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选择的道路_罗伯特_弗罗斯特的诗作_没有选择的路_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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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卷
Vol.12
第3期
No.3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JoumalofZhejiangWajiliUniversity
1999年9月
SePt.1999
必须选择的道路
—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作《没有选择的路》赏析
欧荣
(浙江万里学院
陈光乐
宁波315101)
滴要本文拟从诗歌的形式、韵律、结构、主题思想出发,融合诗人的创作原则,赏析罗伯特·
弗罗斯特的名篇《没有选择的路》。
关键词歧路;十字路口;选择;抒情诗;乐感;声音和意义;象征;责任感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一1963)作为卡尔·桑德堡和华莱·史蒂文斯的同龄人,是当代最负
盛名的美国诗人,美国人民在他的身上找到了本民族的歌手和诗人。他的诗作大多朴实无华,
语言平易,但含义隽永,达到物我同一、情理融合的境界。
《没有选择的路》(摘自《美国文学选读》第二册,原文附本文末。)是诗人创作生涯成熟阶段
的一篇代表作,以其朴实的语言、悦耳的韵律、深远的意境而脍炙人口,在美国家喻户晓。弗罗
斯特偏爱传统的诗歌形式,尤其是抒情诗和无韵诗,但他善于用传统的方式表达新意。《没有
选择的路》这一首押韵抒情诗共分四小节,每节五行,每行四音步。诗的韵律格式是一音尾韵
ABAAB,以第一节为例,第一、三、四行的w仪记,St眠1,。ould同韵/u:出,第二和第五行的both和
under,)Wt11同韵/如/。诗中的语言就象《新约》中的语言,简洁、平易、流畅,老少可解,这点可
以从用词的长度—单音节词的频繁使用和多音节词的偶尔为之,以及用词来源来证明—其来源于日耳曼语系的词远远多于来源于拉丁语系的词。全诗正文共1科个单词,只有di-
verged,traverler,undergn玛tll,equally,another,traveler,di玉rence七个多音节词,其余均是单音节和
双音节词,并以单音节词居多。同样,全诗只有travel,equally等少数几个来源于拉丁语系的
词。纵观全诗,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突兀的修辞,其不施浮采而意味蕴籍的诗风可与中国唐
朝诗人白居易和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相媲美。难怪艾略特曾赞扬弗罗斯特的诗是全世界人民的
诗,具有世界性。(“Thatean即withunive二ality”)
此外,一首抒情诗只有具备和谐悦耳的韵律才能把情感和哲理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弗
罗斯特认为诗歌的声音和意义(“阮undandSense,’)是紧密联系且又可互相转化的。在19巧年
3月22日写给美国黑人诗人Williamst耐eyBraithwaite的一封信中,弗罗斯特说道:“…我们应
该到方言中捕捉在书本上找不到的语音;我们应该用听到话音的耳朵写诗;我们应该想象人们
说话的声音(Speakingvoice)”。正由于这一原则的指导,弗罗斯特的大部分诗作都琅琅上口,
富有乐感,充分满足了读
者的听觉及精神上的享受。弗罗斯特也因此花费大量时间作全国旅
行,当众演讲或朗诵自己的作品,故而在86岁高龄时获得了被邀至约翰·肯尼迪总统就职典礼
上朗诵诗歌的殊荣。正因为他的诗与强烈的乐感融合在一起,所以单纯用其它文字翻译是十
分困难的,必须在传神的朗诵中才能体现出它的意蕴,这也许是他的诗作易读难译的主要原浙江万里学院学报1999年9月
因,因为译诗是很难传达原诗的韵律和声调模式的。所以欣赏弗罗斯特的诗作,必须大声朗
诵。这首诗的韵律是抑扬格四音部,每行八个音节,一强一弱,一短一长,交替出现,听起来象
首四二拍的抒情歌曲,整齐、流畅、抑扬顿挫,给人以美的享受。在读第三小节时,我们会发现
平滑的音(easysound)和拗口的音(awkwardsound)交替响起一波三折,令人回味无穷。这也许
暗示着诗人在面临抉择时的犹豫和踌躇吧。在最后一节中,最先的手稿里在第三行“I”后面没
有破折号“—”,作者后来添上破折号,使这一行更为醒目和突出。此处的“I’’具有双重作用,既是诗句不可或缺的主语,同时又起到拟声的效果,其后的破折号使双元音/ai/延长,这听起来
不正象一声叹息吗?这一声叹息不正传达出诗人在作出抉择时的迷惘和无可奈何吗?而全诗
的最后一句“tooktheonelesstraveledby/知dthathasmadeallthedifferenee,,读起来则显得铿锵有
力,说明诗人最终痛下决心,做出最后的选择,全诗也至此戛然而止,词虽已尽然意犹未尽,给
人的是更多回味的余地。
讲到诗的结构,弗罗斯特认为诗歌的主题思想应该随着诗行的发展逐步展开。由此我们
可发现他的诗作大都始于简单叙述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但结尾却蕴含着丰富的哲理和意境,这
也正符合他的创作原则:诗歌应始于喜悦,终于智慧(AIX祀mbeginsindshghtandendsinwis-
dom)。本诗结构清晰,第一节是叙事:诗人走到一个叉路口,他站立良久,放眼向一条路望去,
却望不到尽头,视线所及是灌木丛生。第二节是描写:再看另一条路可能比第一条路更富有吸
引力(“havingpethapsthebetrerelaim”),一路上芳草如茵,空气清新。然而诗人也知道即使选了
第二条路,走过去还是要把芳草踏平的。第三、四节是夹叙夹议:考虑再三,诗人选择了第二条
路,打算将来某一天回头走另一条路,但实际上一旦选定了一条路,就由一个叉道引向另一个
叉道,很难再走回来。第三节的后两行可断为全诗的“诗眼”,乃是点题之句。俗话说鱼和熊掌
不可兼得,一旦作出选择,只有一直向前,无法回头。诗人还在诗中运用了重复的手法(repeti-
tion)。开头一句“TwoIDadsdive
rgedinayellowwood”,开门见山把诗人置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诗
人因此而前思后想,犹豫不决。接着第三节第一句“And加ththatInomingequallvlay”把选择再
次摆在诗人面前,第四节中“tworoadsdiv’ergedinaw以记,’再现开头的场景,把选择又一次放在诗
人的面前,这次显得更加迫切,令人不禁想到哈姆雷特面临生死的选择。此时对“没有选择的
路”必须作出选择。诗人最终作出了无法挽回的选择,并由此改变了自己的一生。本诗取材凡
近而寄托深远,以小见大。诗歌开头只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场景:游人在面临歧路时如何作出选
择。随着诗行的展开,诗歌具有深邃哲理的象征意义逐渐显现,诗中的叉路成了曲折多难的人
行道路上的“标牌”和“符号”。每条路通往何方总是出人意料的,……读至结尾,不由令人浮想
联翩,感慨万千。人生就是旅行,自降生始,每个人便面临一系列的选择:大到择业、择偶、选择
信仰,小到交朋友、买东西,选择总是不断地摆在我们面前。为此我们犹豫,但我们必须思考,
用我们的智慧去权衡利弊,然后作出抉择。许多年过去了,回首走过的路,我们也许会庆幸,也
许会叹息,但我们无法“再走回来”(C~back)。
至于诗人自己,他“走上了一条鲜有人问津的路”(Tooktheonelesstraveled场),暗示着诗人
不是个锢于传统、循规蹈矩的人。联系到诗人的生活经历,弗罗斯特在其一生中确实作过许多
违反常规的选择。青年时代,他两次放弃受大学教育的机会,而选择做零工、种田、写诗的闲适
生活。在1912年他卖掉一切财产,孤注一掷,举家到英国伦敦开始自己的诗人生涯,获得意想第3期欧荣陈光乐:必须选择的道路
不到的成功。1915年回国后,他没有被荣誉和金钱所诱惑,而是远离尘嚣,闲居乡里,寄情于
自然和诗歌,平静地终其一生。纵观诗人的一生,他在面临选择时经常走上“鲜有人问津的
路”,其结果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受存在主义个人意志自由观点的影响,诗人认为个人应该有
选择的自由。他暗示着人们在抱怨生活、责怪命运的同时,忘记了实际上正是他们自己当初的
选择造成了今天的结果。也许通过这首诗,弗罗斯特试图帮助世人恢复日渐失去的责任感,虽
然他深知这种责任感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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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oadMustBeTaken:On乃召RondNo‘BeTa胧nByRobertFrost
OuRongChenGuangle
(乃司i缨W出uiUniversity,Ningbo315101P.R.e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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