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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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代高行管字〔2012〕01号

签发人

员工工作牌佩戴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建立公司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增进员工互相了解,提高外来办事人员的便捷性,特由

办公室制发员工工作牌。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1)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当天上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由办公室当天制发工作牌并予以签领佩戴。有职务变动的情况,应在变动当天将原证交回办公室,并立即申请签领新在岗的工作牌佩戴。

2)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必须佩戴工作牌,工作牌为员工上班时间、出入办公场所及区域识别之用,不得为其他身份证明。

3)工作牌应正确佩戴在胸前位置,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视为未佩戴工作牌行为处理。

4)工作牌仅供本人使用,严禁转借、抵押、换用、盗用。工作牌如因私自转借他人使用或抵押而造成的损失或一切后果,由持证本人全权承担。

5)工作牌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办公室办理登记遗失和补发手续,并交纳工本费

10元/牌。如属故意损坏、私自涂改,除交纳工本费外,给予警告处罚一次,再犯则罚款50元/次。

因公损坏应报请部门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办公室补发,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6)各部门负责人应监督下属员工正确佩戴工作牌,并由办公室负责追踪考核工作,对未佩戴者处以记名一次,并罚款10元/次的处罚。

7)员工离职后,应将其工作牌交还办公室注销,并完善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

四、凡有下列情况情形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聘或移交总经办。

1)利用工作牌在外做与法律相抵触事情者。

2)将工作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事,而在外破坏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五、本规定自2012年7月16日起执行。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工作牌佩戴管理

报审:总经理

下发:公司各部门

拟稿:郭静审批:杨代高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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