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准备金的计提及其影响.

四项准备金的计提及其影响.
四项准备金的计提及其影响.

四项准备金的计提及其影响

一、“四项准备金”的计提方法

对“短投资”、“应收帐款”、“存货”以及“长期投资”四项资产计提的跌价、减值准备统称为“四项准备金”。根据1998年开始执行的《股份有公司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四项准备金的计提采用下列方法。

(一)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与其成本进行比较:如市价低于成本的,按其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市价以后又回升,按回升增加的数额冲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公司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成本转帐,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再予以调整。

(二)坏帐准备。

1、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规定提取坏帐准备。坏帐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2、本期应提取的坏帐准备大于其帐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帐面余额的差额,冲管理费用。

3、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坏帐损失,冲销提取的坏帐准备。

4、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坏帐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

1、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对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

分,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2、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其增加数以补足以前入帐的减少数为限),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存货跌价损失”科目。

3、公司生产领用、出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再予以调整。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处置长期投资时,其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因计提四项准备金,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而影企业损益的,根据财政部文件,可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并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不需要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如在编制1999年会计报表时,对资产负债表来说,调整至1999年“年初教”;对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来说,调整至1998年的“年初末分配利润”。对于企财务来说,一般要分清三组数据:即1997年及1997年以前的影响数;1998年影响数;1999年影响数。

对投资者来说,由于追溯调整的是上年数,对当年净利润似乎影响不大(会计政策变更对当年还是有影响的,只是它已隐含在当年数字里了),但由于“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减少,影响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却是实实在在的。

二、计提“四项准备金”的影响

1、计提四项准备金,对于大部分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是一次资产夯实的举措,挤去了按过去会计制度“合法”存在的水分,是向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一步。四项准备金政策的出台,压缩了上市公司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空间。同时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还规定:“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应对上市公司所作的估计和处理是否适当作出判断,并恰当地表示审计意见。”从而使上市公司的财报告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来说,在过去的会计制度中,无论存货的成本价多么高,只要存货是按成本价计价的,会计报表反映的信息即使不真实,却是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如果计提准备金,公司应领先将存货成本高于市价的差额作

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出来,计入损失。这样,对经营者考核的正确度就大大地提高了。

2、计提四项准备金虽然加大了计提的比例,将损失提前体现在会计报表上,但并不减少相应资产的数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其颁发的《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还特别强调了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资产减值核销的程序等,以此防止上市公司滥用核销权核销资产,保护中小投资者。

再是由于这一次计提四项准备金采用“追溯调整法”,因此,对当年损益的影响不会很大。而对当年的净资产可能有较大影响。如某股份有限公司坏帐准备原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从1999年1月1日起,会计政策作了变更:将坏帐准备计提比例提高到10%。计算如下(单位:万元):

该公司会计政策调整对1999年会计报表的影响是:(1)199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1,710万元;(2)1998年当年“净利润”减少190万元;(3)1999年当年“净利润”增加95万元;(4)199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减少1,805万元。

同时,坏帐准备1998年12月31日由原来的1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1999年12月31日由原来的95万元调整为1,900万元。

据统计,1999年当年全部上市公司提取的四项准备金占净利润9%左右,因而,可以认为“四项准备金”的计提对当年业绩的影响并不大。有关专家对截止2000年8月25日沪深两市既有年报又已公布中报的898家公司作为样本进行对比,上半年期末全部样本公司共计提四项准备余额为374.9亿元,而1999年底为372,6亿元。二者相比,今年上半年比1999年底仅增加2,3亿元。粗略地讲,上半年898家样本公司因增援四项准备共减少利润2.3亿元,这仅占上半年全部样本公司净利润总额的0.71%,因而,可以说四项计提因素对上半年公司的业绩基本无影响。

专家认为,“四项准备金”的计提,计入管理费用、存货跌价损失、投资收益,直接冲减了利润总额,使一部分公司由盈变亏或净利润下降。短期来看,影响了股东的收益与回报;但从长期考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计提“四项准备金”对所得税的影响。根据财政部文件,计提“四项准备金”,除按应收帐款0.5%计提的坏帐准备可在所得税前计入费用外,其余一律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调整增加四项准备金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减少四项准备金是否同样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费用是作为永久性差异,还是时间性差异?

笔者认为,调整增加四项准备金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减少四项准备金同样应当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费用也可作为时间性差异。

如果某公司两年提取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5万元、-2万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会计处理时,

第一年:

借:所得税313,500

递延税款16,500

贷:应交税金330,000

第二年:

借:所得税336,000

递延税款-6,600

贷:应交税金330,00

这样处理,符合配比原则。

两年合计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0,000元,对净利润的影响是9,900元。

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

xx市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 xx银[xx]4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内部控制,确保对外支付安全,保障我行存款准备金管理符合央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存款准备金包括法定准备金和超额 准备金(备付金)。 第三条法定准备金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按比例缴存的资金。 第四条超额准备金即备付金,指存放在人行存款帐户中超出法定准备金的部分,是为保证正常的业务支付而准备的资金。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会计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帐户的日常管理工作,确立法定准备金的交存范围的会计科目审定工作,测算法定准备金的金额,确保正确无误。 第六条综合计划部负责存款准备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存款准备金帐户余额不能小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应缴的金额,在缴足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额度上留足日常备付金,使存款准备金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安全、高效地使用资金。 第七条综合计划部负责新业务、新产品的报备工作,在新业务、新产品开办前,综合计划部需将新业务、新产品的名称、特征和会计科目等内容向人民银行报备,以确定是否缴纳存款准备金。 第八条稽核监察部负责存款准备金的监督、审核工作,对存款准备金缴存的范围、比例、金额是否按人民银行要求进行审核。 第三章操作规程 第九条总行在人民银行开立存款准备金帐户,统一向人民银行缴存法定准备金,统一办理同城和异地的汇差资金清算,统一办理对外资金流通。 第十条会计部门每旬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缴存范围和比例调整、留存足额法定准备金。 第十一条当发现存款准备金帐户余额不足以满足资金清算时,会出部应及时通知综合计划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2]20号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金融企业准备金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完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办法,现将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附件: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本办法所称一般准备,是指金融企业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动态拨备是金融企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 本办法所称内部模型法,是指具备条件的金融企业使用内部开发的模型对风险资产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标准法,是指金融企业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对风险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财政部制定的标准风险系数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第十二章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题库2-0-8

第十二章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题库2-0-8

问题: [单选]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基本步骤是。 A.对大额不良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计提特别准备金 B.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对大额不良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计提特别准备金 C.对大额不良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计提特别准备金 D.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大额不良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一一计提特别准备金 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基本步骤为: 对大额不良贷款逐笔计提专项准备金、按分类结果对其他“非正常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非正常类贷款”的同质贷款计提专项准备金、对正常贷款计提普通准备金、计提特别准备金、汇总各类准备金、最后根据其他因素对贷款损失准备金总体水平进行调整。

问题: [单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时,是指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应在估计到贷款可能存在内在损失、贷款的实际价值可能减少时进行,而不应在贷款内在损失实际实现或需要冲销贷款时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A.及时性原则 B.充足性原则 C.保守性原则 D.风险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应当在估计到贷款可能存在内在损失、贷款的实际价值可能减少时进行,而不应当在贷款内在损失实际实现或需要冲销贷款时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问题: [单选]普通准备金在一定程度上资本的性质,专项准备金资本的性质。 A.具备,具备 B.不具备,具备 C.具备,不具备 D.不具备,不具备 普通贷款损失准备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本的性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用于弥补银行的未来损失。专项准备金由于不具有资本的性质,不能计入资本基础。 https://www.360docs.net/doc/b212508690.html,/ 电子竞技

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规定的新规定

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规定的新规定2010-10-18 10:40:58| 分类:应用文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宁国市田园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规定 根据国家七部委2010年3月11日联合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 司自2010年4月起,按第三十一条中的规定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担保赔偿金;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列入营业费用。每月计提,年终结算,不得超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转 为当期收入。 借:营业费用-(短期责任准备) 贷:末到期责任准备 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提取:按当月担保责任余额的1‰计提,当月计提。(指月末在保余额,月末时要列出在保单位及对应担保金额,作为计提依据),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列入营业费用。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10%后,实行差额提取。 借:营业费用-担保赔偿准备(长期责任准备) 贷:担保赔偿准备 三、年终税后利润中按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余额10%后,实行差额提取。按第二条和本条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份可 转增资本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贷:一般风险准备 企业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 借:一般风险准备 贷: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 四、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 风险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借:一般风险准备 担保赔偿准备 末到期责任准备 贷:银行存款 五、以上规定,财务部门应严格遵照执行。

中央银行学考试重点整理

1.中央银行的产生:在资本主义银行制度发展过程中,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与商 品经济的高度发达程度相适应,从商业银行中独立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政府性金融机构。 2.产生的历史背景:(1)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2)商业银行的普遍建立(3)货币信用关系 普遍崔在于经济和社会体系之中(4)经济发展中的新的矛盾频繁显现 3.产生的金融基础:(1)银行券统一发行的客观需要(2)集中统一票据交换和清算的客 观需要(3)保证银行支付能力和稳定银行体系的客观需要(4)对金融业监督管理的客观需要(5)政府融资便利和代理国库的主观需要 4.产生途径:(1)自然演变(瑞典、英格兰)(2)政府立法(美国联邦储蓄银行) 5.发展(2个阶段):一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是中央银行制度的 普遍推广时期;二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直到现在中央银行制度的强化发展时期。 6.央行制度推广具体原因:(1)新的货币本位制度建立的影响(2)布鲁塞尔会议和日内 瓦会议的影响(3)麦克米伦委员会的影响(4)新国家的产生(5)来自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支持 7.中央银行制度推广时期的特点:(1)大部分依靠政府力量创建,是中央银行发展最快的 时期(2)设立中央银行已成为全球性的普遍现象(3)稳定货币、控制通货膨胀成为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4)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的管理与货币信用控制,中央银行的职能逐步扩展 8.中央银行制度的强化的典型特征:政府对中央银行控制的加强,中央银行宏观经济调控 职能进一步强化。 9.政府加强对中央银行控制的原因:(1)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货币政策改革发展的 需要(3)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的心得宏观经济调控理论的出现(4)国家干预的实践提供了可借鉴依据(5)加强国际之间的政策协调和合作的需要 10.中央银行制度强化的表现:(1)中央银行实施国有化改革(2)中央银行成为国家干预 和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工具(3)新的银行法的制定更加明确了中央银行的职责(4)中央银行调节经济的手段不断扩大并日益成熟(5)世界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联系,合作逐步加强 11.中央银行性质: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承担管理一国金融事业、 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国家机关,是经营金融业务的特殊金融机构。 12.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地位的特殊性):(1)调控货币供给量(2)监管和规 范各种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3)参与国际金融事务的往来于合作,强化一国金融主权13.中央银行是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职能作用的特殊性):(1)调控手段:经济 手段(2)调控作用的发挥:比较平缓(有一定时滞)(3)政策制定:独立性较强 14.央行是金融业务的特殊金融机构(目标业务的特殊性):(1)经营目标:不以盈利为目 标(2)服务对象: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3)经营内容:货币发行、金融机构和政府存款。 15.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16.发行的银行: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国家唯一的发行机构 17.作为发行的银行的重要职责:(一)保持币值的稳定,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货币发 行与流通(二)掌握货币发行准备、控制信用规模、调节货币供应量 18.垄断货币发行意义:(1)是统一货币发行与流通的基本保证(2)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 要的标志(3)稳定币值的基本条件(4)是中央银行发挥其全部职能的基础 19.作为政府的银行职能表现:①代理国库②代理振幅债券的发行③为政府融通资金④持有 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⑤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活动⑥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⑦监督管理金融业⑧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发布经济金融信息。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2]20号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金融企业准备金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完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办法,现将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财政部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本办法所称一般准备,是指金融企业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动态拨备是金融企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

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 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 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本办法所称一般准备,是指金融企业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动态拨备是金融企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

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 本办法所称内部模型法,是指具备条件的金融企业使用内部开发的模型对风险资产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标准法,是指金融企业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对风险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财政部制定的标准风险系数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指金融企业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本办法所称贷款拨备率,是指金融企业计提的与贷款损失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也称拨贷比。 本办法所称贷款总拨备率,是指金融企业计提的与贷款损失相关的各项准备(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 第二章准备金的计提 第四条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等。 对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应当计提准备金。 金融企业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购买的国债等资产,不计提准备金。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标题】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财政部 ?【发文字号】财金〔2012〕20号 ?【颁布时间】2012-3-30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b212508690.html,/zwgk/2012-04/17/content_2115590.htm ?【全文】 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 通知 财政部 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2〕20号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金融企业准备金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完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办法,现将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的,计入金融企业成本的,用于弥补资产损失的准备金。 本办法所称一般准备,是指金融企业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 动态拨备是金融企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 本办法所称内部模型法,是指具备条件的金融企业使用内部开发的模型对风险资产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标准法,是指金融企业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对风险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财政部制定的标准风险系数计算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的方法。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指金融企业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与不良贷款余额之比。 本办法所称贷款拨备率,是指金融企业计提的与贷款损失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也称拨贷比。 本办法所称贷款总拨备率,是指金融企业计提的与贷款损失相关的各项准备(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 第二章准备金的计提 第四条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等。 对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应当计提准备金。 金融企业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购买的国债等资产,不计提准备金。 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分析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发放贷款和垫款,至少应当按季进行分析,采取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第六条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由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统一计提和管理。 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内部模型法或标准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定量分析,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当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值准备时,可不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第七条具备条件的金融企业可采用内部模型法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运用内部模型法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制度

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为保证本行存款准备金能按时足额交存人民银行,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管理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本行存款准备金的管理,成立以分管行长为组长,运营管理部、营业部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存款准备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行存款准备金的监督与管理。 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一)运营管理部:负责做好全行资金“头寸”的计划管理,每旬正确计算人民币应缴存的存款准备金,逐日监测全行的资金运作变化;合理调度在其他同业存放款余额,加强备付金变动情况的分析及预测;负责本行在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时及对应的会计核算科目有变化及时将有关情况(对应的会计核算科目等)报告当地人民银行,按月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会计报表,确保全行流动性管理的要求。 (二)营业部:根据每旬打印的日计表填报《**财政存款各科目余额表》和《缴存一般存款准备金科目余额表》并交由运营管理部复核,并及时上报人民银行;每旬按时足额上划人民银行,合理确定存放人民银行备付金量,保证本行正常的清算和支付,并负责存款准备金账户资金的核对工作。 二、存款准备金的核算 本行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统一由营业部核算。 (一)人民币存款准备金 1、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按旬调整交纳,根据上旬人民币存款余额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计算当旬应缴存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计算公式为: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余额=上旬人民币存款余额×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2、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的存款范围,按照人民银行有关村镇银行缴存范围规定确定,并根据人民银行即时统一调整的规定范围进行调整。遇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时,缴存存款范围待报告人民银行核准后另行调整。 3、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按照人民银行即时统一调整的比率执行。 4、会计核算手续与会计分录: (1)补缴存款准备金 借:1002----准备金存款 贷:1011----存放同业款项 (2)退缴存款准备金 借:1011----存放同业款项 贷:1002----准备金存款 三、管理与监督 (一)运营管理部、营业部在计算存款准备金的缴纳和存款准备金的帐户核对时必须落实双人,即一人经办、一人复核。各部门在存款准备金的管理中,一旦出现差错或违规事项,依据部门职责承担责任,对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本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存款准备金缴存、账户使用等情况,确保存款准备金账户使用规范、存款准备金缴存合规。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做好存款准备金的管理。 (三)自觉接受人民银行对存款准备金的管理和检查监督。遇有违反存款准备管理规定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几种准备金的计提

《中级会计学》中几种准备金的计提(老准则)一、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金”计提 借:管理费用-计提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二、存货的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存货跌价准备 三、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借:投资收益-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注意】新的准则中,借方科目全部用“资产减值损失”。即一、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金”计提 (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二、存货的跌价准备(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按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按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中央银行学 重点整理

第一章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中央银行产生的历史背景 1.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条件) 2.货币信用与经济的融合 商业银行的普遍设立,促进了货币、信用与经济的融合。以货币关系为特征的银行信用逐步替代商业信用成为信用的主要形式。 3.经济危机的频繁出现 中央银行是指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代表一国政府调控金融和经济发展的特殊金融组织,它是商品经济、货币信用制度以及银行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满足统一银行券发行、票据清算、稳定信用体系、金融监管以及政府融资等方面的客观需要而建立的。 (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现实经济背景(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1.统一银行券的发行与流通的要求 2.统一国内票据交换与清算的要求 3.保证银行支付能力、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要求 4.满足政府融资的需要 5.统一金融业监管的需要 瑞典银行是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现代中央银行的鼻祖。 中央银行初创时期的特点 1.普通商业银行的自然演进 2.货币发行权的逐步集中 3.非国有化 4.与法制健全并存 5.金融监管职能不完善 (五)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 中央银行制度发展变化的特点 1.国有化成为设立中央银行的重要原则 2.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得以确定 3.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由一般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 4.中央银行监管、管理的手段不断完善 5.各国中央银行的国际合作不断加强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中央银行的性质:既是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金融机构,又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和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部门。 中央银行不同于一般政府机关 1.其业务更多地具有银行的业务特征; 2.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其金融业务活动实现; 3.与政府是相对独立的关系。 中央银行不同于一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1.中央银行的金融活动主要是宏观金融活动; 2.中央银行不经营一般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 3.中央银行的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 4.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5.中央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维护本国货币对内和对外价值的基本稳定。 中央银行的职能 1 发行的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权是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也是中央银行发挥其全部职能的基础。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 存款准备金制度最早源于19世纪中期美国纽约的安全基金,是银行同业为防止出现流动性危机而设立的民间的自救措施。1914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即美国中央银行)建立后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后来被其他国家效法。就其本源来讲,它首先是一项银行监管手段,后来在信用货币制度下,逐步被用作调节货币乘数乃至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 我国自1984年开始实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作为平衡中央银行信贷收支的手段,中央银行通过高存款准备金率集中一部分信贷资金,再以贷款方式分配给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准备金分为两个账户: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款账户和备付金账户。1989年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3%(加备付金率则达20%左右)。1998年3月改革,两个账户合而为一,统称存款准备金账户,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统一缴存。同时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13%降低至8%,1999年又进一步降至6%。即商业银行每日营业终了其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核定存款的6%,存款按旬考核,并恢复了准备金存款原有的支付、清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3年8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3年9月21日起,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由原来的6%调高至7%,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暂时执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不变。2004年3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宣布自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2004年4月25日再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由7%提高到7.5%。为支持农业贷款发放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暂缓执行,仍执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38家银行实行8%的差别准备金 率。 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与西方国家的通行做法有两方面大的差异,一是西方国家一般对不同流动性的存款实行不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比如,活期存款的流动性高于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所以,活期存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要高于定期和储蓄存款的,这主要是因为最初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是为了防止商业银行过度放贷而出现流动性不足。我国则没有按照商业银行存款的类别来实施不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而是不管活期定期还是储蓄存款,统一于一个准备金率。第二方面的不同是,西方国家中央银行一般不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支付利息,商业银行往往把法定准备金要??资金用于贷款或投资,现在由于法定准备要求而使商业银行不能动用这笔资金,而且商业银行获得这笔资金是要支付利息的,所以这项税收的额度相当于商业银行运用这笔法定准备金投资所获的收益(机会成本),加上它的利息成本。我国则实行对准备金存款支付利息的制度。下面是近年来准备 金存款利率变动的情况(不完全)2: 1998年3月21日,中央银行将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下调到5.22%,同时规定同业存款利率不得高于准备金存款利率。2003年12月21日,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由现行年利率1.89%下调到1.62%,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维持1.89%不变。2005年3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现行年利率1.62%下调到0.99%,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维持1.89%不 变。 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滞后制约了利率市场化进程

浅议贷款风险分类及准备计提

浅议贷款风险分类及准备计提 银行计算贷款损失的方法,对反映银行的财务状况十分重要。许多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均要求根据贷款的信贷质量,明确规定将贷款分成几类,并用于向监管当局报告情况,以便监管当局评估银行贷款中的信用风险。同时该分类方法也被用于衡量准备金计提标准。此外,银行也需要贷款分类或评级系统来监控和管理其贷款中的信用风险。在我国的现行规定,情况基本是相同的。从外部审计的角度来看,虽然现行法律并未要求外部审计师对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做出评估,但出于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发表独立意见的需要,对银行贷款分类及准备金计提的检查被视同为外部审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有证据显示外部审计师在检查贷款分类和准备金提取时操作不当,外部审计师不可避免将会受到处罚。本文重点是从外部审计入手,结合银行审计的实践,对“贷款分类及准备金的计提”一些相关的难点和应对措施提一些初浅的看法,内容涉及对单笔、多笔贷款的分类、担保和抵押的处理、重组贷款、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等方面。 贷款分类是指,银行根据观察到的贷款风险和贷款的其它相关特征,审查各项贷款并将贷款分为几个档次的过程。 通过对贷款进行连续的检查和分类,银行能够监控贷款的质量,并且在必要的时候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信贷质量恶化。从会计的角度,如果银行可能无法根据贷款合同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那幺贷款应该被确认为正在受到损失,并且必须计提必要的准备金。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便成为一种银行可用来识别贷款实现价值减少的方法。银行管理人员应该根据可以获得的信息,评估贷款损失,这一过程包含了大量的主观判断,并且受制于许多消极因素。有时,银行可能会因为准备金对利润和对股东分红的负面影响,而不愿意表明蒙受的全部贷款损失。其它情况下,如果准备金享有税收减免,银行则倾向于过渡提高损失准备金,以便保持长时间利润平稳和减少缴税金额。因此,贷款分类和准备

《中央银行学》复习题

名词解释:5*2ˊ不定项选择:10*2ˊ判断题:10* 简答:3* 论述题:(三大货币/工具选择) 一、名词解释: 1、准备金:是中央银行负债的一部分,它由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两部分组成。 2、再贴现业务: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已经办理贴现、尚未到期的合格票据办理再次融通资金的业务。 3、正回购:是中央银行向遗迹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 4、不动产信用控制: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不动产抵押贷款的调节措施,实际上就是对不动产抵押贷款额度和分期付款期限等规定的各种限制性措施。 5、基础货币:又称高能货币,是银行体系创造货币的基础,包括流通中现金和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两部分。 6、经济发行:是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增加现金流通量。 7、超额准备金: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总额中扣除法定准备金之后的剩余部分,也称剩余准备金或业务备付金。 8、商业银行负债: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 9、通货膨胀:是指货币供给大于货币需求,导致货币贬值,而引起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上涨的现象。 10、复合中央银行制:集中央银行业务和职能与商业银行业务和职能于一身的体制。 11、存款保险制度:为了维护存款者利益,防止银行恐慌事件,由政府或者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出资设立,由存款机构、存款人或者双方共同负担保费,对小额存款提供保险的一种制度。12、货币扩张系数:即货币乘数,是指货币供应量与基础货币的比值。 二、简答题库 1.如何提高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 答:(1)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市场化是建立起以利率为主的货币政策间接传导机制的基础和前提。 (2)正确评价货币政策的功能,实现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 (3)完善经济金融统计和公布制度,加强货币供应量与实际经济变量关系的实证研究。 (4)改进货币政策工具及其操作运用,慎重选择货币政策标的,实现金融宏观调控方式从直接型向间接型的转变。 (5)继续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缩短货币政策的认识时滞和决策时滞。 (6)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2、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与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有何不同? 答:中央银行作为特殊的金融机构,其性质和职能决定其存款业务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站在中央银行的立场来说): (1)存款原则具有特殊性:中央银行的存款业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例如存款准备金制度。而

财金[2012]20号-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财金[2012]20号-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2]20号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提高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的前瞻性和动态性,发挥金融企业准备金缓冲财务风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完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办法,现将修订后

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增强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

展,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村镇银行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准备金,又称拨备,是指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减值准备和一般准备。 本办法所称资产减值准备,是指金融企业对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合理估计和判断,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部

中央银行学第二次作业

中央银行学第二次作业 1.论述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的需要,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率提取准备金,在中央银行账户上形成的存款。 现代各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主要通过准备金存款业务来组织实施。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这是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业务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它既关系到金融机构的资金清偿能力、商业银行可用资金成本以及信用扩张能力,也关系到中央银行准本金政策工具操作的有效性。它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依法确定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中央银行通常根据存款类别的不同,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其二,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调整幅度,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一旦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央银行会根据金融、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 (2)规定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资产。在西方国家,存款准备金又分为第一准备金和第二准备金。在中国,银行的库存现金不属于存款准备金的范畴,法定存款准备金是准备资产的惟一形式。 (3)确定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基础。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其一是如何确定存款余额;其二如何确定缴存存款准备金的基期。 2.货币经济发行与财政发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货币的经济发行是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增加货币发行。传统的看法仅指增加现金发行;随着货币范围的扩展,还可以理解为根据生产和商品流通的需要,增加包括存款货币在内的货币供应总量。在经济发行的条件下,货币投放适应了流通中货币需要量增长的需要,既可以避免货币投放过多,又能确保经济增长对货币的需要,为保证货币按经济需要发行,各国一般都建立健全了货币发行制度,包括货币发行的程序,货币发行的最高限制,货币发行准备或保证等。 货币的财政发行市值因弥补国家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货币发行。财政性货币发行有两种情况,在国库可以直接发行纸币的条件下,政府可以通过发行纸币直接弥补财政赤字;但是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国家财政发生赤字,不再是直接发行货币来弥补,二是通过向银行借款或发行公债,迫使银行额外增加货币发行。财政性货币发行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没有经济增长作为基础,由此增加的货币发行会形成超经济需要的过多货币量,导致市场供求失衡和物价上涨。 3.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必须遵循哪些基本原则?为什么? 答:(1)垄断发行的原则。这是指货币发行权高度集中于中央银行。有利于统一国内货币形式,避免多头发行造成的货币流通混乱,便于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灵活有效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还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自生的经济实力,有利于政府完全得到发行钞票的经济利益。 (2)有可靠信用作保证的原则。这是指货币发行要有一定的黄金或有价证券作保证,以保证中央银行独立发行。这是因为现代不兑现纸币制度下,纸币的发行量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客观的货币需要量之间,必须保持相对适应的关系,否则将出现通货不稳定,扰乱正常流通和生产的运行,以致引起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动荡。 (3)具有一定的弹性原则。这是指货币发行要有高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不断适应经济状况变化的需要。既要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避免因通货不足导致的经济萎缩;也要严格控制货币发行数量,避免因通货过量供应造成经济混乱。

公开市场业务和银行准备金的一些问题

公开市场业务和银行准备金的一些问题 经济扩张时,实行卖出政府债券的政策,可以减少商业银行的准备金,降低它的信贷能力,促使贷款利率上涨,遏制过度的投资需求。经济萧条时,则买进政府债券,以便提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扩大它们的信贷能力,促使利息率下降,从而扩大投资需求。 本人初学金融,对这段话不太理解。 首先,中央银行卖出了政府债券,商业银行的准备金为何减少了? 第二,准备金减少了,银行的信贷能力怎么会降低了呢?不是应该增强吗? 问题补充: 央行卖国债的时候商业银行非买不可吗? 银行准备金和存款准备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什么区别? 首先你应该明白,公开市场业务和存款准备金的调整是央行宏观调控的二个主要的货币政策。当央卖出国债时只有商业银行有能力买去(金额太大),这样商业银行的钱就会减少,所以他们的贷款能力也就降低。准备金是央行规定商行必须存放的一定数目资金防止其破产。 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核心是通过买卖证券影响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数量,进而调节货币供应量。 什么是公开市场业务? open market operations 公开市场业务则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方法,向金融系统投入或撤走准备金,用来调节信用规模、货币供给量和利率以实现其金融控制和调节的活动。 (2)公开市场业务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①运用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主动权在中央银行,可以经常性、连续性地操作,并具有较强的弹性; ②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可灵活安排可以用较小规模进行微调,不至于对经济产生过于猛烈的冲击; ③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促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有效结合和配合使用。 (3)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也有其局限性: ①需要以发达的金融市场作背景,如果市场发育程度不够,交易工具太少,则会制约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效果; ②必须有其他政策工具的配合,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存款准备金制度,这一工具是无法发挥作用的。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如何改变银行的准备金水平 你首先需要了解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方法以及银行的准备金情况,其次采取理解怎样影响准备金: 首先,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主要是买卖证券(主要是国债),回购,发行定向央票等,其中主要是以证券的回购为主(正回购和逆回购);银行的准备金分为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法定准备是银行规定的,现在是16.5%,而超额准备是商业银行多提的准备金。 其次,以证券回购为例,如果人行在银行间市场上卖出证券,那么就从商业银行手中收回了流动性,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就减少,甚至不足,银行就需要在银行间市场上进行同业拆借来弥补;反之,央行买回证券,那么就向市场输出流动性,商业银行手中的流动性就会增加,超额准备金也得到了增加。 最后,强调一点,公开市场操作改变的准备金水平为银行的超额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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