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像档案验收归档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要求
一、照片档案
1.照片档案使用数码照相机或光学胶卷的照相机拍摄, 数码照相机光学分辨率不少于400万有效像素,拍摄时要求曝光准确、画面清晰、构图主题鲜明准确。
2.数码照相或胶卷照相都统一冲印规格为5寸彩色或黑白光面照片(不能冲印布纹照片)。
所有光学照片附底片,数码照片附光盘。
照片应真实(不得修饰剪裁),底片与照片影像应一致。
3.照片构图、场景、景物、物体镜头要有远景、中景和近景、重要工序、重要部位(拍摄细部特征)。
对同一拍摄对象有不同角度,不同阶段的照片。
4.每张照片要有文字注解(照片编号、底片号、照片题名、内容、拍摄时间、地点、摄影者)。
项目工程要有照片册总说明。
5.照片要使用统一规定的《照片档案》整理成册。
《照片档案》由照片档案总说明(附件四)、照片档案卷内目录、备考表组成,照片要按附件五著录格式内容进行著录。
二、录像档案
1.录像档案资料应当使用DV摄像机或比DV摄像机拍摄效果更好的机器拍摄。
摄像机水平线不少于520线。
2.正确使用白平衡,防止发生色偏。
3.镜头画面清晰平稳无明显晃动和抖动。
镜头推、拉、摇画面均匀
平滑。
4.图像场景、景物、物体镜头要有远景、中景和近景。
地下隐蔽、重要工序、重要部位(拍摄细部特征)。
5.原始素材像带记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像带上要按拍摄顺序著录时间、标题、内容、地点、拍摄人、编号。
★要求拍摄的每一卷素材带,必须编写“素材带案卷目录”
三、专题片制作
1、专题片要配解说词、字幕、背景音乐、解说(解说用标准普通话播音)、字幕、图像画面要同步准确,片长5—8分钟。
2、介质形式:应用标准DVD格式或MPEG-2格式光盘。
3、专题片编辑制作主题明确、内容真实、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4、要简明、系统、完整的介绍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原址、原貌)、前期工作、重要工序、主体结构、施工工艺、竣工后外观、周围环境、建筑、设计等特色以及建设、施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事宜。
5、文字说明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开工、竣工日期、拍摄日期、拍摄者等。
四、声像档案管理、拍摄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总责任单位是建设单位,各建设单位除做好自身应拍摄的工作外,还应在工程开工前明确施工、监理单位的拍摄工作任务,其具体职责如下:
1、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原貌、工程前期活动、重大事项(事故)、验收活动以及竣工后工程全貌的声像档案拍摄;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
声像档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声像档案的验收和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2、监理单位:负责拍摄施工质量监督过程: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对建设工程施工资料检查监督;对施工单位原材料、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检查及见证监督;对工程见证项目和工程测量的核验;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过程情况
3、施工单位:负责拍摄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工序(如:基础、主体、隐蔽等);负责拍摄施工中重大事项(事故)。
4、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对声像档案编制内容、验收移交程序等进行交底和业务指导。
五、声像档案报送、验收程序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要将声像档案的编制纳入工程竣工档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专业声像机构编制。
建设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依照声像档案的编制要求,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制定声像档案的编制计划。
(二)、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工作,对建设单位声像档案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将工程形成的纸质档案连同照片和录像档案素材带一并送市城建档案馆进行预验收。
验收基本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后,才能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包括声像档案在内的一套完整的竣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