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集团区域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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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城集团区域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人事管理
1、各区域公司组织机构设置需要报集团审批;
2、各区域公司定岗定编需要报集团审批;
3、各区域公司薪资结构需要报集团审批;
4、各区域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任免必需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5、各区域公司之间的人事调动,必需报集团审批;
6、被集团解雇的人员,各区域公司不得再录用;
7、各区域公司必需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8、各区域公司四险一金方案必需报集团审批;
9、各区域公司花名册应于每月28日报集团备案;
10、各区域公司必需建立统一的人事档案;
11、集团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转往驻地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
1、财务由集团统一管理,对外提供财务报表,必需由集团审批;
2、资金由集团统一管理,各区域公司应于本月25日前提交下月资金计划,集团应于当于1日前,将资金计划汇总完毕,报集团领导审批,并下发;
3、贷款计划与方案,对外提供的报表及材料,必需报集团财务及董事局主席审批;
4、贷款、还款、贷款安排费、贷款担保须由集团审批;
5、各区域公司利息支出由各区域公司自行审批;
6、各区域公司对外付款,1000万元以下由各区域公司审批;1000-2000万元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2000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7、超计划的付款,单笔超计划10%以内,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累计支付超计划1%以内,总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由各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单笔超计划10%-20%,金额在100-200万元,累计支付超计划1%-2%,总金额在200-500万元,报董事局主管领导审批;超过以上权限,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8、费用报销与日常经营性支出审批由各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各区域公司只有一个项目的,年度招待费不超过80万元,每增加一个项目,增加年度招待费30万元;
9、各区域公司人员借备用金,由各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单个公司累计不得超过50万元;
10、新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以内,由各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10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车辆无论金额大小,必需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11、各区域公司对外投资、捐赠、抵押、担保、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三章档案管理
1、各区域公司设置档案室,归属集团档案中心直管;
2、各区域公司设置印章室。
第四章合同管理
1、单项签证超过10万元,必需签订合同;
2、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下,由各区域公司审批,300-2000万元,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2000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3、集团内部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下,由各区域公司审批,300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
4、各类报建类合同,由各区域公司审批;
5、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主体、精装修、援建、智能化施工合同、销售代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园林设计合同、酒店经营代理合同由集团签订,各区域公司盖章;
6、合同变更,增加金额20万元以下的,由各区域公司审批,20-60万元,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60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7、集团已签订战略合作合同,各区域公司签订具体合同时,必需与战略合作单位签订,避免合作方的子公司或贴牌公司带来的工程、材料质量下降问题;
8、各类补偿、赔偿、奖励、固定资产转让及处理合同,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各区域公司审批,10-20万元,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20万元以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9、各区域公司需于每月5日前,集中将上月签订的300万元以上的合同报集团合同管理部备案。
第五章土地合同管理
1、土地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拆迁合同由集团企业发展中心统一管理,并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2、集团企业发展中心对各区域公司土地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每月5日前各区域公司需向集团企业发展中心汇报;
3、土地合同必需在集团企业发展中心备案。
第六章设计管理
1、各区域公司设计院应根据集团设计院发出的单体扩初设计条件,进行单体扩初设计,并报集团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单体施工图设计;
2、各区域公司设计院设计的单体施工图须经集团审核后,方可下发施工单位;
3、设计变更必须报集团设计院审批;
4、各区域公司必须报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的方案有:基础方案、主体结构方案、大跨度的屋面结构方案、转换乘结构方案、钢筋含量控制标准、地下室结构方案、地下室平面方案、小区10万伏以上的供电方案、小区水源方案、小区泵房布置方案、采暖系统方案、供电空调及热水方案、转换乘平面方案、技术方案、新产品方案、单独进行设计招标的基坑方案及高边坡方案、供建配电方案。
第七章招投标管理
1、招标审批权限: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各地区公司自行招标,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议标,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区域公司自行定标,10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经集团预决算审计部进行价格审核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各区域公司定标,各区域公司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完成的招标项目报集团招投标中心;
2、招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设计、勘察、永久供电、永久供水、燃气、供暖、消防、电信、有限电视等工程由各区域公司自行招标,经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计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3、招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设计、勘察、永久供电、永久供水、燃气、供暖、消防、电信、有线电视等工程由集团招投标中心会同区域公司进行招标、评标、定标,经集团团预决算审计部审计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4、预算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合格单位的征召由集团公司和区域公司分别负责,区域公司必需提供3家以上的合格单位,区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汇总筛选由征召小组(由招投标部门、总工室、采购配送部、监察部组成)初选的10家入选单位,邀请合格单位进行洽谈,最终确定3家以上的合格单位;
5、征召全过程要建立记录;
6、对于能够大幅度节约成本的工程、桥梁、水利、基坑支护、外电、给水、消防等进行设计和施工的捆绑招标。
第八章预决算管理
1、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定期对各公司预决算部进行抽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工程决算、定标价审核、增补合同价审核、工程签证委托的审核;
2、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结算由各区域公司审批,金额在100以上的工程结算报集团预决算部审核,金额100-300万元的报集团主管工程的副总裁审核,300-500万元的报集团分管领导,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报董事局主席。
第九章营销管理
1、项目定位由集团营销品牌中心牵头组织设计院、区域公司及代理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出具调研报告,由设计院统一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2、项目取得后,集团为各区域公司统一安排销售代理公司,销售代理合同上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
3、各区域公司营销部会同销售代理公司选定全案广告公司,广告公司合同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批;
4、项目开工后各区域公司营销部会同销售代理公司与总工室、招标中心、工程部共同研究销售中心样板房方案,并上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批;
5、项目模型制作方案、3D或影像宣传片的脚本及成片必需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批;
6、各区域公司必需在开盘前完成营销策划方案,并上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批,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