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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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村镇中心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竟聘量化积分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郑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发【2010】36号)和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教体文【2010】58号)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竞聘对象: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1)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六、七级。
(2)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九、十级。
(3)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十二、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四、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按照现行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五、竟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原则及办法:
按照郑办【2010】36号、新密教体文【2010】58号文件精神和《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书》的要求,确定教师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若参加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竟聘人员超过了郑州市核准的规定人数,学校可按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竟聘量化
积分实施方案,择优确定该岗位等级聘用人员,分数较低者降一等级重新参加竞聘。
(1)高级岗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年限不足3年,且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可竞聘七级岗位;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可竞聘六级岗位;任职年限不少于6年,且连续6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可竞聘五级岗位。
(2)中级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年限不足3年,且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可竞聘十级岗位;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可竞聘九级岗位;任职年限不少于6年,且连续6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可竞聘八级岗位。
(3)初级岗位:①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年限不足3年,且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可竞聘十二级岗位;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可竞聘十一级岗位。
②具有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且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可竞聘十三级岗位。
六、积分细则:
(一)教学成绩(20分)
依据本年度考绩进行量化积分,积分办法:
(1)属于学校领导,所教学科成绩和学校排序,按较高的进行计算。
(2)教师担任不同学科,其考绩按平均成绩进行计算。
(3)不是学校领导,又没有担课的教师,本人始终在学校工作,考绩按参评人得平均分进行计算。
(4)体、音、美教师的考绩,按活动成绩进行计算。
(5)外出交流教师考绩的计算办法是:交流学校的教学成绩占个人考绩的50%,本人上学年在镇的教学成绩占个人考绩50%。
(6)凡新调入教师的考绩,按参评人的最低分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20分÷总班(校)数×【总班(校)数-次第+1】(二)工作量(20分)
近两学年(含本学年)来,每学年共计满分不超过10分。按照国家规定课程设置(不含早、晚自习,不含课外活动辅导)进行计算。
(1)初中
①语、数、外三科教师,担任一个教学班课程者积5分,担任两
个教学班课程者积10分.
②理、化学科教师任三个班以上课程者积8分。
③史、地、政、生学科教师每周16课时以上者积8分。
④其他科目每周18课时以上者积8分。
⑤“跨科头”教师每周增加2课时工作量。
⑥班主任每学年按半个工作量积5分。
⑦学校中层领导以上、级段长、教研组长等依据工作量酌情加分。
(2)小学
①小学教师包班者积10分。
②语、数科教师,担任一个教学班课程者积5分,担任两个教学班课程者积10分。
③英语科教师每教一个科头者积2分,每担一个班课者积1分,可累计相加。
④其他学科教师每教一个科头者积1分,每担一班课积0.5分,可累计相加。
⑤担任班主任寄宿制每学年按二分之一个工作量积5分;非寄宿制每学年按四分之一个工作量积2分。
⑥学校中层领导以上、级段长、教研组长等职务的依据工作量酌情加分。
⑦不按教体局规定,没有担课的学校领导,不积此项分。(三)教龄(10分)
每工作一年积0.25分,最高不超过10分。以人事档案为准。(四)业绩(10分)
(辅导奖、论文、优质课三项总分不得超过10分)
业绩分由学校根据教师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本办法进行积分。若获奖次数较多者,按最高级别的积分。(不重复积,不累积)。
1、辅导奖(3分)
学科竞赛辅导奖必须是教育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又有简报或网上公示为准,否则,不予积分。
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县级1分。
2、论文(2分)
含报刊发表的论文(独立撰写的),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一般情况下,以逐级推荐的教科研论文为准,含教研成
果、课题研究(具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若在CN刊物上发表的(能是在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通过的论文),按同级别进行积分。否则,不予积分。
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3、优质课(5分)
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为准,最低的主办单位是乡镇中心学校。但必须是讲授的优质课,否则不予积分。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乡级1分。(五)加分:
中小学教师学历每提高一个层次积1.5分(小学教师以中师,初中以专科为标准)。
(六)扣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教师本人得分3分。
(一)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的。
(三)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受到镇以上计生部门处分的。
(四)请病假在3个月及以上的。
以上不含加分共四大项,共计60分。
本方案自2011年10月11日起执行。
岳村镇中心学校
20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