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防汛救灾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陕民电[2013]21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3.07.12
【实施日期】2013.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
(陕民电[2013]21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水利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水利局,韩城市民政局、水利局:
入汛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赵正永书记、娄勤俭省长、江泽林常务副省长、祝列克副省长等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思想准备、人员准备、物资准备,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7月11日,国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洪
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救灾责任。要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