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影响下古琴乐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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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影响下的古琴乐教思想

摘要:古琴艺术中的乐教思想是中国乐教思想及美学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其历史发展中不断强化、延展。古琴艺术实践的过程中,受到儒家、道家影响的古琴乐教思想不但成为古琴音乐风格把握的基础理念,同时也对文人的身份、品行、社会规范等方面有着严格的约束,从而在中国乐教思想史中占据重要地位。关键词:古琴乐教思想文化认同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在中国古代社会,古琴以不同的语境表达着自身存在的方式与意义,并在古琴作品与艺术实践的认同差异、琴人在“文人”与“艺人”身份之间的变化、儒家与道家思想占据主流意识观念的社会体系对古琴认同的影响等方面成为传统古琴文化认同形成与发展的重要主线。虽然古琴音乐的风格表现与文化功能一直都是古代社会关注讨论的主要内容,但贯穿于其中的乐教思想则是制约风格表现、强化文化功能的核心理念,这不但关系到音乐的创作,也关系到人的教化,甚至关系到治国。因此,在儒家、道家的思想观念逐渐发展成熟的过程中,不同社会思想体系影响下古琴艺术中的乐教思想则成为当时影响文人君子品性、规范的重要内容。

一儒家影响下的古琴乐教思想

《左传·昭公元年》中提及,如果“(古琴音乐)有烦手淫声,堙心耳”,那么这样的古琴音乐“乃忘平和,君子弗听也”,这里,“烦手淫声”成为君子身份必须排斥反对的风格,这无疑体现了儒家乐

教思想的观念,并在行为规范上进行了强化。

在传统社会占据主流的儒家思想的作用下,其礼乐观对古琴音乐的发展及音乐美学思想的形成都起到了直接的影响。无论是古琴音乐的风格、内容、象征,还是社会礼仪、教化、政治,在儒家思想的系统中,这些看似无关的内容被系统地关联起来,从而实现了专属于该体系的乐教思想的构建。《左传·昭公元年》中有”君子之近琴瑟,以仪节也,非以心也”,《史记·乐书》中有“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新论·琴道》中有“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白虎通》中有“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这些内容反映了“君子之近琴瑟”的原因。因为古琴音乐不但与君子气质相符合,而且有助于人们不偏离君子之心,不偏离君子的行为规范,所以这种乐教思想成为衡量及塑造君子品行的参照标准。古琴有助于德性培养的观点在刘向的《琴录》中被列为“七利”之首:“凡鼓琴有七利:一曰明道德,二曰感鬼神,三曰美风俗,四曰妙心察,五曰制声调,六曰流文雅,七曰善传授。”可见作者非常重视古琴的教化功能。后世还有祝凤喈《修养鼓琴》中“鼓琴曲而至神化者,要在于养心”、“凡鼓琴者,必养此心”等种种类似言论,表明古琴音乐的功能意义在于礼仪,礼仪则有助于德性的培养。

关于儒家的古琴乐教思想与人的品行塑造之间的联系,历代均有记录。《左传·昭公元年》已提出“君子之近琴瑟”的言论,汉《风俗通义》中有“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不离于身”,《礼记·曲

礼下》中有“士无故不彻琴瑟”,这些都是对琴人身份的注解,或者说,一个琴人首先应该是一个君子,所以,除了君子以古琴为伴,两者还需要在人文气质与精神道德上达到契合,这一点《新论·琴道》中“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已经提及。虽然后来不同文人所处的学派立场不同,对古琴音乐的观念也不尽相同,但是在对自身以及古琴文化主体的气质认同上却保持着一致看法,甚至这种古琴群体的自我认同意识越来越有所增强。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乐教思想越发不断强化。这种对文人才学气质的要求到后来更加严格,宋元时期赵希鹄在其《洞天清禄集》中更是将这种看法进行了极端的表达。文中说,“道人弹琴,琴不清亦清,俗人弹琴,琴不浊亦浊,而况妇人女子倡优下贱乎”,不但完全将古琴作为文人与世俗之人分界的标志,而且表达了群体阶层的差别。明清时期,这种文人阶层的自我认同意识进一步凸显。《诚一堂琴谈·集论》中记载,凡学琴者,“必须要有文章能吟咏者,貌必要有清奇不粗俗者,心必要有仁慈德义能甘贫守志者,言必要有诚信无浮华薄饰者”;《重修正文对音捷要真传琴谱》中有弹琴者“先要人物风韵标格清楚,又要指法好,取音好,胸次好,口上要有髯,肚里要有墨”,否则,就算弹琴也不会得到善美之音。古琴不可由世俗之人弹奏或欣赏的观念在此时期的文献中也多有

记录,如《琴谱合璧大全》中有古琴禁止在“风雷阴雨、日月交蚀、对夷狄、对俗子、对商贾、对娼妓”等环境中弹奏;《重修真传琴谱》中也有禁止武士之家、商贾、优伶、非中土有乡谈番语者、蛮

貊之邦、丧门、百工技艺之人、有腋气者操琴的提法。更甚者,即便是文人,在一些琴家眼中仍然有所区别。

二道家影响下的古琴乐教思想

道家思想下对古琴音乐的认同观念则集中于音乐与自然之间的

关系当中。老子提倡无为思想,排斥有声之乐,推崇“淡兮其无味”的音乐风格,主张“法贵天真”,因此,道家思想的继承者普遍反对将音乐同政治联系在一起的儒学观念,认为古琴音乐应当是体现自然之美、人心之美的艺术。古琴可以“养心”、“求意”、“生情”,并且“鼓琴足以自娱”(《庄子·让王》),但却不能当作封建统治的工具。例如,魏嵇康《琴赋·序》“(琴)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处穷独而不闷者,莫近于音声也”,朱长文《琴史》“心者,道也;琴者,器也”,明李贽《琴赋》“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等等,这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自由、反对束缚的表达对儒学思想中”琴者,禁也”的观念进行了批判,甚至李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出“声以情为母”,不应以“平和”加以限制的观点。应该说,与儒家思想相比,道家在一定程度上提倡了音乐的艺术性,但其意在养生入道的最终目的仍体现出了工具性的观念。

两种古琴观念相互独立,但也互有影响与融合之处,如汉代蔡邕在其《琴操·序》中所提出了“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琴长三尺六寸六分,像三百六十日也;广六寸,象六合也。文上曰池,下曰岩。池,水也,言其平;

下曰滨,滨,宾也,言其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宫也,象五行也。大弦者,君也,宽和而温;小弦者,臣也,清廉而不乱。文王武王加二弦,合君臣恩也。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这种含有“反其天真”、古琴形态合以天地自然的表述无疑是受道家影响,但以琴弦象征君臣礼仪无疑又是儒家礼乐思想。

三古琴乐教思想下的文人角色塑造

古琴音乐历来被归为“文人音乐”,这已经是一种对琴人身份认同的直接表现。无论是孔子提出的操琴通乐是君子修养的最高层次,还是古人将“琴棋书画”作为有君子修养的必备条件,古琴与文人、君子的象征关联已经建立并牢固,成为一直以来人们认识古琴文化的重要方面。但是,从古代琴人文化身份的变化发展来看,这种象征关联的建立与确定经历了一个从复杂到明确的过程。

在苗建华《古琴美学思想研究》一书中,曾专门对文献中的琴人进行了梳理,指出先秦时期的琴人“身份并不固定,有天子、王侯、贵族、隐士、仙人、后妃、奴隶、民间艺人、文人、家庭妇女等。他们或活动、服务于宫廷,或生活在民间,或隐居在深山,但都有高超的琴艺。值得注意的是,孔子以后,士在琴人中开始占较大的比例……这说明伴随着春秋战国时期士阶层的崛起,古琴和士的关系逐渐紧密……但当时古琴和士的关系并未影响它在宫廷、民间等场合的流行,所以同时见于记载的又有宫廷古琴高手、民间琴人等。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汉代”;魏晋以后,“古琴已被视为八音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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