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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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十三五”规划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5月
目录
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十二五”期间主要做法和成效 (1)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
1.切实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 (2)
2.坚持推进安全监察责任目标体系建设 (9)
3.坚持推进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9)
4.坚持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11)
5.坚持推进煤矿安全支撑体系建设 (15)
6.坚持推进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 (1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8)
1.煤炭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煤矿安全基础条件管理水平
未实现根本转变 (18)
2.监察监管队伍力量不足,执法环境手段制约执法效能18
3.经济下行,煤矿企业普遍亏损、安全投入难以保障.. 19
(三)面临的形势 (19)
1.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 (19)
2.“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
3.五大发展理念 (21)
4.煤炭经济运行形势分析 (21)
5.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2)
二、“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23)
(一)指导思想 (23)
(二)基本原则 (24)
(三)规划目标 (25)
1.原煤产量、矿井数量建议目标 (25)
2.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和煤矿企业职业病控制目标 (26)
3.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目标 (27)
4.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目标 (27)
5.数字化矿山建设目标 (30)
6.监察执法信息化目标 (31)
三、主要工作措施 (32)
(一)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 (33)
1.构建严密完备的责任体系 (33)
2.形成权责统一的执法机制 (33)
3.打造综合信息化平台、创新执法手段 (35)
(二)优化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35)
1.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 (35)
2.完善执法制度 (35)
3.严格依法监察 (36)
(三)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 (36)
1.煤矿重大灾害治理重点 (36)
3.巩固深化打非治违 (38)
(四)夯实职业健康防护基础 (39)
1.推进防治结合协同化 (39)
2.完善管理制度 (39)
3.实现技术支撑多元化 (40)
(五)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40)
1.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0)
2.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41)
3.构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41)
4.构建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2)
5.构建煤矿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42)
6.助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 (43)
(六)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43)
1.完善风险先期响应机制 (43)
2.增强事故灾变应对能力 (43)
3.改善资源配置供应条件 (44)
(七)坚持源头管控,提高煤矿安全整体水平 (44)
1.严把煤矿安全准入关 (44)
2.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关 (45)
3.严把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 (45)
(八)积极推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 (46)
2.主要任务及措施 (46)
(九)加强队伍建设 (51)
1.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51)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规定 (53)
四、规划实施保障 (53)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54)
(二)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54)
(三)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55)
(四)定期开展考核评估 (55)
“十二五”期间,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发展平稳,逐步向好,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根据国家、省对“十三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十二五”期间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坚持推进安全监察责任目标体系建设,坚持推进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推进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坚持推进煤矿安全支撑体系建设,坚持推进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煤矿“三项监察”、事故调
查处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和保障能力建设,推进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1、切实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
(1)认真开展煤矿“三项监察”
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灾害特点认真制定监察执法计划,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重点时段、重点内容开展重点监察;对煤矿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国有煤矿采掘作业计划等开展专项监察;对安全管理薄弱、事故隐患多等矿井开展定期监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查暗访,组织开展不间断督查检查,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十二五”期间,累计监察矿井374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24645条,下达执法文书21435份,实施行政处罚2300次,行政处罚罚款20485.1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91矿次,提请关闭矿井6处。
(2)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严把煤矿安全准入关,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出台了《云南省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实施暂行办法》,明确了建设项目安全核准的条件。“十二五”期间共审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52部,在建项目166矿,竣工验收91矿。同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审查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现场监督核查工作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