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的试行办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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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2011)研生位字10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的试行办法(2011年12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修订)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最重要标志,直接关系我院的学术声誉和师生的科研信誉。为促进我院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预防学术不端行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研究生,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检测方法,见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使用说明书”。我院支持各系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和学科专业具体情况制定细化的检测规定。
二、已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位申请人,在送专家评阅的学位论文印制前,根据系的规定(若要求统一初检,请事先备案并通知所有学位申请人)或个人意愿,发送电子版学位论文做学术规范初检。各系也可统一收集发送做初检。
三、发送要求:①发至xwb-yjsy@;②每篇须为一个完整的word或PDF 格式文档;③文档名称须为“B(或S或Z或T)某某系某某人(导师某某)学位论文初检”(如:B哲学系张锐(导师刘敏)学位论文初检;B代表“博士”,S代表“学历教育硕士”,Z代表“专业学位硕士”,T代表“同等学力硕士”);④邮件须同时显示“抄送”了系秘书;⑤不接受以发错版本为由的重检申请。
四、初检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本人和系秘书,由系秘书转发给导师和系主任。
全文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的(去除本人在攻读本学位期间发表文章的引用率,下同),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若对此有异议,由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至少3位专家给予审核认定。对其他全文文字复制比较高或分段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的,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是否允许送审和答辩。
五、如果学位申请人要求复检(修改至少7天,仅可1次,且在答辩前),须提交经导师签字和系同意的《复检申请表》,并承担复检费用。
六、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3天,系秘书将所有已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统一打包压缩发送做终检(命名方式等要求同上,将“初检”改为“终检”)。终检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系秘书,由系秘书转发给导师和系主任。
凡未做终检的,一律不得提交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七、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终检结果的基础上决议: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学位申请人学位。若建议授予学位,系学位评定委员会须向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对分段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的,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八、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听取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现场陈述和分析终检结果演示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授予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学位申请人学位(单列表决票)。
九、文责自负。凡规避学术规范检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与查实,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本试行办法自修订通过之日起执行,原试行办法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