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文本
某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文本
XXXXXX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为了保障和提高本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企业年金实施意见》、《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年金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本方案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保障、激励、约束相统一,企业年金与员工个人贡献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效益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企业年金总体保费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投,效益差时少投或暂不投;员工的企业年金保费与劳动贡献挂钩,因劳动贡献大小而有所不同。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四)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建立条件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二)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经营性亏损,或未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暂停缴交。
(三)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
承受能力不足时,应根据情况实行下浮或者暂停。
(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三章参加人员范围第五条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一)缴费时与本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且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管理的下列机构在岗员工:集团总部、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工程处、XX工程处、XX工程处、XX分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广告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缴费时与本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且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管理的下列机构(已与集团公司签订《企业年金管理委托协议》)在岗员工:XX公司、XX 公司、XX公司。
办公文档范本企业年金方案标准版
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规章制度规章,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控管理管控试行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第23号令)和《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规章制度规章的通知》(粤府办[2004] 81号)以及《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粤劳社[2005] 98号)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实施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企业职工福利规章制度规章的组成部分。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2、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企业根据企业有关员工的岗位和服务年限确定缴存和领取标准,并向廉洁奉公、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有关员工和优秀人才作适度倾斜。
3、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有关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控管理管控人,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质量本协议合同支付资金服务,以保证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5、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水平的高低。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参加本计划:1、本企业职工;2、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一般为1年);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一、前言。
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附加福利,旨在为员工的退休生活提供经济支持。
制定企业年金实施方案是企业管理者应尽的责任,也是对员工福利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的范本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管理者们对企业年金制度有更清晰的认识,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实施。
二、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
1. 企业年金实施目的。
企业年金实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员工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2. 实施对象。
企业年金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3. 实施方式。
企业年金实施方式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种形式。
基本养老金由企业按照一定比例提供,而补充养老金则由员工自行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补充。
4. 实施条件。
员工在享受企业年金福利之前,需要满足企业规定的一定工作年限和退休年龄条件。
5. 实施程序。
企业年金实施程序包括员工申请、企业审核、资金划拨等多个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实施流程和管理制度。
6. 实施监督。
企业年金实施需要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防止出现滥用和挪用的情况。
7. 实施效果评估。
企业年金实施后需要对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员工满意度、资金使用情况、福利覆盖率等指标,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企业年金制度。
三、结语。
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的制定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企业年金制度来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而员工则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到更稳定和可靠的福利保障。
希望本文所提供的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范本能够帮助各位企业管理者更好地制定和实施企业年金制度,为企业和员工共创美好未来。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的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四条劳动关系在本企业,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已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员工可享受本企业年金。
第五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企业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理其个人账户金额;5、由于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反管理规定致使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的义务:1、职工需如实向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2、如果职工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有关的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3、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职工退出年金方案的条件:本方案实施后,职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本方案:1、符合国家规定领取条件;由职工直接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申请书和提供领取的所需证明;2、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包括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辞职、员工被企业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企业;3、职工本人提出不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范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深圳市企业年金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和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本方案遵循的原则:1、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2、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缴交或者暂停缴交年金费用;公司缴费向员工个人账户分配时与其岗位、贡献、年龄、本企业工龄等挂钩,保持合理差距。
3、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公司自愿建立企业年金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通过,员工自愿加入本企业年金计划;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方案,以保证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深圳市企业年金政策调整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公司年金方案。
第四条建立本方案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3、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
4、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二章参加人员范围第五条参加本方案的人员范围:1、在册在岗且档案在公司管理的员工;2、由公司外派到非控股公司工作,且外派公司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员工。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试用期或见习期满。
第三章 企业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 企业的权利:1、召集员工代表共同讨论制定、调整、终止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2、代表员工选择企业年金管理机构;3、从员工税后工资中代扣个人缴费。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市****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市****公司企业首席代表员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企业年金方案参加人员第三章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方法第四章账户管理第五章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第六章企业年金待遇支付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处理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视第九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调动本公司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安康持续开展。
保障和提高本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本公司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根据?企业年金试行方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那么〔一〕有利于企业开展的原那么。
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旨在鼓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开展;提高本公司员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利益。
〔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那么。
本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那么,普惠全体员工;结合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展战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
〔三〕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那么。
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在自愿和民主协商的根底上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本年金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员工自愿参加。
〔四〕高度平安、适度收益的原那么。
本公司企业年金选择适宜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根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策略和产品,加强监视和管理,在首要保证企业年金基金平安性根底上,追求适度收益。
〔五〕兼顾出资人、企业和员工利益的原那么。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充分考虑本公司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缴费水平,确保本公司的长远开展,确保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六〕适时调整的原那么。
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自身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
某公司企业年金全套方案(最新整理)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公司名称:××公司企业协商首席代表(签字):员工协商首席代表(签字):申请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第二章主体条款第四条方案参加人第五条资金筹集和缴费第六条帐户管理第七条基金管理第八条年金支付第九条终止缴费第十条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修改方案的条件第十二条修改方案的程序第十三条方案终止的条件第十四条年金管理机构第十五条方案实施时间第十六条方案解释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我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我公司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激励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我公司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本方案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及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根据我公司的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则(一)保障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员工未来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与即期激励作用的发挥,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与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企业凝聚力,完善激励机制。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企业年金制度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覆盖企业全体员工;也与员工个人的贡献挂钩,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
(三)强化年金激励、约束功能。
企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根据员工对企业经营业绩贡献的大小,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四)效益原则。
企业年金总体缴费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
正常情况下,公司按照本方案规定原则支付年金缴费,在公司效益好时还可以多缴,出现亏损时少缴或暂不缴第二章主体条款第四条方案参加人(一)与本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式服务期满一年,并在本公司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均可以加入本方案。
集团公司年金计划方案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⑴为了保障和提高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⑵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⑵《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⑷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遵循的原则。
⑴有利于企业发展;⑵体现效率并兼顾公平;⑶自愿和民主协商;⑷减少投资风险;⑸适时调整。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五条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由相关公司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行使公司企业年金受托人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全权委托理事会进行运营和管理。
第七条理事会应选择合格的、最优的账户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管理人,并与之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由它们负责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运营,理事会可据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管理费用。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费用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确定,同时,理事会应根据市场行情等予以修订,但账户管理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第九条检查监督。
企业年金方案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执行情况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条信息披露制度。
员工有权对下列事项进行查询:⑴个人账户变动明细及余额;⑵个人信息的基本情况;⑶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情况;⑷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由公司与职工协商;协商不成的,送劳动争议机构进行仲裁。
第三章参加人员范围第十二条员工加入条件。
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⑵进入公司满一年的在岗职工;⑶人事关系在厦门钨业但派往控股子公司工作的,征得派往公司同意后可参加,但所发生费用由各公司承担;⑷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加入程序。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参考样本(范本)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申请备案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企业协商首席代表:职工协商首席代表:申请日期: 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参加人员围 (5)第三章资金筹集 (6)第四章账户管理 (9)第五章基金管理 (12)第六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 (13)第七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 (16)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8)第九章附则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为了建立多种分配和奖励机制,稳定员工队伍,发挥激励作用;(二)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三)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一)《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3号);(三)《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8号);(四)《中华人民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0号);(五)《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5号);(六)《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
第三条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二)充分体现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四)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人员围第四条年金计划参加人数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人将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第五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一)在本计划实施有效期与我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公司实际工作超过一年的在岗在职员工(根据企业实际,具体人员围企业自己确定);(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三)自愿参加。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文档模板
第1章总则第1条根据《企事业单位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和第23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企事业单位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试行办法〉的意见(X劳社险[XXXX]XX 号),结合XXX有限公司或者机构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第2条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事业单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第3条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应遵循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减少投资风险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第2章参加有关人员范围第4条本方案实施有效期内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协议合同或者协议且试用期满(或见习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在编职工.第5条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协议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第6条职工愿意参加年金计划的要填写申请表,退出年金计划的要书面申请后方可停止缴费.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计划,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第7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当年不允许参加本单位的年金计划.(一)年度考核不称职;(二)受到司法机关处理正在执行期间的;(三)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四)擅自离职的;(五)当年待岗、病假累计6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六)其它经本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研究确认不予办理的有关人员.第8条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1)为本单位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按规定比例享受年金企事业单位缴费部分;(2)达到法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3)对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第9条参加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授权单位按时从本人工资中代扣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部分;(2)授权单位作为委托人委托本计划的受托人对其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中的资产进行管控;(3)及时向本计划受托人提供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的变动情况;(4)按规定缴纳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所得税.第3章资金筹集与缴费办法第10条企事业单位年金所需费用,由本单位和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共同缴纳.企事业单位年金单位的缴费部分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02分之1.单位缴费部分可按规定享受国家、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前列支、计入成本费用.第101条企事业单位年金计算公式:本年度企事业单位缴费=上年度工资总额/12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金额=企事业单位缴费划入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额+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额第102条公司或者机构工作有关人员按其岗位职务、贡献大小的不同设定岗位系数,根据年度可用于企事业单位年金公司或者机构缴费部分的总额以及该年度工作有关人员岗位系数总和,计算出系数1的缴费金额.再按此金额计算出该年度公司或者机构为每个工作有关人员缴纳企事业单位年金的标准.具体公式为:公司或者机构为每个工作有关人员缴纳的企事业单位年金=年度公司或者机构缴费部分的总额/该年度所有工作有关人员(在范围内的)的岗位系数总和×该年度每个工作有关人员的岗位系数.具体岗位系数如下(举例,需要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董事长:2总经理:1.9副总经理:1.7机构部门总经理:1.5机构部门副总经理:1.4机构部门经理:1.2普通工作有关人员:按照岗级来制定系数……第103条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按企事业单位缴费金额的1/10缴纳.第104条单位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工作有关人有关员工资总额的1/12,单位和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以后国家政策调整时,相应进行调整.第105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采取年缴方法方式,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单位采取按年代扣的方法方式.单位将应缴的单位和职工缴费款项直接足额汇至受托人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单位和职工缴费的时间为每年的 1月31日前.第4章基金管控模式第106条确定企事业单位年金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控企事业单位年金事务.受托人从取得国家有关机构部门认定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或者机构、基金管控公司或者机构、养老金管控公司或者机构等法人机构中选择.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作为委托人,按国家规定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协议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受托人的职责.第107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单位缴费、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3部分组成.本方案所归集的年金基金将全权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控.第108条受托人将选择有资质的账户管控人、托管人、投资管控人来管控本单位年金基金管控业务,并与之建立书面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关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书面协议合同或者协议报相关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部门备案.第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关系中的受托人、账户管控人、托管人、投资管控人遵照劳动部《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开展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的相关业务,各自履行职责,接受劳动保障机构部门及业务监管机构部门的监督检查.第210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方法方式进行管控.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并入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第5章账户管控第2101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账户下设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项下分为企事业单位缴费账户和职工缴费账户.账户管控人为每位参保职工建立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并按协议合同或者协议履行自己的职责.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的余额由账户管控人根据托管人报送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净值和净值增长率,按照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前期余额计算本期余额,并计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企事业单位账户用于归集企事业单位缴费所产生的未分配到工作有关人员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的企事业单位年金权益,即未归属权益.未归属权益产生的资金通过企事业单位账户可以进行重新分配.第2102条职工作为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的收益人,有权了解自己账户资金运营情况,受托机构定期向职工告知账户信息,包括单位缴费额、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额、投资收益、资金积累额等.第2103条职工经组织批准正常工作调动其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可以转移至其新工作单位,新工作单位暂时未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可由原账户管控机构继续管控.第2104条劳动协议合同或者协议期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协议合同或者协议期内记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的企事业单位年金资金归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所有,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相应转到新单位.若职工暂时未找到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可由原账户管控机构继续管控,单位同时终止缴费,支付给账户管控机构的管控费,从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中扣除.第2105条职工在劳动协议合同或者协议期内擅自离职,或因违法违纪等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协议合同或者协议的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尚未挽回的,扣除原计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部分的积累额,归入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公共账户.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有关人员,受处分期间单位缴费的部分中止,处分期满后的下1个年度恢复单位缴费.第2106条职工出境定居的,其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相关要求1次性支付给本人.第2107条职工升学、参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其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可由原账户管控机构继续管控,同时单位终止缴.支付给账户管控机构的管控费,从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中扣除.第6章待遇计发办法和支付形式第2108条本方案实施后,符合下列条件之1的职工,可以按规定领取企事业单位年金待遇:(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其他法律条文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2)因病、残等原因,经有关机构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办理病退或提前退休手续;(3)在退休前身故;(4)出境定居.第2109条由职工本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向劳人机构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相关申请经汇总后统1提交至受托人或账户管控人,核实无误后,由托管人发放年金待遇.第310条符合第2108条第(1)、(2)项条件的,年金待遇按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含投资收益)计发,参加人可以选择1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协议年金.待遇支付可以在该参加人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丧失劳动能力后当年剩余时间的任何时间开始,但不能迟于当年的12月31日;职工的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超出其上年月平均工资60倍的,不允许1次性领取,可选择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协议年金;如果计划参加人死亡时,其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由指定受益人或继承人1次性领取全部余额.符合第2108条第(3)项条件的职工,其年金待遇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1次性领取.符合第2108第(4)项的职工,其年金待遇可以根据本人相关要求1次性领取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第3101条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中职工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部分全部属于受益人本人,但企事业单位为职工的缴费部分的归属权益按以下规定确定:(1)1般情况下退休、身故归属权益为100%;(2)非单位原因,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相关要求离职的,其享受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中企事业单位缴费部分的比例按其为本单位服务年限规定如下:第3102条职工可以在计划申请表中以书面形式指定受益人作为本人死亡后其企事业单位年金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账户财产的继承人.职工可以随时撤回或修改指定.修改指定时,需填写1份重新指定受益人申请表,由其本人或由单位代交至受托人.第7章中止企事业单位年金缴费的条件第3103条出现下列情况之1时,单位应停止缴费:(1)单位在遇到相关年金政策调整时;(2)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反对继续实施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3)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被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部门或司法机关判定为无效;(4)年金管控委员会确认应中止的缴费情形.第3104条职工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1时,职工应停止缴费:(1)当其劳动协议合同或者协议未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2)劳动协议合同或者协议期内自动离职的;(3)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协议合同或者协议的;(4)职工自愿提出申请不参加企事业单位年金制度规章的;(5)其他.第3105条终止缴费后企事业单位年金的处理.如出现企事业单位终止缴费条件的前2种,处理方法方式是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与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均归属参加人,如本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被司法机构部门、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部门或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法规裁决为无效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按法律条文法规裁决的规定处理;某工作有关人员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返还职工本人.第8章组织管控和监督第3106条单位成立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由分管相关领导任主任,公司或者机构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群工部等机构部门相关领导组成.管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管控委员会主要负有责任协调、监督法人受托人、账户管控人、投资管控人对企事业单位年金的管控和运作.第3107条“XXX有限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年金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设立的基本程序是: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制定企事业单位年金草案,根据集体协商的原则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代会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再报属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部门登记备案.第3108条由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选择有经营企事业单位年金受托资格的机构,代表本单位和职工与机构签订《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受托管控协议合同或者协议》.第3109条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管控运营的费用.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控人收取的受托费、托管费、投资管控费从本方案所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具体比例根据《XXX有限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受托管控协议合同或者协议》、《XXX有限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托管协议合同或者协议》、《XXX有限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投资管控协议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执行.账户管控人收取的账户管控费由本单位另行支付,具体金额根据《XXX有限公司或者机构企事业单位年金基金账户管控协议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执行.第410条本计划的设立和执行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部门的指导和监管.第4101条因订立或履行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时,由本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与职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部门进行仲裁.第9章附则第4102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职工薪酬福利水平适时调整年金方案.第4103条单位半数以上职工提议进行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修改时,应修改本单位年金方案.第4104条修改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的程序:(1)企事业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制定;(2)修改后的方案草案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3)重新报劳动保障机构部门备案;(4)书面通知有关方面.第4105条符合第7章第3103条规定条件之1的,应终止执行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第4106条企事业单位年金方案终止时,须报劳动保障行政机构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人和受托人.第4107条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4108条本年金方案经职代会通过,解释权归企事业单位年金管控委员会.第4109条本方案实施的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
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完善人才长效机制,增强集团公司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和xx省有关企业年金的有关政策。
第三条集团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公司自愿和民主协商、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适当调整和个人缴费的原则。
第二章实行范围第四条已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员工本人申请可参加企业年金。
当年新进入集团公司的员工,次年起方可参加企业年金。
第五条 2006年1月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员工不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第六条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与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缴纳企业年金。
第七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制度时,实行个人账户制,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模式,本息记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后,有知道自己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权力。
第三章资金来源、缴费标准第九条企业年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机制。
单位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单位和个人缴费每年最高不超过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一)单位缴费每年按集团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即8.33%)缴纳,其中5%在经营成本中列支并在税前扣除,超过5%的部分在集团公司自有资金中列支。
列支渠道为:(1)经营成本;(2)当年或历年结余的应付工资总额或福利费;(3)单位决定使用的其他渠道来源的资金;(4)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渠道列支的资金。
晋煤企业年金方案最终版
晋城煤业集团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二)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三)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四)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五)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四条晋城煤业集团所属各单位、省内各控股子公司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均可按照本方案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
第五条已与上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均可参加企业年金。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员工的权利:(一)选择个人缴费比例;(二)了解企业为其缴费的额度和规定;(三)查询本人个人账户;(四)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员工的义务:(一)按时足额缴纳企业年金;(二)按企业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规定提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所需的信息材料;(三)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方案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缴费第八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
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员工个人缴费由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从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九条员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个人比例设4%、3%、2%三个档次,由员工个人自己选择。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保底封顶,低于上年度企业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企业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60%保底;高于上年度企业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度企业在岗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封顶。
第十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某企业年金方案范文(优.选)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提高我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国家倡导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三条企业年金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情况建立的,旨在为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本方案将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通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提高职工养老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职工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合理和公平。
(三)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四)高度安全和适度收益的原则。
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组合,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
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计划参加人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加入本方案:(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试用期满且成功转正。
(四)经本公司和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的其他条件第五条职工加入计划的程序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职工参加本计划的资格,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自动加入企业年金计划,经本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签章确认后交由本计划的受托人办理相应的加入手续。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关于××××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企业年金试行方法?〔劳动保障部第20号令〕和有关规定,经过集体协商,拟在本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现将?××××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送上,请予备案。
××××集团公司〔盖章〕××××年××月××日××××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实施企业年金方案的决议××××集团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进行审议。
会议认为,××××集团公司按时足额缴纳了根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并已经建立了健全的民主协商机制。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方法〔劳社部发〔2005〕35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方法?〔劳社部发〔2005〕35号〕?、?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年金试行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6〕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公司所指定的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切合公司实际,有助于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退休养老保障,鼓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会议表决结果:应到人,实到人,同意人,反对人,弃权人,通过?××××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企业年金方案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和第23号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X劳社险XXXXXX号,结合XXX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试行方案;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减(三)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的;(四)擅自离职的;(五)当年待岗、病假累计六个月以上或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六)其它经本单位年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认不予办理的人员;第八条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为本单位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按规定比例享受年金企业缴费部分;二达到法定年金领取条件时,计划参加人或其受益人可享受个人账户内余额的权利;三对年金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第九条参加人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授权单位按时从本人工资中代扣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二授权单位作为委托人委托本计划的受托人对其个人账户中的资产进行管理;三及时向本计划受托人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的变动情况;四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部门总经理:1.5部门副总经理:1.4部门经理:1.2普通员工:按照岗级来制定系数……第十三条个人缴费按企业缴费金额的1/10缴纳;第十四条单位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1/1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以后国家政策调整时,相应进行调整;第十五条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采取年缴方式,个人缴费部分单位采取按年代扣的方式;单位将应缴的单位和职工缴费款项直接足额汇至受托人开立的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单位和职工缴费的时间为每年的 1月31日前;第四章基金管理模式第十六条确定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事务;受托人从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机构;职工个人账户的余额由账户管理人根据托管人报送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和净值增长率,按照职工个人账户前期余额计算本期余额,并计入个人账户;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所产生的未分配到员工个人账户的企业年金权益,即未归属权益;未归属权益产生的资金通过企业账户可以进行重新分配;第二十二条职工作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收益人,有权了解自己账户资金运营情况,受托机构定期向职工告知账户信息,包括单位缴费额、个人缴费额、投资收益、资金积累额等;第二十三条职工经组织批准正常工作调动其年金个人账户可以转移至其新工作单位,新工作单位暂时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可由原账户管理机构继续管理;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内记入个人账户的企业年金资金归个人所有,个人账户相应转到新单位;若职工暂时未找到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账户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单位同时终止缴费,支付给账户管理机构的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第二十五条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或因违法违纪等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料;相关申请经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受托人或账户管理人,核实无误后,由托管人发放年金待遇;第三十条符合第二十八条第一、二项条件的,年金待遇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含投资收益计发,参加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待遇支付可以在该参加人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丧失劳动能力后当年剩余时间的任何时间开始,但不能迟于当年的12月31日;职工的个人账户积累额超出其上年月平均工资60倍的,不得一次性领取,可选择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如果计划参加人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由指定受益人或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全部余额;符合第二十八条第三项条件的职工,其年金待遇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符合第二十八第四项的职工,其年金待遇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第三十一条个人账户中职工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部分全部属于受益人本人,但企业为职工的缴费部分的归属权益按以下规定确定:四年金管理委员会确认应中止的缴费情形;第三十四条职工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职工应停止缴费:一当其劳动合同未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二劳动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三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四职工自愿提出申请不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五其他;第三十五条终止缴费后企业年金的处理;如出现企业终止缴费条件的前二种,处理方式是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与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均归属参加人,如本企业年金方案被司法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裁决为无效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按法律法规裁决的规定处理;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返还职工本人;第八章组织管理和监督;有,具第四十一条因订立或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时,由本单位的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与职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仲裁;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及职工薪酬福利水平适时调整年金方案;第四十三条单位半数以上职工提议进行企业年金方案修改时,应修改本单位年金方案;第四十四条修改企业年金方案的程序:一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制定;二修改后的方案草案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三重新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四书面通知有关方面;第四十五条符合第七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件之一的,应终止执行企业年金方案;第四十六条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时,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
某国企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第一条根据《中国x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结合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参加人员范围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职工可以申请参加本年金计划:(一)与xx签订了一年期(含)以上劳动合同;(二)试用期满;(三)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
属于公司给予保留社保关系性质的各类离岗人员和其他与企业有特殊约定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职工申请参加本年金计划应填写《中国x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加入申请表》。
第三条资金筹集方式及缴费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公司和参加计划的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一)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初期,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低于公司为其缴费部分的四分之一,以后年度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逐步提高,最终与公司缴费相匹配。
个人自愿申请降低个人缴费标准的,公司缴费部分随之同比例下调。
个人与公司之间的缴费比例原则上不变。
(二)对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不在于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企业年金之外再列支任何补充养老性质的福利项目。
(三)企业缴费基数及缴费总额企业缴费基数为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试行年金制度初期,企业年缴费额按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计提。
计算公式为:企业缴费=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5%每年的具体缴费总额可根据年金相关法规规定和自身盈利状况进行年度核定和调整,报集团公司年金管委会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后执行。
(四)个人缴费基数及缴费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
为体现企业年金的保障作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一般不超过职工平均水平的五倍。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1.25%。
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缴费=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1.25%个人缴费由公司每月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四条企业缴费的分配公司缴费分为基本缴费和激励缴费两部分。
(一)基本缴费基本缴费的缴费比例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计算公式为:基本缴费金额=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4%。
XXXX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最终版
XXX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参加人员 (2)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4)第四章账户管理 (7)第五章权益归属 (8)第六章基金管理 (9)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0)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11)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2)第十章附则 (13)附件①: (14)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 (14)附件②: (15)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5)附件③: (16)职工中止(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6)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我公司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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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为了保障和提高本集团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企业年金实施意见》、《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年金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本方案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保障、激励、约束相统一,企业年金与员工个人贡献挂钩的原则。
(二)坚持效益优先与兼顾公平的原则:企业年金总体保费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投,效益差时少投或暂不投;员工的企业年金保费与劳动贡献挂钩,因劳动贡献大小而有所不同。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企业年金方案内容,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四)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建立条件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足额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二)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经营性亏损,或未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暂停缴交。
(三)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较强。
承受能力不足时,应根据情况实行下浮或者暂停。
(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三章参加人员范围第五条企业年金的实施范围:(一)缴费时与本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且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管理的下列机构在岗员工:集团总部、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分公司、XX工程处、XX工程处、XX工程处、XX分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广告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二)缴费时与本集团公司或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且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管理的下列机构(已与集团公司签订《企业年金管理委托协议》)在岗员工:XX公司、XX 公司、XX公司。
第六条参加企业年金员工的权利。
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有权了解个人账户信息;依法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
第七条参加企业年金员工的义务。
授权集团公司作为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其个人账户中的企业年金进行管理运营;承诺按照规定的条件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第四章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第八条资金来源。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承担。
(一)企业缴费:按不超过参加企业年金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33%计提(集团公司及各下设机构可分别根据经营情况下浮计提比例或暂停提取),其中6%以内的部分从经营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并纳入薪酬预算管理。
每次缴费完全分配至个人账户,不留余额。
工资总额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奖励工资、工龄补贴、出勤补贴、住房补贴及部分岗位发放的计时(计件)工资、单项工程奖、加班补贴、工地补贴、特殊岗位补贴、防毒费、执业资格津贴。
工资总额不包含过节费、计生类补贴及奖金、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劳保费、降温费、服装费。
(二)员工个人缴费:员工每年个人缴费按120元缴交,委托企业从本人税后工资中代扣。
第九条企业缴费的分配。
根据已核定的上年度工资总额,综合考虑员工的岗位责任、年龄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分配金额,适当向关键岗位和年长的员工倾斜。
计算公式如下:员工年分配金额=分配基数×员工分配系数员工分配系数=本人薪等系数×本人年龄系数分配基数=上年度工资总额×计提比例/全体员工分配系数之和薪等系数见下表:年龄系数见下表:企业根据年金方案,在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分别统计出上年度各机构工资总额,计算出缴费额度和每个参加企业年金员工的分配金额,一次性将企业年金缴交至企业帐户,再由受托人根据年金方案或集团公司指令一次性分配至员工个人帐户。
企业缴费部分分配到员工个人帐户时,最高的不能超过本方案参加年金员工平均缴费额的5倍。
第十条薪等系数以缴费当年元月份的员工薪等为标准计算;年龄系数以缴费当年年份减员工出生年份为年龄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新调入员工调入当年及次年的年金按照下列办法进行补缴:1.调入当年工作不满半年者,当年不进行补缴;满半年不满一年者,按半年进行补缴;满一年者(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调入),按全年补缴。
2.调入次年的年金按全年补缴。
3.补缴标准=本人补缴期内工资总额×计提比例×本人年龄系数/年龄系数平均值。
其中,工资总额须符合本方案第八条规定;计提比例同本方案第八条经核定的企业缴费计提比例;年龄系数平均值为年龄系数表中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平均数即16%。
第十二条缴费时间和划转缴费的途径。
企业年金的缴费金额须在完成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财务审计后,根据考核结果及审计结果,核定本年度企业年金缴费金额,按年缴纳。
第五章账户的管理和权益归属第十三条账户的开立由账户管理人设立个人账户、企业账户、保留账户和未归属权益账户。
个人账户记录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员工个人缴费及投资收益等信息。
企业账户记录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年金计划权益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编码、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企业年金计划权益信息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支付、投资收益、权益余额等总括信息及未归属权益信息等。
保留账户主要指员工离开本企业或计划终止要求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其个人账户时,为记录这些员工的缴费、待遇支付及投资收益等信息专门设立的个人账户。
未归属权益账户主要指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未归属的权益,或根据本方案从个人账户中扣除的企业缴费及投资收益部分;未归属权益账户仅用于抵减企业后续缴费。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的维护与变更。
账户管理人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个人账户的日常维护和更新。
第十五条个人账户的转移。
员工变动工作单位并且参加新单位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将其个人账户转至新单位。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继续申请由原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一)新就业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二)员工参军、失业期间;(三)因公司关停并转而导致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第十六条个人账户的注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注销个人账户:(一)出国定居人员;(二)个人账户积累额领取完毕;(三)员工或退休人员身故后,其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十七条权益归属:(一)员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二)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按照下列条件确定归属:1.员工因违法违纪、涉及刑事犯罪、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及劳动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等各种情况被企业开除或除名的,不归属个人所有,全部归属企业。
2.在本企业服务年限不足5年的,不归属个人所有,全部归属企业。
(属干部组织调动或在本企业退休、提前退休、身故的除外)3.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全部归属个人所有。
但出现第二十七条个人中止缴费条件时,当年可能发生的企业超缴部分按下列办法处理:中止缴费年度工作不满半年者,当年的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企业所有;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者,当年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的50%归属个人所有。
第十八条员工在原单位曾参加企业年金的,其累积的个人账户余额在调入时全部转移到本企业个人帐户。
第六章基金管理方式第十九条企业年金基金的组成。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员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
第二十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获得的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与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一条企业年金基金分配。
企业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员工个人缴费额记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也相应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费的交纳。
受托管理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中扣除,账户管理费由企业另行缴纳至账户管理人指定账户。
员工离职和退休后的账户管理费应由其个人承担。
第七章企业年金待遇的支付方式第二十三条支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二)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者提前退休,并在社保中心领取退休待遇的;(三)出国定居;(四)在退休前身故;(五)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可以领取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待遇支付方式。
员工退休后由本人选择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年金。
第二十五条员工在退休前身故,其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八章中止企业年金缴费的条件第二十六条企业中止缴费的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企业应暂停或停止缴费:企业经营亏损;未完成经核定的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本企业半数以上员工反对继续实施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被上级主管部门判定为无效。
当员工个人中止缴费时,企业同时中止对其个人的企业缴费。
第二十七条员工个人中止缴费的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参加人应停止缴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聘的;当期劳动合同未满就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期劳动合同未满且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擅自离岗或离职的;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企业开除或除名的;出现支付条件之一的;员工自愿提出申请不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
第二十八条中止缴费后企业年金的处理。
中止缴费后,员工个人账户可转入保留账户,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员工本人达到符合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额。
保留账户由本方案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管理方式与员工个人账户相同,相关费用由受益人承担,从受益人受托权益中支付。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九条企业年金方案设立和终止。
设立的程序:本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参照国家、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将方案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集团公司党委会表决通过形成决议,上报市投资控股公司及托管部门审批,再根据有关规定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实施。
终止的程序:企业年金方案的终止须报市投资控股公司及托管部门、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员工和受托人。
第三十条企业年金,应择优选择具有资格的管理运营机构负责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营。
本方案所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委托集团公司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以下均简称受托人)进行管理。
企业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XX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与其他管理人建立合同关系。
在委托人同意的前提下,由受托人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机构作为企业年金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并分别签订《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合同》《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