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托风险防范措施解析_姜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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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风险防范措施解析
姜林静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 100032)
【摘要】信托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中房地产信托因其收益高、兑付风险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文章以房地产信托的现况为基点,探讨了银监会的监管态度,分析了房地产信托在项目成立、监管过程及最后兑付阶段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了相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为投资人提示了投资风险。【关键词】房地产信托;主要风险;应对措施;保兑付
一、房地产信托概念及现况
信托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一种具有高度灵活性和可塑性的财产管理制度。而房地产信托则是信托公司发挥专业理财优势,通过实施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一定收益的一种信托业务。
中国信托业和中国的改革开放相伴而生,承载着金融体制改革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历经了曲折的发展历程。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颁布,它与2001年6月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2002年7月实施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共同构筑了最基础的“一法两规”信托法律体系,信托也从此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007年3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10年银监会又出台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及与之配套的《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清楚自己业务的定位后,中国信托业释放出巨大的潜力。《2012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信托资产规模2007年底0.88万亿元,2008年底1.22万亿;2009年底2.01万亿;2010年底3.04万亿;2011年底4.81万亿;2012年6月末5.54万亿。近五年来实现了年增万亿的高速增长,正是房地产信托这个最大的引擎,才使得信托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仅2011年,国内就发行了房地产集合信托产品近千个,发行规模近3,000亿元,较上年增长50%左右。许多房地产商,包括万达、万科、绿城等单一公司的信托产品发行量都超过了50亿元。据估计,信托资产中有30%左右直接或间接与房地产有关,并且贡献着信托业60%左右的利润。
此外,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末,房地产信托余额为6,751.49亿元。房地产信托多在1.5年期到2年期之间,2011年上半年新增的1,700余亿万元的房地产信托中的大部分将在2013年上半年兑付,加上2010年发行的两年期左右的信托产品,预计2012年及2013年上半年将是房地产信托兑付的高峰期。正如“无间道”里说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现在,到房企和信托公司还债的时候了。
二、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的态度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7月26日在出席“2012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电视电话)会议和2012年年中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继续扎实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强化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加强房地产信托风险管理。下半年,要着力加强信用风险前瞻性管理,有效防范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风险。
会议特别强调,严禁银行从业人员充当资金中介或直接参与民间借贷,严防信贷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尚福林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系统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守风险底线,加强前瞻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个别领域、个别地区的局部性风险演变为全局性、系统性风险。
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防范采取了比较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加强风险提示、日常监测、加强信息披露、提前关注重点公司及重点项目、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对新项目实施事前报告制度等。总体来看,前期采取的监管措施在控制发展节奏,防范化解风险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房地产信托主要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自从“保兑付”成为房地产信托的焦点词一来。监管部门、信托公司、投资人等都在从不同角度分析房地产信托容易出现风险的每一个环节,“保兑付”最虽然牵扯的精力颇多,却并不是房地产信托的唯一风险,房地产信托项目本身、尽职调查的过程、项目运营的中间环节以及信托公司监管过程中潜藏着诸多风险。
1.项目风险
一切的源头都是项目本身,选择一个好的项目是房地产信托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一款信托产品的成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成立前要做相关的尽职调查、风控审核、发行预审等;发行时需要
联系银行、直销、第三方渠道做相应的路演和推介会;后期则需要相应的资金募集、确认函发放、发布成立公告;对于信托公司来说,监管资金使用以及进行风险控制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从开始的尽职调查到后期,整个房地产信托产品环节,最大的风险肯定是项目本身,如果一开始对这个项目没有做好尽职调查,没有做合适的评估,那肯定后来所有的风险都会由这部分问题产生。选择房地产信托项目的核心理念就是项目本身。主要考察项目产生多少的利润、收益回报是多少、地价成本多少等方面。当然交易对手的水平也决定了项目的成败,如果交易对手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开发经验丰富、项目管理体制完善、资产管理能力较强等,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着房地产项目的成败。
这个时期的风险控制主要依赖于信托公司业务团队对项目的遴选和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团队对项目风险的整体把控。要求尽职调查一定要做细致,避免出现未披露的或有负债及表外融资。
2.监管风险
确定了项目后,信托公司如何对项目进行后续的管理,是否准确掌控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流的回收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一环。
信托公司一般是通过占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派驻现场监管人员、掌管项目公司证照印鉴、查阅项目公司所有档案及掌控项目方银行账户来管理项目运营过程中的风险。但是即便如此项目公司也会想出一系列的应对措施,达到逃避监管的目的。
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会出股东拆借资金到期不归还、虚报工程量、截留销售回款、私刻印鉴、购买大额理财产品实为私下挪用等不良行为,这给项目带了巨大的资金监控风险。信托公司在一次一次的资金挪用中与项目公司博弈,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项目方的操作手段,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
通常信托公司会进行实时的项目现场监控、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信托资产清查、要求项目公司做出书面的信用承诺、逐笔核实项目公司所报的工程款等方式来防范及发现这些潜在的风险,保护信托资产不受侵害。
3.兑付风险
2012年始,房地产信托的风险显露:开发商不能按期偿还融资资金选择延期兑付、信托公司宣布提前清盘房地产信托项目,还有一些房地产信托项目则引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接盘。各个信托公司的“保兑付”表现各有不同。
房地产信托项目是在房地产调控背景下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开发贷未能如期取得。部分房地产信托资金进入项目的时间点比较靠前,多为前期开发报建阶段或者是拿地阶段。在信托资金支持房地产项目走过该阶段后,就需要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贷资金来偿还。而房地产调控政策之下的银行货币政策随之调整,使得原本计划内的资金注入出现问题,即使是房地产项目公司拿到了大额授信,但银行方面却不能按期实际放款,从而导致了房地产企业供血不足。另一方面,市场骤变,销售回款缓慢。部分房地产信托为开发商提供建设类资金,信托资金支持项目拿到预售许可证后,本期望通过销售实现现金回流从而兑付信托资金的项目,但突遇房地产市场调控,限购政策持续,银行个人贷款政策调整等不利因素,使得房子不能按期销售,资金回笼过慢,自然导致信托资金的兑付也就出现了问题。但应当看到,信托公司为房地产项目融资通行的抵押率是必须低于40%,谨慎一点的公司一般规定抵押率必须低于30%。在“大信托”的模式下,信托公司持有房地产项目公司近100%的股权,且项目公司证照、印鉴及银行账户均在信托公司的掌控范围内。因此,大多数房地产信托面临的风险是短期流动性风险,而非长期性的大问题,也就是说不是项目价值风险,这也就是资产管理公司为什么会接盘的原因。
房地产信托行业整体风险可控,但需防范个体风险。部分信托公司不看好房地产后市,为避免到期难以兑付的情况出现,上半年多款房地产信托产品提前终止清盘。与此同时,个别到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则延期兑付。虽然在刚性兑付机制下,房地产信托不能兑付的情况不会大规模出现,但是个别信托产品仍面临兑付风险,而提前终止和延期兑付也都给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四、房地产信托的未来
2012年还剩最后四个月,房地产市场的前景尚不明朗。一方面是对房地产市场“金九银十”的期待,另一方面是房地产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