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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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与对策
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内容包括文化、风俗、法制、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能否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改革,农村的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增多,综合反映的治安热点与难点比较突出,有的治安问题还比较严重。分析和研究农村治安问题,并将解决好这些问题,把维护农村稳定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之中去思考、探讨。
一.目前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收入差距拉大,导致一些群众心理失衡,滋生了消极价值取向。农村经济总体水平仍较落后,与发达地区相比,贫富差距悬殊。在发达地区和身边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的刺激下,部分农民摆脱贫困后,已不满足既有的温饱水平,产生追求高消费、享受高水平物质生活的欲望。当膨胀的欲望不能通过正当途径满足时,一些人不惜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财富,甚至铤而走险。
(二)由于意识开放管理职能变化,基层农村干部受报复现象也在上升。一方面是由于群众对某些村干部所做所为不满;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府职能在农村没有完全实施,尤其是偏远农村,同时村干部伤害百姓的事也时有发生,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报复基层干部形式由打伤干部及其人亲属到毁林、毁青、纵火破坏、投毒伤害牲畜,方式各不相同。此类案件隐蔽性较强,证据不易收集,给破案造成很大难度。
(三)执法难,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表现在不懂法,不守法,甚至与国家执法人员发生对抗,围攻、殴打,自以为法不治众,认识不到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
二、当前农村社会治安不稳定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而农民物质需求都在膨胀发展,即经济增长缓慢性同物质需求膨胀性之间的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经济由封闭、半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步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过渡,农民的价值观念、思想观念、生活观念也由“成家娶妻生子”向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转变,但由于农村基础条件薄弱,基础文化素质、科技知识等同城市的差距,使农民生活水平基本解决了温饱,尚不能满足高消费、高享乐的需求,贫富分化更加剧了这种矛盾的激化。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这种“捷径”便成为一些人快速致富的“法宝”,他们抱着“马无夜草不肥”的观念,能偷便偷,能抢便抢。
(二)农村法制教育、法制宣传工作落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这同农民文化水平低、个人素质不高具有一定联系。我国现在正在走法制化道路,我国的法律规范在一步步地完善,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不知法,不
懂法,更谈不上遵法和自觉维护法律。
(三)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有些地方由于历史或现实原因,基层政权瘫痪,出现了“真空村”,村组织长期一盘散沙,百姓各自为政,有的地方工作落实不了,班子威信低,政府形象差,没有号召力,这直接导致了基层治安防范工作落实不了。群众有问题,有困难得不到及时解决,从而引发更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四)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的需求同落后的农村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农村也需要物质生活同精神生活相结合,农民也需要娱乐、享受,也需要生活富明情趣,但现阶段在农村落后的生活方式短时间是改变不了的。农闲时间,农民除了谈天,看电视,偶尔看场电影,看场戏外,基本上没有其它娱乐方式,精神生活的贫乏更易受赌博等刺激性行为的诱惑,继而引起违法犯罪。
(五)对农村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够,治安管理职能薄弱。较长一段时期,公安机关主要把精力、警力放在城市,忽视了对农村警力投放,导致出现部分治安控制薄弱环节,当然,做为农村派出所来讲,经费紧、警力不足,条件差,交通不便也是实际困难。农村派出所普遍存在经费不足,每所平均干警在4名之左右,根本无经济能力承办治安管理和查处各类案件的双重繁重任务。再者治保会、联防队建设适应不了现实斗争的需要,使农村治安管理失控状态相当突出。打击不力,不仅不能及时遏制犯罪,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长此下去,等于助长了歪风邪气。
三、维护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执法症结及对策
(一)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
要做好新世纪、新形势下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程,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发展经济为中心,以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为桥梁和纽带,宣传、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治安社会管”的态势,具体工作中,要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上,把保护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做为我们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广泛地参与社会治安群防工作。
(二)把打击恶势力作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突破口。
农村恶势力是影响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的主要根源。他们有的逞恶扬霸,伤害无辜;有的侵占资源,敲诈勒索;有的聚众斗殴,暴力抗法;有的撬门别锁,偷偷摸摸。严重危害了农村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危害着一方百姓。大量司法实践证明,农村恶势力的产生和发展与少数基层组织的松散和基层工作的不得力有关。因此,铲除农村恶势力必须从基层抓起,实行标本兼治。首先,要加大对农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危害一方的恶势力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绝不迁就姑息,以保证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加强对基础政权的建设。基层政权组织工作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明确管理责任,建立起适应新形势下治安管理工作的新规范、新制度。三是要努力加强治安管理和民事调解工作。基层派出所要广泛收集信息,改变以往“不出大事不管”的状况,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
是要大力加强基层思想工作,把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特点,研究、探索新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有效方式。
(三)把群众参与作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基础。
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在治安防范中的作用,是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必由之路。治保会是群众性的合法的群防群治组织,要做好农村的治安防范工作,就应该充分发挥治保会的作用,提高治保主任和治保委员的素质。首先,要加强对农村治保会的组织管理和业务管理,包片民警要加强工作的指导性和主动性,把治保会的业务工作置于公安机关的领导之下。要规范治保会的日常行为,确保人员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使其成为公安机关在农村基层收集信息、治安防范、基层工作的一支重要辖区力量。其次,由派出所定期对治保主任和治保委员进行法律培训及巡逻防范业务培训,提高群众防范工作的能力,加大初发事件的调解力度。对于违法违纪的人员,要坚决从治保队伍中清理出击,使治保会成为一支组织严密、行为规范的治安防范队伍。文秘114版权所有
(四)把“四个转变”作为社会治安工作的长效机制。
基层派出所民警,要充分认识搞好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服务树形象,满意换民心”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主动深入到自己的责任区,打起背包,进驻乡村。通过警力前移,片警进村,实现派出所四个转变。即: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由静态模式向动态模式的转变;实现工作作风由机关办公向现场转变模式的转变;实现过去打防脱节向打防一体化转变;实现为群众服务由被动型向主动性转变。只有这样,包片民警才能扑下身子,深入到群众中去,广泛接触社会。做到有信息就收集,有隐患就排除,有问题就解决,有案件就查处,及时动员、指导治保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把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四、对于农村治安防范问题,公安机关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村党组织和村居自治组织建设,组建综治工作站、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做到人员到位、制度规范,确保综治工作有力有序。
(二)是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组建一支专业与义务相结合的群防群治队伍,做到有效巡逻守护,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三)是组建一支反应灵敏的信息员队伍,一支认真负责的调解员队伍,确保矛盾纠纷能及时发现,及时调处,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民转刑案件。
(四)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管理,对农村地区外来不明人员要加强盘查,防范流窜作案。
(五)是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采取会议宣传、悬挂标语、进村入户发放治安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