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法的基本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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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法的基本原则(上)
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目次
一、法律原则和税法原则的考察与分析
二、税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分析
三、税法基本原则分类的新思考
四、税法公平原则研究
五、税法效率原则研究
六、税法的无偿性财政收入原则探讨
七、税法的宏观调控原则探讨
八、税法的税收法定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税法的创制和实施的根本规则。税法基本原则不仅表现为一种立法的精神,而且在税
法规范性文件中以具体法律条文的形式存在着,它具有税法其他规范所不同的调整功能与作用。税法基本原则对税收立法有指导作用,它是促使税法内容协调统一的保障。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解释的依据,是克服税收成文法局限,弥补税法规定之不足的重要措施。税法基本原则是守法的行为准则和进行税法宣传教育的思想武器。因此,研究税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掌握税法基本理论之必需,并且对于自觉贯彻执行税法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
一、法律原则和税法原则的考察与分析
“原则”一词的汉语的词义是指“说话、行事所依据的准则。”[1]在英语中“原则”的对应词是“principle”,法文的对应词是“unprincipe”,其主要词义是指根源、起因;假设;原理;定律、原则;根本的、本原的或一般的真理,为其他真理所凭借,等等。
通过对“原则”一词中、西文语义的考察,我们可以将“原则”理解为人们观察事物、处理事物所依据的本原性准则。
从哲学意义上讲的原则,是指一定现象的出发点、初始点。原则不取决于人的意识,但人们可以认识它、提出它、利用它。没有永恒的原理、原则,原理、原则是随着时代而变的。原则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物质决定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制度的原则,离开人们的观点和活
动是不存在的。原则作为行动的根本准则,对人们的自觉活动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原则一旦被认识和提出,它就能成为组织并指导个人、组织、阶级行动的动力,并可成为一定道德的、法律的和政治、文化的制度的基干。[2]
研究原则,不仅是哲学、政治学等学科的重要任务,而且也是法学和部门法学必须研究的对象。因为要理解法律的精神,就应当注意法的原则,即注意法的体现其根本的、最典型的特征的基本原则。什么是法律原则?法理学认为,法律原则“是决定于社会经济基础和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政策的,反映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和规律以及法本身的规律和方式的,集中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的基本准绳或标尺。”[3]另一种简明的表述是:“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原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4]“研究法的原则,不仅具有理论上的认识意义,而且具有应用的意义。我们以法的原则为指针,能够估价由法调整的关系的参加者的行为,在法律无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填补法律调整中的的漏洞。”[5]美国法学家迈克尔·贝勒斯在他的《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一书中说:“职业律师研究法律是为了得知法律规则和原则,这些规则和原则表达着法律,并使他们能够预测法院将作出什么决定和说服
法院去做出这样的决定。”[6]可见,法的原则问题,是法的基本理论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法的原则,把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联结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并且规定个别规范和制度的地位和意义,进而决定着法律调整的实际效果。”[7]因此,人们研究法的原则,不仅有助于他们深入认识法的本质,而且也有助于他们在创制和实施法的过程中得到指导。
在我国法学界,系统研究税法基础理论的学者不多,特别是研究税法基本原则概念问题的成果更少。但从现有的就税法基本原则概念所发表的少数几篇文章看,他们对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还是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的。
在这些积极成果中,有对税法基本原则定义的表述:
(一)税法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亦是一国内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包括征、纳税双方)应普遍遵循的法律准则。[8]
(二)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寓义于税收法律之中对税收立法、税收守法、税收司法和税法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解释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9]
(三)税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被各国统治者以法律形式固定的准则,并在全部税收活动中贯彻实施的原则。[10]
考察上述这些定义之后,可以看出,尽管表述不一,但仍然可以从中认识到一些共同点:
第一,指出了税法基本原则是一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必须获得普遍遵循的准则或规则。
第二,揭示了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或全部税收活动的抽象和概括,表明了税收基本原则的正确来源。
第三,指出了税法基本原则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的或是规定于、寓义于法律之中的准则。也就是说,只有当学者们主张的税收原则“被国家以立法形式所采纳时,便成为税法基本原则。”[11]这就将税收原则与税法原则区别开来了。
上述共同点,对于研究税法基本原则概念提供了思想资料和途径。笔者在充分吸收这些成果并在总结我国税制改革和依法治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作如下界定:税法基本原则是决定于税收分配规律和国家意志,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根本准则,它
对各项税法制度和全部税法规范起统率作用,使众多的税法规范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笔者的上述定义主要概括了三层意思:
第一,这个定义反映了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法规范的根本准则。它是全部税法规范的依据和基础,其效力及于税法所调整的税收关系的所有各个方面。税法规范离开了税法基本原则就失去了方向与灵魂,不可能组成一个有机的调整体系。
第二,这个定义指出了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本质属性的集中反映。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税法基本原则是客观的税收分配规律[12]的反映;二是它反映国家意志,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三是反映调整税收关系进而维护税收利益的根本任务的要求。这三点是税法的本质属性。
第三,这个定义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高度集中和概括了税法的基本内容,即由税法调整的税收关系所产生的各项制度和全部规范。
理解了上述三层意思,就把握了税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就能使税法基本原则与税收原则、税收规范相区别,就能使税法同其他部门法相区别,从而明确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