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大厅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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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大厅

业务经办流程

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①社会保险单位开户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验证→②单位人员增加、减少→③缴费基数核定→④社会保险费核定→⑤社会保险费征缴票据打印→⑥社会保险费缴纳→⑦社会保险费到账确认→⑧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打印。

一、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开户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验证流程

(一)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开户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办理:

1、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单位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参保企业参保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办理:

1、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

2、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工商等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文件的证明材料。

(三)参保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办理:

1、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份;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吊销登记的通知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的法律文书、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注销、终止的有关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实行定期验证、换发证制度。定期验证一般每年一次,四年换发一次社会保险登记证书。

《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换证的办理程序:

办理人持下列材料到窗口: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二、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增加、减少流程:

(一)、参保企业职工增加需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会保险征缴大厅

办理:

1、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盖章的《劳动合同鉴证备案登记表》(到新区政府三号楼三楼劳动仲裁委员会申领,电话:8224012)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到北大厅申领,电话:8369360)原件一份;

3、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增员表》一份;

(二)、参保企业职工减少需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办理:

1、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减员表》一份;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调动)的人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新区政府三号楼三楼劳动仲裁委员会申领,电话:8224012)或(调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劳动合同到期的人员,应提供原《劳动合同鉴证备案登记表》或原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档案;

5、病退、特殊工种退休以及享受伤残抚恤金的人员应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

6、死亡继承须提供以下资料:⑴、合法继承人的有效证件(结婚证、户口本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⑷、单位证明。

7、属于出国定居并取得定居国国籍退保的,需提供加盖本

人手印的退保申请1份、公安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手续或港、澳、台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社会保险费缴纳流程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已参保的参保企业每年首次缴费时提供加盖公章并有职工签字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表核定缴费基数。

新参保企业提供加盖公章并有职工签字的上月份工资表。

(二)、社会保险费核定:

参保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五项保险《职工投保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到保险征缴窗口核定征缴额;社会保险实行一票征缴,五项保险要求人员、缴费跨度、基数在政策基础上必须保持一致。

(三)、社会保险费征缴票据打印

审核通过后,打印《东营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结算收据》;并在结算收据上加盖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业务专用章。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

参保单位持现金或转账支票,凭《东营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结算收据》到银行窗口缴费。

(五)、社会保险费到账确认

缴费完成后,到社会保险费确认窗口确认缴费单据并打印发票(即《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每日银行服务窗口结账前与保险费确认窗口核对当日收款金额,填写收款核对台账,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每月月底保险费确认窗口将确认单据与银行出具的银行

对账单及财务出具的业务发票进行对账,对未达账项由财务人员编制余额调节表。

(六)、社会保险费核查

参保单位持《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和五项保险《职工投保花名册》回到缴费窗口核查所缴社会保险费,核查无误后,在《职工投保花名册》右下角加盖东营区社会保险征缴基金核查专用章。

基金征缴业务在每月1-25日工作日办理。

四、社会保险费补缴

(一)、参保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

参保企业为职工补缴以前年度欠费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参保企业补缴社会保险审批表》一份,交由相关保险处负责人审批;相关保险处负责人按政策要求,审批签字后到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办理补缴业务。

(二)、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补缴以前年度欠费提供申请人签字的《个人补缴社会保险审批表》交由相关保险处负责人审批。相关保险处负责人按政策要求,审批签字后到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办理补缴业务。

五、参保单位社会保险险种增加(减少)

参保单位申请社会保险险种的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持下列材料到窗口;

1、《社会保险险种增加(减少)险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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