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节能十三五规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节能“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6年8月
目录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取得成绩 (1)
(二)存在问题 (4)
(三)面临形势 (5)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7)
(三)主要目标 (8)
三、主要任务 (9)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9)
(二)加强工业领域节能 (10)
(三)强化建筑领域节能 (12)
(四)促进交通运输节能 (14)
(五)实施公共机构节能 (16)
(六)推进其他领域节能 (18)
四、重点工程 (19)
(一)节能改造工程 (19)
(二)节能信息化工程 (20)
(三)绿色制造工程 (21)
(四)高效清洁能源应用工程 (21)
(五)节能产业培育工程 (22)
(六)被动式建筑建设工程 (23)
五、保障措施 (23)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23)
(二)完善节能规章标准 (24)
(三)加大节能资金投入 (24)
(四)推广节能市场机制 (25)
(五)健全节能监察机制 (25)
(六)加强节能宣传引导 (25)
天津市节能“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2016-2020年)时期,是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的关键时期。天津既面临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历史机遇,也面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等方面的挑战。节约能源既是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天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为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约束性目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取得成绩
“十二五”期间,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8%的约束性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显著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从2010年的0.66吨标准煤降到2015年的0.499吨标准煤,累计降幅24.3%,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6.3%,生产总值年
均增长12.4%,节能降耗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结构节能成效显著
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5年第三产业产值8604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2%,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工业内部结构不断改善,2015年优势产业总产值2.5万亿元,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90%;淘汰落后焦炭产能86万吨、烧结产能140万吨、炼铁产能50万吨、炼钢产能40万吨、水泥产能250万吨、印染产能2000万米。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10年的56%下降至2015年的50%以下,天然气消费量比重由5%上升到12%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比重由1%上升到3%。
2.技术节能卓有实效
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市节能专项资金累计投入1.54亿元支持151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现年节能能力66万吨标准煤;投入1619万元推广LED照明产品,实现年节电能力3006万千瓦时;采用区县竞争性争取资金方式,支持7个区县节能资金6500万元,实现年节能能力20万吨标准煤。在重点用能行业应用先进节能技术,电力行业汽轮机通流系统改造、电除尘器节能控制、烟气余热利用技术推广比例分别达到42%、100%和70%;钢铁行业高炉透平余压余热回收、螺杆膨胀动力驱动节能、烧结余热回收技术推广比例分别为100%、33%和100%;石油石化行业放空天然气回收液化、余热利用发电(供热)、能源平衡优化调度技术应用比例分别为42%、37%和9%。
3.节能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修订《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市、区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建立了覆盖全市、条块结合、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体系;实施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能耗限额管理、能源审计等制度,形成了计量准确、统计真实、考核到位的节能管理体系;培育扶持节能评估、能源审计、能效检测、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构,形成了技术专业化、服务市场化、管理规范化的节能服务体系。
4.重点领域节能贡献突出
工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42.1%;国家重点监控用能单位累计实现节能量782.14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486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目标;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呈不同程度下降,2011-2014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下降44.8%,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下降37.1%,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2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21.6%,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下降9.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2.1%。建筑领域,在全国率先实施居住建筑四步节能和公共建筑三步节能,三步及以上节能住宅占城镇住宅比重达到80%,二步及以上节能公共建筑占全市公共建筑比重达到70%;实施既有
建筑节能改造,居住建筑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累计下降23 %,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累计开工建设3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和10片绿色生态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206万平方米。交通领域,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5.5%;推进智能、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应用比例达到30%;天津港全面完成绿色循环低碳港口主体性项目建设,万吨吞吐量综合能耗累计下降8%。公共机构节能不断推进,全市人均能耗460千克标准煤,累计降幅15.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6千克标准煤,累计降幅12.9%。
5.节能先进示范作用明显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入选国家首批低碳工业示范园区试点,探索节能低碳园区发展模式。天津市作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推动首批4个数据中心开展试点创建工作。部分企业的技术、产品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开展“建设美丽天津”节能环保班组、标兵选树活动,表彰先进班组30个、先进标兵50名,其中10个班组授予工人先锋号、10名个人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二)存在问题
1.节能规章标准支撑不足。尚未针对节能评估审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节能监察等出台相应政府规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的实施效果;单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