及上、下游各30米,包括两侧地面路的顶标高(每2米布置一个测点)。
2、测量现状水位高程,调查最高水位及标高。
3、跨河(渠)桥的淤泥深度。
4、现状路中线或河(渠)中线与设计路中线的夹角。
5、特别注明桥梁平面范围内现状管线、驳岸位置。
九、交叉口散点测量
对本工程范围内交叉口散点进行测量,散点测量应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交叉口散点布置图逐点进行测量。对与设计道路相交的现状为水泥砼路面的横向道路,还应对工程范围内的板块划分及板角标高进行测量。
交叉口散点测量资料可稍后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前提供。
十、排水测量
1、测量范围
排水测量范围同道路工程。
2、测量内容
测量范围内雨、污水管道修测及其他管线摸测。
3、测量内容
(1)严格按排水测量要求进行测量。
(2)测量范围内地下管线,雨、污水管道管径、管底标高、走向及排水性质;窨井井底标高、井盖标高。路口及横向支管至少各个方向延伸二只窨井。
(3)重点:交叉口范围内的现有管道。
(4)与本工程相交的已建道路路口其他公用管线须做物探,物探要求另见《工程地下管线探测任务委托书》。
十一、成果要求
1、中线线位成果,坐标精度为毫米;控制导线成果,城市坐标导线点不少于2个;水准点成果,间距不大于300米,国家水准点不少于2个;并配有点之记。
2、地形图按AutoCADR14版本格式提供。
3、纵断面、横断面、河床规划断面按数字化纯文本格式提供,附数据格式。
十二、完成时间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在不影响设计进度的时间内完成。
道路数据格式
1.纵断面.dat
桩号标高
例:03.50
20 3.50
2.横断面.dat
桩号
(左):绝对距离绝对标高
(右):绝对距离绝对标高
例:
50.10150.20
5–0.10150.30
20
10–0.10100.30 50.30150.30
排水窨井标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