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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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系统的管理,明确各级系统操作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提高人力资源系统运行的效率和效果,确保人力资源各项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系统是公司应用软件系统中的基础系统,实现员工人事信息管理、人事异动处理、员工招聘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人力资源报表管理、员工自助服务等人力资源管理功能。
第三条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原则:
1、权限与责任对等原则:谁使用,谁负责,按照授予的权限进行系统的操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严格保密原则:系统各项人事信息、薪酬数据必须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漏。
3、准确完整原则:系统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组织机构
一、总公司
(一)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组织选型和系统实施。
2、人力资源系统在全公司的推广使用、升级优化和监督检查。
3、制定、完善人力资源系统各模块指导操作手册。
4、负责人力资源系统用户权限管理。
5、负责人力资源系统中总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三级机构组织架构裂变(包括新设、合并、拆分、升级、降级、撤销,下同)的管理。
6、指导、监控、解决人力资源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总公司员工、分公司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
7、负责总公司员工、分公司经营班子、委派财务负责人以及稽核人员信息的维护。(是否要包括理财险人员和特别调查部经理?)
(二)信息技术部:
1、参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系统选型和系统实施。
2、对人力资源系统提供网络与设备维护等支持和技术保障。
3、组织人力资源系统与公司其它系统接口的开发与维护。
4、负责人力资源系统自定义报表的设计工作。
5、负责人力资源系统数据库的备份与安全管理。
(三)市场部:(职责描述更全一些)
1、及时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机构、三级机构的裂变信息。
2、负责核心业务系统中与HR系统对接信息的维护。
3、公司前线人员信息及前线人力成本报表的查看权。
二、分公司
(一)人力资源部:
1、负责人力资源系统在分公司和所属三级机构的推广使用。
2、人力资源系统中所属三级机构部门、四级机构、业务团队的设置。
3、负责分公司各项人力资源数据的及时更新、日常维护,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4、对分公司本部、所属三级机构人力资源系统的使用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并负责对分公司本部、同城三级机构员工以及异地三级机构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5、及时反馈分公司使用人力资源系统中的问题以及优化建议。
6、负责权限范围内分公司员工、三级机构经营班子人员信息的维护。
(二)市场部:
1、负责分公司前线人员在系统中的各项人事事务操作。
2、及时向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四级机构裂变及业务团队变动(包括新设、合并、撤销)信息。
3、分公司前线人员信息及前线人力成本报表的查看权。
三、三级机构
(一)同城三级机构:
原则上统一集中到分公司本部进行各项人力资源系统操作。
(二)异地三级机构:
1、负责人力资源系统在三级机构的推广使用。
2、负责对三级机构员工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3、及时反馈三级机构使用人力资源系统中的问题以及优化建议。
4、负责三级机构员工信息的维护。
第六条系统管理员
(一)总公司系统管理员
1、参与人力资源系统的建设规划和系统实施。
2、组织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及完善相关操作手册。
3、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用户权限、经理人自助常用报表的设置和主控台的管理。
4、协助信息技术部处理与公司其它应用系统进行对接。
5、组织分公司系统管理员和总公司员工进行系统使用的培训。
6、指导、监督人力资源系统的运行,研究、解决分公司反馈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人力资源系统的运行、数据维护监督和日常管理。
(二)分公司系统管理员
1、负责权限范围内,人力资源系统在分公司的应用管理,确保分公司人力资源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2、组织所属三级机构系统管理员和分公司员工系统使用的培训。
3、及时反馈分公司使用HR系统中的问题以及优化建议。
4、指导、解决分公司员工、所属三级机构系统管理员反馈的问题。
(三)三级机构系统管理员
1、负责权限范围内,人力资源系统在三级机构的应用管理,确保三级机构人力资源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2、负责三级机构员工系统使用的培训。
3、及时向分公司系统管理员反馈三级机构使用HR系统中的问题以及优化建议。
第七条员工
1、在权限范围内,按照系统操作说明书进行员工自助操作。
2、及时向所属机构人力资源部反馈个人变动信息、使用HR系统中的问题以及系统优化建议。
第三章系统使用管理
第八条系统中的所有使用人员要自觉遵守系统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按照授予的权限(附件一:系统权限分配表(一期)),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职责。(备注:目前权限仅按照人力资源系统一期实施项目进行授权)第九条用户因工作需要变更个人操作权限,须认真阅读本办法,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
员工填写《权限变更申请表》(附件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总公司系统管理员进行权限授予
第十条公司员工持有唯一的系统登陆帐号。员工应保证个人帐户密码的安全性,不得将密码透露给他人。员工取得初始密码后应立即修改,若因帐号、密码被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忘记密码的,应向总公司系统管理员发送邮件,提出修改密码申请,经总公司系统管理员核实后重新设置员工密码。
第十二条任何用户不得索取他人帐户密码,未经授权,不得用其他人员帐号进行系统操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和异地三级机构必须明确一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机构人力资源系统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见第二章)。系统管理员必须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应用软件操作知识。
第十四条同城支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须设系统管理员,须按第九条流程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审批同意后授予相应的系统操作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