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第八章 模板、拱架和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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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模板、拱架和支架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8.1.1条本章适用于公路桥涵就地浇筑和工地、工厂预制构件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砖石圬工所用的模板、拱架及支架设计和施工。脚手架的设计和施工,可参照本章有关规定。

第8.1.2条模板、拱架和支架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必须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荷载,保证结构物各部形状、尺寸准确;

2.尽可能采用组合钢模板或大模板,以节约木材,提高模板的适应性和周转率;

3.模板板面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

4.拆装容易,施工时操作方便,保证安全。

第8.1.3条模板、拱架和支架宜采用钢材、木材和其他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制作。

钢材一般可采用国家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79)中的3号钢标准。

木材应符合交通部标准《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5)中承重结构选材标准,其树种可按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

第8.1.4条在条件适宜处,可使用土牛拱胎,有关土牛拱胎规定,参见第十八章。

第二节模板、拱架和支架的设计

第8.2.1条模板、拱架和支架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绘制模板、拱架和支架总装图、细部构造图;

2.在计算荷载作用下,对模板、拱架及支架结构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3.制订模板、拱架和支架结构的安装、使用、拆卸保养等有关技术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编制模板、拱架及支架材料数量表;

5.编制模板、拱架及支架设计说明书。

第8.2.2条计算模板、拱架和支架时,应考虑下列荷载并按表8.2.2进行荷载组合。

计算模板、拱架和支架的荷载组合表8.2.2

1.模板、拱架和支架自重;

2.新浇筑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新砌砖、石砌体的重力;

3.施工人员和施工料、具等行走运输或堆放的荷载;

4.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5.新浇筑混凝土对侧面模板的压力(见附录表8-1);

6.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水平荷载;

7.其他可能产生的荷载,如雪荷载、冬季保温设施荷载等。

注:普通模板荷载计算见附录8-1。

第8.2.3条计算模板、拱架和支架的强度和稳定性时,应考虑作用在模板、拱架和

支架上的风力,风力可参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 )第2.3.8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设于水中的支架,尚应考虑水流压力、流冰压力和船只漂流物等冲击力荷载。

验算倾覆的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3。

第8.2.4条双曲拱、组合箱型拱,如系就地浇筑,其拱架和支架的设计荷载可只考虑承受拱力肋重力及施工操作时的附加荷载。

第8.2.5条钢木模板、拱架及支架的设计,可参照交通部标准《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5)的有关规定。

第8.2.6条验算模板、拱架及支架的刚度时,其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1.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400;

2.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250;

3.拱架、支架受载后挠曲的杆件(盖梁、纵梁),其弹性挠度为相应结构跨度的1/400;

4.钢模板的面板变形为1.5mm;

5.钢模板的钢棱、柱箍变形为3.0mm。

第8.2.7条模板与混凝土的粘结力可参照附录8-3的数值选定。

第三节模板的制作及安装

第8.3.1条钢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的组合模板,组合钢模板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标GBJ214-82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8.3.2条钢模板及其配件应按批准的加工图加工,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8.3.3条木模可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木模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平整、光滑,多次重复使用的木模应在内侧加钉薄铁皮。

木模的接缝可做好平缝、搭接缝或企口缝,当采用平缝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漏浆;木模的转角处应加嵌条或做成斜角。

第8.3.4条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表面平整、形状准确,不漏浆,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等。

第8.3.5条窄墙或墩柱的下部模板可不钉死,以便清除模板内的杂物。

第8.3.6条浇筑混凝土之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外露面混凝土模板的脱模剂应采用同一品种,不得使用易粘在混凝土上或使混凝土变色的油料。

第8.3.7条模板与钢筋安装工作应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安装完毕后安设。

模板不应与脚手架发生联系(模板与脚手架整体设计时除外),以免在脚手架上运存材料和工人操作时引起模板变形。

第8.3.8条安装侧模板时,应考虑防止模板移位和凸出。基础侧模可在模板外设立支撑固定,墩、台、梁的侧模可设拉杆固定。浇筑在混凝土中的拉杆,应按拉杆拔出或不拔出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小型结构物,可使用金属线代替拉杆。

第8.3.9条模板安装完毕后,应保持位置正确。浇筑时,发现模板有超过允许偏差变形值的可能时,应及时纠正。

第8.3.10条当结构自重和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所产生的向下挠度超过跨径的1/1600时,钢筋混凝土梁、板的底模板应设预拱度,预拱度值应等于结构自重和1/2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所产生的挠度。纵向预拱度可做成抛物线或圆曲线。

第8.3.11条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须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第8.3.12条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检查,会签后方能浇筑混凝土。

第8.3.13条充气胶囊作空心构件内芯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胶囊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不得漏气,使用中应有专人检查钢丝头,钢丝头应弯向内侧;每次使用后,应将其表面的水泥浆清洗干净,妥善保存,防止日晒,不得接触油、酸、碱等有害物质;

2.从开始浇筑混凝土到胶囊放气时止,其充气压力应保持稳定;

3.浇筑混凝土时,为防止胶囊上浮和偏位,应用定位箍筋与外模联系加以固定,并应对称平衡地进行浇筑;

4.胶囊的放气时间经试验确定,以混凝土强度达到能保持构件不变形为宜。

第8.3.14条当内心芯模采用钢管、硬胶管或活动芯模时,其施工要求可参考有关资料。

第8.3.15条滑升模板适用于较高的墩台和吊桥、斜拉桥的索塔施工。采用滑升模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滑动模板在结构上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每段模板高度一般为1~1.2m,滑升模板的支承杆及提升设备应能保证模板竖直均衡上升。为使模板不致发生倾斜和扭转,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同步提升,提升速度宜为10~30cm/h。如用其他提升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

2.滑升模板组装时,应使各部尺寸的精度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完毕须经全面检查试验后,才能进行浇筑。

3.滑升模板施工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在中断前应将混凝土浇筑齐平。中断期间模板仍应继续缓慢地提升,直到混凝土与模板不致粘住时为止。

第四节拱架、支架的制作及安装

第8.4.1条拱架和支架应根据设计图进行制作和安装,应尽可能采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构件拼装。无论使用何种材料的拱架和支架,均应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验算其强度和稳定性。

第8.4.2条为保证结构竣工后尺寸确准,拱架和支架应预留施工拱度,在确定施工拱度值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拱架和支架承受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

2.超静定结构由混凝土收缩、徐变及温度变化而引起的挠度;

3.承受推力的墩台,由于墩台的水平位移所引起的拱圈挠度;

4.由结构重力引起梁或拱圈的弹性挠度,以及1/2的汽车荷载(不计冲击力)引起梁或拱圈的弹性挠度;

5.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的挤压和卸落设备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6.支架基础在受载后的非弹性沉陷。

本条5、6项预留施工沉落值参考数据见表8.4.2。

预留施工沉落值参考数据表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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